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怒_派派后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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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

刷新数据 楼层直达
丶绵绵

ZxID:9129348


等级: 热心会员
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8 0
— 本帖被 琳儿来也 执行锁定操作(2010-05-10) —
今天好愤怒

上校内

被朋友说 你出名了



问为什么

结果发现

不知道谁做了视频传校内

丫的


你想追求谁就做谁的视频、


为啥做她的视频把我弄上去

我又不认识你

怒死了、、、

丫的 就是衬托你心上人漂亮

也不能随便乱发吧~



对不起大家哇  一直没有给亲回复过  我只能弱弱的说 我真是不久前才晓得可以回复 然后今天才翻到这个帖子  谢谢大家啦

向回帖的亲致歉啦~

PS  有亲的关心真的很高兴
[ 此贴被小v暖在2010-05-09 17:47重新编辑 ]
澜。木棉

ZxID:177513


等级: 热心会员
配偶: 酒居士
新的开始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9-10-28 0
这个是相当的郁闷,亲,消消气

楼主留言:

恩捏 不过我想开了捏
淡定了已经

逝水无痕。

ZxID:2762501


等级: 派派贵宾
配偶: 紫杉嫣
我也曾有过一双翅膀,不过我没用它在天上翱翔,而是放在锅里炖汤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9-10-28 0
...相当的郁闷..也让你无比的生气

楼主留言:

额 突然发现自己生气到淡定了

路小透。

ZxID:335738


等级: 内阁元老
10.1上任,10.6生日,11.10周年
举报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9-10-28 0
还有这样的衰人!

亲、消消气儿、来这儿发泄一下就好。

表要气坏身子

楼主留言:

谢谢关心哇 内牛满面 现在才回复

ZXid:1

ZxID:9337989


等级: 职业撰稿
举报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09-10-28 0
需要淡定

楼主留言:

淡定了 谢谢关心

魂断紫禁

ZxID:9282090


等级: 明星作家
随风去,自在闲然,花开花散不期缘
举报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9-10-28 0
介个...十倍偿还...

楼主留言:

额  我想呢 可是我没那个龌龊男的照片 没法做视频

请多支持魂の书评:此生多少爱
{拈花一笑}集锦
最近搁浅




℡雪千尘ら

ZxID:5848506


等级: 家喻户晓
夜的第七章!在我将要离开的时候花也凋落了
举报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9-10-28 0
同志 镇定啊``

楼主留言:

我都震惊额了 还镇定捏

 
[wmv=1]http://blog.lwinfo.com//yinyue/xflr.mp3[/wmv]
卿氺

ZxID:8415361

等级: 明星作家
举报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9-10-28 0
息怒...
泄露他人隐私...
去告他哈
不过这个不算隐私吧...
只算肖像权..

楼主留言:

额 法律上现在管的这么宽么 好主意哇


君知澜梦

ZxID:8590325


等级: 热心会员
TNND,真烦人!
举报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9-10-28 0
你画个小人写上他的名字,然后把鞋子脱下来
打吧

楼主留言:

这个创意忒好了
我回去实行去

心心念念。

ZxID:7069575


等级: 文学大师
...
举报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09-10-28 0
问TA要精神损失费。。!

楼主留言:

这个、、、、这个  这个我觉得要不来~

琳儿来也

ZxID:1497904


等级: 总版主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09-10-28 0
额........先让他把SP拿下来吧....

楼主留言:

恩捏 拿下来了 嘿嘿 谢谢关心


jennyelyn

ZxID:2173493


等级: 内阁元老
谢谢,谢谢,谢谢。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09-10-28 0
非常可恶

楼主留言:

恩捏  唉 悲剧

深深珏

ZxID:6592028


等级: 内阁元老
努力 生活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09-10-28 0
这种人绝对要BS一下。。

楼主留言:

瓦联合别的受害人BS过了~


妖の.小莙ミ

ZxID:6583849


等级: 明星作家
配偶: ojy
变了~···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09-10-28 0
晕,楼主理解你的感受,
  淡定,表气

楼主留言:

谢谢哇  我淡定过了


索索的猪

ZxID:8212267


等级: 内阁元老
到处走,不着家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09-10-28 0
没有素质!!!侵犯肖像权,不能告他也要警告他!!!声讨他!!!

楼主留言:

恩捏

下次见到他得呸一口


沅牧生。

ZxID:9204483


等级: 内阁元老
配偶: 逸清远
你看。我们终究还是免不了别离。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09-10-28 0
哇 。。

你好倒霉··

楼主留言:

流年不利、、、


一碗米粥

ZxID:832956


等级: 热心会员
配偶: zerojupiter
米有你,木有我~\(≧▽≦)/~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09-10-28 0
可怜的LZ,不能便宜放过他!!!一定要讨回公道!!

楼主留言:

这是一定哒  谢谢亲

゛臉紅紅....

ZxID:704295


等级: 内阁元老
把每一次都当作是最后一次。
举报 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09-10-28 0
告他。。。

楼主留言:

我想来  就是事太小没法 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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