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真厉害,居然看完了这篇文。我当初只看了几眼,好像就看到女主离家出走在路上遇险被个男人救了,救她的还是自己以前逃婚的那个对象。看那别扭矫情的文字风格,我就已经快受不了了,再看到这个设定,明显要跟这个前未婚夫发展后文啊,那种扑面而来的狗血让我立刻弃文了。以后遇到这个作者的文,连简介都不再看了。话说,其实文字功底很重要文笔好的话,烂题材也能让人看下去。比如最近看了海青拿天鹅的《思美人》,明显看了前文结局已经知道了,而且是霸道总裁爱上我的典型模式,但是文荒的时候看看也可以啊,好歹作者文字功底过关啊,能让人看下去。我相信每个故事都是有生命的,而作者的文字是这个生命的血肉,如果只有骨架没有丰满的血肉,那这个故事也无法鲜活,只是惨不忍睹的一片狼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