我妈妈之前在我们小区拆迁配套公司做了约10年的保洁员,节假日无休,每个月工资350,保险均未交。全年的时候,劳动保障处人告诉她说这种情况应该打官司,我妈妈50多岁了,一辈子本本分分,老来居然要打官司。得了,听党话跟党走,既然党说官司一定能赢,那咱就打呗。拖拖拉拉,一直到今年6月份,法院才受理此案。现在这年代,不花钱办不了事啊,听我二伯的话(以前是法院以当官的,现在退二线了),我们家请法院一干相关人等又去吃饭又去洗浴的,中午吃,晚上吃,今天吃了明天继续吃,吃了几千块钱。好不容易法院受理了,又来问题了,说此案原告不存在(拆迁配套公司执照吊销了,但老总未变,又成立了一房产公司)。这事邪门了,证据确凿,律师也说此案不可能输,为什么庭审结果确成这样呢,是咱们家送的礼钱太少了么,这法院怎么比封建社会的相关机构还要黑呢。所以说广大老百姓啊,千万别跟有钱有势的人打官司,十有九输,中国这个社会,自古以来就有官商勾结的优良传统,到新中国,这个优良传统被摒弃一段时间,改革开放春风一吹,又被大部分同志发扬光大了,连上个访,都可以扰乱治安罪关你几天,咱们普通老百姓还有什么事是可以做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