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最后,都不知道小可是在演戏还是真的想跟男主过一辈子。
小可从19岁那年就开始演戏,演陪床、演配角、演失忆,当文中行行都透漏小可对于自己角色的定位,将自己放在一个陪床的位置,.就知道小可太过理智,于是他尽力去演每一部戏。
可是我想小可终究入了戏,才会在激情时要求男主说爱他。他放不下男主,却也无法忍受男主对他的若即若离,当他向经纪人要求接戏时,我想那时他就已经下定了离开的决心。
小可的个性实际上很倔,就如同他宁愿以绝食抗议男主。
这是一个传统上喜剧的结局,却让我觉得百感交集,但也总归是幸好,他们能平安地再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