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遇何以是7年前的暑假,高三毕业后,在网上看小说,无意中在排行榜中看到的(那时候的榜真是货真价实啊),一看就不可自拔——直接导致大学后找男友就以以琛为标准熗毙了大学几乎所有入眼的男生,余毒未清,余毒未清啊。
很久以后,到现在我以为我已经走过了童话,走过了公主与王子,走过了心中那个甜美的梦,可是,原来,她只是深埋在心底,从不曾消失过。在网上偷偷摸摸的把新版何以番外瞄完,就以为完整了,没有想到,再次重温何以的时候,那种浅浅的温柔与脉脉的爱意还是震撼着我这颗老女人的心。九百九十九步,两人无论如何都不愿意走完;有了你,就不愿意再将就;至今才觉得,圣诞节是个节日;我就是想试试我买的大衣暖不暖和;这一幕幕,一点一滴真的竟然一直在脑海中。如此的深情,如此的执着,这在这浮夸的社会是多么的稀有与珍贵,因为爱的纯粹,让我感动的掉泪。
何以让我觉得我自己心中的那份对爱的珍重与坚持是件值得的事情,刚刚在天涯看到一个帖子,
『娱乐八卦』 [八卦江湖]不得不感叹:同学中嫁的最好的是堕过胎,当过二奶的她,让我觉得这个社会是不是崩乱了,那些我执着的我想守护的我想坚持下去的东西真的是一毛钱都不值吗?难道女人过尽千帆才会有女人味才会哄男人才能得到爱,宠,幸福?心里不平,有气出不来,后来想想,就算我再选择一遍,我还是不会过这个女人这样的生活,即使我美若天仙,因为,我就只喜欢那个等了七年的以琛。
可以说,何以给了我一个完美的爱情观,彼此相属,从一而终,甜甜蜜蜜心心相印,所以,还好,有你,长长地七年,长长的守候,还是等到了那个对的人。即使也许时间难耐,孤单寂寞,那个对的人值得你为他/她的这些付出。
最后,为了支持我爱的文,在何以出版时就买了的我,又把现在的精装版给弄到手了。(~ o ~)~zZ,算是我对自己坚持的一点纪念,对给我如此温暖文字的顾漫的一点感谢。
请让漫漫,以琛,默笙和千千万万值得幸福的人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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