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遇见你】
这好像就是我期待的爱情,冲动而甜蜜。这仿佛就是我们身边的故事,因年少而相惜。如果一个人的存在是为了另一个人,那么程铮毫无疑问就是为了苏韵锦而存在的。这样一个男生啊,幼稚得如同一个孩子。故意欺负自己喜欢的人,看着她哭,看着她气恼,看着她脸红,心里就胀胀的,开满了花。只是为了引起她的注意,只是为了她能多看自己一眼,只是希望,她的心里,能有一个小小的位置留给他。我常常觉得,这样一个“后座男生”,是每个女孩子都期待拥有的吧。
“我是不是要感谢非典,让我有机会走进你的心。”
都说人在最脆弱的时候,是最容易被感动的。在苏韵锦最无助的时候,程铮的出现一瞬间就填满了她空洞的心。对啊,还别扭什么呢?连母亲都疏远自己,能有这样一个人在身边小心呵护,这就够了。那段打打闹闹的小日子弥足珍贵,不知道是不是韵锦和程铮最怀念的记忆呢?我每次读到那次韵锦被程铮压倒就会忍不住偷笑。红着脸骂程铮不要脸,恶狠狠地用纸巾擦牛仔裤上暧昧的痕迹;程铮不怀好意地窃笑,其实他心里肯定非常得意。是不是每一对青涩的情侣都会有这样一段搞笑又让人脸红的故事?
辛夷坞好像能看到我们的心里,这样的故事,比《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更胜一筹。这也就是为什么我读《原来》不下十遍,而《青春》却一次就罢。尽管后者比前者红,还改编成了电影,可是在我看来,比较两者的校园部分,《青春》总缺了一种味道,或者说,那不是我脑海里的“青春”。我脑海里的“青春”,就是《原来》那样的。
——【曾经最美】
是否幸福总是和牵绊搅和在一起?明明是简单的小爱情,还是败给了琐事和争吵。
我曾经看过这么一个故事,似乎是一本书的序言,说的是一个寻常的早晨,丈夫睁开朦胧的双眼,正要起身下床,却看到了这样的一幕:他的妻子,顶着鸡窝头,眼角挂着眼屎,说着话喷出带有鱼腥味的口水,蹲在地上在给女儿把尿。他突然觉得好可怕,这还是那个他爱的女人吗?那个他觉得,是世界上最美最幽雅的女人?
好像每一对情侣,一旦生活在一起,彼此的摩擦就会猛然增加。当然,美好的小说总是告诉我们,完美男主会包容和溺爱女主所有的缺点,就算女主打呼噜他都会宠溺地失笑。不过《原来》显然更加贴近真实,所谓,爱着的时候你所有的缺点都是优点,不爱的时候,你的优点都那么刺眼。
韵锦和程铮在同居的一开始,当然也会亢奋和腻歪一阵,不过矛盾也随之而来。男人和女人的脾气都不佳,又嘴硬不服软。慢慢地,心里很多东西都不见了。耐心没有了,勇气没有了,坚持没有了,最后,似乎连牵挂,也没了。
程铮在筋疲力尽的时候跟韵锦提了分手,而韵锦本是想告诉他,她怀了他的孩子,她决定以后不吵不闹,和程铮好好过日子。韵锦离开了,一定有人问辛夷坞的,为什么韵锦不说呢,如果当初说了怀孕的事,也就不会有以后的悲剧了。如果我是韵锦,我想我也不会说的。那种感觉就像,当我在做思想斗争的时候,突然得知怀孕,于是,做决定变得容易了。所以我拿出了我最后的力气,准备努力一次,而对方,却要放弃了。只要我之前有过一丝犹豫,那么对方的放弃就会让我完全泄气。女人总是这样的,轻易地勇敢,却又轻易地放弃。
——【我一直在等你】
这不是一个甜到腻的结局,却让我满心欢喜。大概是一种激励,或许是一个暗示。如果相遇是命中注定,那么重逢,就是老天都不忍心他们分离。其实三年时间,在小说里,真的算不了什么,比如某经典小说的男主女主不就分离了七年。如果韵锦那个孩子没有流产,反而生下来成了单身妈妈,我反而会觉得降低了这个文的档次,不得不说这就是辛夷坞的过人之处。在我第一遍读的时候,对于两人的重逢,我一直期待着一个爆点,一个高潮,无论是男配女配的出现,还是两人的暗涌,我都没想到这个高潮会是那样的,会那么叫人痛心,不禁埋怨起辛大太虐。是个男人,知道这种事情,都会崩溃的吧。只不过程铮的崩溃让我非常心疼,他一定是后悔得想死。如果当初再坚持一点点,就不会出这样的事情。
该怎么挽回?一个破碎的我该怎么拯救一个破碎的你?琼瑶阿姨的名句放在这里真是合适极了。千帆过尽,一切都真相大白了,不知所措。就当做是执念好了,就当做是彼此折磨好了,这块破镜,怎么都要重圆的。不然,连老天都看不下去了。
无论如何,在程铮和韵锦的生命中,出现了彼此,也出现了匆匆过客,好在,最后,他们都还在这里。
后记:这是小早最喜欢的一篇压箱底的宝物,在我心里,这个故事是最最最经典的。第一次写这么正经且装X的评呢,我自己都被感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