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吧,那时的我还是瘦瘦的“小美人”一枚,是个学霸,戴着眼镜,扎两个辫子。第一次相见应该是期末考试,学校将不同班的人混在一起,小男孩坐在我的前面,是个活泼的,和旁边的女孩子大声的说话,然后看着我戴着眼镜,就伸出两只手指,问我这是几,当时心里觉得挺慕名奇妙的,就回答是二。现在想来当时的心里活动应该是,这孩纸是不是撒。然后就没再见了。我对那个男生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印象,完全没有什么旖旎,只当是个陌生人。所以之后收到情书的时候挺惊讶的,我还记得我和女闺蜜跑到厕所,偷偷的拿出来看,心情有些些怕怕,因为那时候要是闹出点八卦,是一件很大很大的事,再三要闺蜜保密。然后那封情书也被销毁了,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我也再也记不起那个男生的样子。只记得情书里借用了哈林的《情非得已》,但是还想着那个男生的文笔真的有待提高,但是现在想想,有这样的男孩子的爱慕,即使只是那一时间的动心,也是弥足的珍贵,原来的我在我不是知道的时候有给过一个男孩子一时的惊艳,单纯的,自然的,酸酸的,再也不会有的,多年后只有碎片的心情。收到情书的意义,不在于是不是会在一起,而是再回想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