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园》是紧接着《庆余年》之后看的一本小说。
书没有庆余年长,但读完它几乎花了庆余年三倍的时间。
说实话,我对作者酒徒的印象并不是很好,他那本口碑极好的《明》我前后拿起三次又放下。
不知道是《明》的不幸还是我的不幸,读《明》之前刚好看了《新宋》,实在感觉不是在一个层次的小说。初读《新宋》,我当时觉得穿越类的小说基本没的可看了。
回到这本《家园》,却是完全不同的感觉,总的说读着的感觉像爬山,先是一个缓坡,还是光秃秃没树的那种,让人烦闷,接着慢慢向上,景色开始变好,而且是越是向上,山路愈是陡峭雄奇,沿途风景也渐至佳境。一路披荆斩棘终于站在山顶时,一种壮阔感油然而生,一览众山小呵,无比舒服,接着慢慢下山,风景重复,体力下降,渐渐审美疲劳,越来越觉得累和平淡,最后没留神,还翻到一个深沟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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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书的主人公李旭是以风尘三侠中的老大虬髯客为原型,在讲故事的过程中将当时隋末时期的风云人物的重要事件基本都揉了进去。
作者找这么一个大胡子的人物做主角,而且是在这么一个帅哥俊杰辈出的时期实在有些欠吸引力。
书的开头也非常寡淡,读的一点滋味都没有。
可读了六七章之后,开始从平淡中嗅到些厚重的味道
随着故事的一步步展开,到读完两卷之后开始感觉到震撼。
小说磅礴大气,历史感厚重,笔力雄浑,情感深沉。
读到李旭从辽东回来时,我几乎忍不住掩卷高呼
什么叫做经典,这才是经典。
对比《庆余年》,简直是速溶咖啡和醇酒的区别。
我很少见的还没看完一本书时就开始向所有认识的人推荐阅读。
可我一腔热血的接着再往下读,又逐渐觉得失望。
尤其是从主人翁李旭从雄武营离开之后,情节开始缓慢而缺少变化。
战争的片段像电脑既定的程序一般:
李旭的兵在战场上的行进比电脑还精确,变阵如变脸一般容易。而战术基本上就是三样,射杀敌军将领,轻骑兵利用速度两翼弓箭压制,中间步兵紧跟利用敌人溃兵倒卷珠帘。
而且每战必定是以少胜多。
一段段缓慢的推进和重复,看的我那个郁闷。
而更郁闷的吐血的是李旭此人领兵以后人格几乎完美。
武力强悍,兵法出奇,眼光独到,思维敏捷,判断准确,政令深远;加之重情义,守道义,忠诚忠贞。除了那大把的络腮胡子这点缺陷,就是个完人。
比这更可气的是,这么一个完人,最后没争天下的原因居然是守着一个莫名其妙的信念。
——武将的责任是守护。
好吧,守护就守护吧,就好好守着呗。
我正等着看李旭同志实现自己的守护呢,砰,小说结束了。
作者抛出了三个结尾。
美其名曰照顾读者的感受,这几乎是不入流作家的做法了。
而更糟糕的是,无论哪一个结局都是不负责任的糟糕透顶。
此书读完,真是可惜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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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贴被路小透。在2010-02-22 15:29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