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4]《医冠萌兽》
作者:油爆香菇[/size]
简介: 一个倒霉的三流写手穿越成一只倒霉的白猫,开始纠结坑爹的异界之旅 奈法利安:“跟着我,有猫食,有玩具,天天美男陪你洗澡……” 苗淼(犹豫):“喵……” 奈法利安:“跟着我,有钱花,有衣穿,日日帅哥陪你吃饭……” 苗淼(挣扎):“喵……” 奈法利安:“跟着我……跟着我,我就当你的另一半!” 苗淼(兴奋):“喵——” 苗淼语录:作为一只新时代的喵咪,就要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打得了种、马,比得过基友,胜得过御姐,保得了节、操。当然,更加重要的是,守得住主人~~~ PS:但是,谁能告诉她,如果穿越到了种、马文那该肿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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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ize=4]好的,那么吐槽开始:[/size][/b]
[b][size=4] 虽然明知道女主星际末世未来什么的文很难找到逻辑严密条理清晰人物塑造也不赖的,但我还是去找了,结果没有找到星际末世未来而是看到这么一篇文的文案。书荒的楼主突然觉得:哦哟,好像还是很有意思的嘛~[/size][/b]
[b][size=4]事实证明文案果然不能信,好文可能摊上烂文案,神经文可能摊上还不错的文案。倒不是说这文案如何文采斐然,只是楼主打心眼里觉得,以文案来说这个题材,本可以写得非常非常之萌,本可以写得非常非常之有爱(捶胸顿足)[/siz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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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ize=4]废话有点多,那么进入正题,总之对于此类文我也不要求文笔如何,只要普通就好了,嗯,其实第一章也是很普通很能让人接受地讲述了一下女主悲催的童年生活,由于重男轻女的观念爹不疼娘不爱被遗弃成为孤女,结果奇葩极品神经病爹娘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子之后又不堪其扰把女主找回来当保姆,家暴貌似是家常便饭,终于女主长大成人(唔,好像是考上了大学但没钱读)霸气侧漏炒了爹娘鱿鱼出走独立谋生。[/size][/b]
[b][size=4] 好吧,一直到这里我都是很能接受的并且对女主性格颇为欣赏,即使她的穿越原因是熬夜读完重口味毁三观种马小说然后头重脚轻磕到没命我也表示很蛋定。嗯,对于这个穿越方式层出不穷百花齐放的时代,怎么穿的不重要。[/size][/b]
[b][size=4] 女主穿成了一只猫,嗯,这是一个非常之有爱的设定我没啥好说的我就是被这个吸引,但是,说到穿成动物,我看过《彼岸有妖》,《绝代天狐》,《猫游记》,《回到过去变成猫》,网文里穿成动物的主角们有一个毛病,那就是“有妖气”,楼主的意思是主角附身的动物人气过重。没错没错,要看人穿成动物,人当然不能完全就跟个动物似的,那不如直接看《野性的呼唤》之类的。但是身为一只披着动物皮的人,不应该丝毫不被动物的驱壳限制,也不应该完全保留人类的思维方式。这点《猫游记》并没有太多问题,《绝代天狐》反正很快就变了人,《回到过去变成猫》虽然各种大开金猫爪,但胜在主角变猫之后很多日常的行为描写能让人感觉到变猫的意义,个人以为变猫之所以萌是因为变的是猫,猫之所以萌是因为猫的习惯,猫的慵懒,猫的优雅,猫已经“看穿了一切”的眼神,警觉时忽转头凝视某处,安适时揣着可爱柔软的爪子卧在地上眯起眼睛……人当然会不适应,但当作为猫的时候,卧着必然比背朝地躺着舒服,适合抓挠的爪子必然不适合抓握物品,继承猫的一些习性理所应当,即使是《回猫》违背了这种设定,但它也表示主角为了做到这种不科学的事做出过努力。这方面《彼岸有妖》由于女主变成老虎之后还要穿裙子的行为让我觉得很囧,不过也并非不可理解。[/siz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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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ize=4]咳,又扯远了,总之扯了这么多结论就是《医冠萌兽》对于变猫这块的描写是让楼主觉得略崩坏的。主角之所以萌,只是因为长着一张猫脸,但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了,口吐人言是小事,自穿越醒来之后性格上的脱线简直令楼主惊恐至极。说好的自强自立霸气侧漏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打得种马比得过基友呢?哦,当然,对于猫来说这种要求是略高,不过也不是不能写好的。我要求不高,你要反科学,只要你告诉我你为反科学做过努力我就满意了。反正这玩意儿是奇幻。虽然我只看了开头一部分,但是以这只小奶猫一上来就对于使用工具烧煮热水这种事没有任何疑问的尿性来看,我对此不怎么抱希望了。看不到猫咪通过猫性表现出来的萌点,没关系,好吧,《猫的报恩》里面的猫不也有妖气么,我接受了,可是拜托不会用猫的方式卖萌也就算了,我只想大声质问女主:你为什么要用女神经的方式让一只猫卖神经病的萌啊我的神,你在穿越前不是挺正常的么,难道那一磕还把灵魂磕坏了么难道说种 马男的世界大家智商都不正常连女主都逃不过么?!!!卖蠢不等于卖萌卖蠢不等于卖萌卖蠢不等于卖萌重要的事情说三遍!!!![/siz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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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ize=4]开头剧情大片卖蠢卖神经,美其名曰古灵精怪那什么古灵精怪都要吐了。就这种奇葩的脑回路,前一秒看似精明地怀疑别人,后一秒节操尽失向对方撒娇卖萌,前一秒傻白甜,后一秒杀人不眨眼,你是和平年代来的“纯净灵魂”,即使童年遭遇凄苦可是宁愿离家出走都没有一点想要向神经病极品父母报复的心思,结果杀人的时候心态调整得那叫一个漂亮,哦,我以后赎罪,如果说作为一个傻白甜女神经只要心想着以后赎罪杀人的时候就可以这么顺溜恐怕本身也就嗜血成性。强盗不是人?这不是圣不圣母的问题,只是正常人的心理素质问题。然而根据前面的描写女主杀人时的心理素质表现简直就是人格分裂。一边鄙视种马男的金手指,一边毫不客气地大开金手指,(嗯,这种设定是可以理解的,只是写不好就满是槽点,论如何理直气壮地开金手指,结论就是把金手指原主人写得各种无节操无下限= =)[/siz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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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ize=4]卧 槽……我本来想说即使如此因为书荒也许后面作者功力有所提高呢我还是继续看下去吧,结果说了这么多我感到没有勇气再看了。[/siz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