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苏韵锦:其实这些年来我并不经常想起他,这个城市并不太大,可我从来没有遇见过他。假如有一天我们重遇,我唯一的心愿是——我希望他不幸福。
程铮:我从来没有后悔过跟你分开,然而,不管走得多远,我总相信有一天我会把你找回来。
苏韵锦爱上了高中同学程铮,程铮也深深爱着她。但是两人毕竟背景不同,生活上的差异不断让感情出现裂痕。当好强的韵锦决定要告诉程铮自己已经怀孕的时候,两个人却已经走到了分手的境地。几年后,事业有成的韵锦发觉程铮又出现在她的生活中,他们的爱情会开花结果吗?
书评:女主苏韵锦她是一个从村里走出来的姑娘,因为自身的条件她敏感,孤僻,自卑,但是苏韵锦也有自己的骄傲和自尊,男主程铮是一个天子骄子,执着,霸道,对爱的热烈与执着,让楼主灰常滴稀饭。苏韵锦高中时是转学生,成绩始终在中下游水平,性格要强的她赶脚灰常滴难过,老师也建议她转文科,但是她的骄傲驱使她选了不擅长的理科,高三她进了理科班,开学第一天就遇见了男主程铮,不小心招惹了程铮,程铮对苏韵锦一见钟情,可苏韵锦完全不认得他也不理会他,所以程铮就故意捉弄她,希望她注意到他,赶脚年少时表达喜欢的方式总是这样,越是喜欢一个人就越要欺负她,这就是青春 ,这就是我们蒙蒙懂懂的爱情。从新学期开学第一天起,两人就结下了梁子,苏韵锦尽量不理会程铮,程铮就越是捉弄她,找她麻烦,但是苏韵锦遇到不会的问题程铮主动抢着帮她解答,后来苏韵锦就主动求助于程铮,程铮解释的灰常的详细,两人的关系渐渐缓和了,程铮无意间发现苏韵锦每天就只吃馒头与咸菜,故意买面包,故意掉钱,偷偷往她课桌里塞饭菜票,想让她过的好点,可苏韵锦的骄傲她不接受,这时苏韵锦的父亲得了肝癌,苏韵锦家境本来就不好,学校组织捐款,程铮把所有的零花钱都捐给她,后来她父亲的死亡,还有那一场捐助,都让她自己觉得非常的羞愧,这时程铮终于发现自己原来喜欢她,确定自己心意后,程铮就一心对她好,热烈的追求她,苏韵锦不敢接受,因为程铮不仅学习好,体育好,长得也灰常英俊真正的天之骄子,苏韵锦赶脚两人差距太大了,她一直在回避,程铮屡战屡败,穷追猛打到大学,程铮的热烈,还有他的付出,苏韵锦体会的到,纠缠多年后,苏韵锦终于和程铮在一起了,两人朝夕相处面对柴米油盐的生活时,许多被刻意忽略的问题渐渐浮现出来,当苏韵锦的母亲出现了问题,急需用钱,因为苏韵锦的骄傲所以没有向程铮说,反而向沈居安借钱,程铮的愤怒可想而知,他们争吵,冷战,他们脆弱的心划上一道又一道的伤口。程铮在面对苏韵锦一直是个自卑的人。即便他看上去那么积极地追着她热烈的爱着她,却一直没有安全感,潜意识中他一直认为苏韵锦不爱他,会离开他。而苏韵锦的自卑心理面对悬殊的家庭地位时将会被无限扩大,终于造成了两人的感情裂痕,两人分手了,四年后苏韵锦在旧情敌的婚礼上与程铮狭路相逢,时隔多年,当相爱的他们再次相遇时,韵锦回头,程铮就在身后。兜兜转转,原来你也在这里。有情人终成眷属。
如果当年他们不分开苏韵锦也不知道自己有那么爱程铮的,没有中间分开的那四年,就没有后来的他们。四年的时间里两个人都成长了。程铮的坚持和韵锦的释然,才有了这样圆满的结局。读辛夷坞的书一直很有感触,书中的情节与人物心理变化成长,总能引起一些共鸣,尤其是这本原来你还在这里,讲的是一对普通男女的感情故事。程铮和苏韵锦不是梦幻小说中完美无缺的男女主角,他们有自己的个性,也各自有着性格上的弱点,一如所有的普通人。很羡慕他们,即使分手分离最终兜兜转转原来你还在这里,赶脚辛大这本书写的很好,感情描写的很细腻、很真实。
书里的美好,会让人那么心驰神往。楼主灰常滴羡慕这样的感情,但是,生活中很少有这样小说中的幸运,还能再找到原来那个他。没有几个人,能还兜兜转转后还能回到原地。也没有几个人,能像程铮那般在原地等待,也没人,能像韵锦那样幸运,有个那样爱她的、她也那么爱的程铮,爱转了一圈又回到她的身边。这本书作者想要阐述的是,年轻的时候我们也曾走失,还好,兜兜转转,原来你还在这里。现实中几乎木有人能够做到。现实是残酷的,即使有人在原地一直停留着等待着,也不会等到那个人,那个人早已牵起别人的手,越走越远,离开了就是离开了,小说里的故事只是童话而已,但正因为难得可贵,所以才打动人心。不是每个人都像程铮那么的痴,那么的去爱,楼主也想找一个属于自己的程铮,能够这么的爱自己。想要幸福。生活里或许有很多苏韵锦,但却不会有一个程铮,还有莫郁华和周子翼的故事,很心疼莫郁华,赶脚周子翼很渣,明明不爱她却在自己最落魄的时候依赖她,等陈洁洁回头找他时,又和莫郁华拉开距离保持朋友关系,心疼莫郁华那么多年等待与付出。她的故事因为残忍,所以现实。
这篇小说看下来之所以吸引人是因为作者的描写贴近现实,可以引起读者的共鸣,让人从文中看到现实自己或是他人的缩影,文笔流畅,故事情节紧凑生动,作者的手法虽然大众化却不会让人觉得任何俗套的感觉,人物性格就是看似骄傲却各自自卑的两人上文已经交代,最后要说的是整篇文章会让人有揪心,心疼以及惊喜感动各种情绪,这是作者的成功之处,是一篇耐人寻味的小说。
[ 此帖被回到夏末之初在2012-11-16 13:38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