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论坛间版主和总版讨论,为有效的处理恶意灌水人员和防止因处罚过重而出现大量灌水的马甲,
出台以下相关处罚的规定,此规定从2008年10月25号开始实施,各管理人员可以在相应的范围内根
据具体的情况灵活处理.详细内容如下:
1.恶意灌水在500贴以下的,扣除(相应的得分,即灌水所得+50或者100分),警告,不禁言;或者禁言5天以内.
2.恶意灌水达到500-1000贴的,扣除(相应的得分+150分),禁言5--10天.
3.恶意灌水达到1000贴以上的,(相应的得分+200分),禁言10天以上.
另3月4日新增规定如下:翻旧账查处某个会员,如果该会员近来表现良好,2个月未有恶意灌水记录,视为已经改过,扣除恶意灌水所得(正负50DB以内),不做禁言处分。
4.生活论坛的判定标准不变,对于游戏区的恶意灌水判定标准,可以比生活论坛稍微放宽一点,毕竟两区的传统和氛围并不一致.
(1).像"顶","占沙发"这些在生活论坛属于灌水,但是在游戏区不必如此严格要求,
除非是相同的内容连续回复顶、沙发.
(2).游戏区可以严查:纯引用,相同的内容重复回复,纯表情和纯字母.
(3).刷贴判定:在同一主题贴里连续刷楼5贴以及5贴以上.,按照第1点处理.
(4).对于使用灌水机软件恶意灌水者(不论灌水的帖子数多少),扣除
(相应的得分+300分),禁言30天至60天.
(5).对于发布病毒贴者,直接删贴,永久禁言.
PS:凡是扣分或者禁言处理的会员,管理人员需在后台删除此会员的灌水记录,以防重复扣分的现象出现!
从2008年11月11号开始追加:为了保障会员的权益,确保按照条例来实施处理灌水问题,
随意处理会员者,一旦证实确为事实,一律扣除50威望,
情节严重者另外经管理层讨论后处理!
[ 此帖被清芷泫音在2009-03-05 12:17重新编辑 ]
◆◆◆扣分依据第4条第二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