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4]《致命危情》,琳达·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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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工/警官/盗贼]
[/size][color=#666666]——莫百丽的人生一片美好。她美丽而自信,拥有一家生意兴隆的健身房。可是成功终究有其阴暗面,健身房的一个会员诡异地盯上她,模仿她的风格与打扮。当这个外型与她十分类似的女人遭到熗杀,一切急转直下,她跟以前曾经约会的警局队长白怀德针锋相对。然而,日益增多的威胁逐渐向百丽逼近,怀德开始揣测:这件凶杀案有无可能是认错人造成的误杀,凶手真正的目标其实是百丽? [/color]
[size=3]终于把《致命危情/To Die For》的原文捧回了家,如获至宝。今早重读了一遍,失望又开心地发现,这是我第一次读到翻译胜过原文的小说。在文学讲座上听过这样的说法,在17世纪的法国,有许多书专门“声称”自己是从别的语言翻译过来的。不仅是当时风气如此,而且公众相信这本书经过了两种文化、两种语言的砥砺,会变得更加经典。
原来不太相信这段话。不管怎么说,翻译都会失去一些神韵的。《致命危情》让我真正理解了这种说法。
细数起来,西曼中少有使用第一人称视角,还写得这么酣畅淋漓的。更何况我个人一般并不喜欢男女主角都是离婚背景,而且甚至说不上喜欢悬疑侦探小说。
所以这本书对我而言绝对是特例。[/size]
[blockquote][size=3][color=#4169e1]好吧,言归正传,我的名字叫莫百丽。我知道,这名字有点傻气,但是跟金发啦啦队员其实还满搭调的。何况,名字是父母取的,我也无能为力。我爸的大名就叫莫百力,他们没有加挂一个「二世」给我,我就该谢天谢地了。想想看,莫百力二世这种名字能选上毕业舞会的皇后吗?莫百丽我就很满意了,谢谢。我的意思是,那些演艺界人士既然把他们的孩子取名为「荷马」,等他们长大了、拿熗杀掉父母,也只能算是想让自己名实相符,对不对?[/color][/size][/blockquote]
[size=3]一本书给我的第一印象很重要。《致命危情》第一章的爆笑点就有很多。译者把中文的文字魅力运用得游刃有余,不但没有一点翻译腔,而且把女主角莫百丽那种积极面对生活、勇于自我调侃的性格描绘得淋漓尽致、活灵活现。
[/size][blockquote][size=3][color=#4169e1]For another, my father would have [b]drop-kicked him over the television[/b] for daring to harm a hair on his namesake’s head.
其次,要是他胆敢让名字来自我老爸的女儿受一丁点伤害,我爸[b]肯定会一脚把他踢出窗外[/b]。[/color][/size][/blockquote]
[size=3]嗯,就是这种很可爱的意译。原文其实是说一脚踢飞过电视机……汗一下。这里就是译者翻译功底的不错体现。
而且还有下面这种让人想要捶桌的幽默。
[/size][blockquote][size=3][color=#4169e1]「订婚戒指。」
「喔,那就是盒子里的东西?你把订婚戒指『扔』给我?」老天,这么重大的违纪我一定要用粗体字单独写在一张纸上,等我们的小孩长大以后给他们当教材,告诉他们什么不可以做。[/color][/size][/blockquote]
[size=3]作为一个30出头、明艳动人的金发女郎,百丽自己开一家健身房,单身,有一家永远支持她的家人,她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并且不忘了拿出来炫耀(故意穿非常显身材的衣服炫耀身材啦柔韧性什么的)。其实这样很可爱,也不会太惹人厌烦。
更难能可贵的是她在明了自己魅力的同时也坦然面对自己的缺点。虽然文中对她的缺点大概只提到了脖子……还有她对怀德的无法抗拒。但她懂得对抗这种诱惑,并且非常明了怀德对她的影响——因为多年前受到伤害,她不愿再关心[color=#4169e1]他有没有吃饱有没有穿暖[/color],如果他再次弃她而去会让她心碎。因此在对方没有完全交付出真心的时候她不肯轻易妥协。好吧……至少在口头上不肯轻易妥协。
她在自在地嬉笑怒骂的同时也非常懂得享受生活,(比如那只[color=#4169e1]「原谅你的敌人:他们会因而困惑到发狂」、[/color]黄底紫字的杯子XD。)而且对自己的人生打理规划得一清二楚。
我相信,即使在一个人的时候她也可以活得很好。毕竟,[color=#2e8b57]长得漂亮不如活得漂亮[/color]。
看了一些文案贴,其实不太敢相信百丽是AAR05和06年最不受欢迎的女主角……但这也许跟她个性太强有关系吧。对了,刚刚突然想到,她嫁了两任丈夫,一个是有游泳运动员身材模特外表的政治家,一个是下面这位被训练来当作人肉武器性感魅力满到要溢出来的警局队长,这,多少有些令人嫉妒。
下面说说男主角。白警官不是那种长得好看可以拿出来当花瓶摆的款型,但是他的确成熟稳重顾家值得托付。换句话来说,是琳达·霍华书里典型的警官/特工/间谍类男主角。[color=#ff0000]上得厅堂入得厨房修得水管揍得流氓。[/color]而且,还有一点冷幽默。更重要的是他对女主的包容心和爱意。我想,这种不经意流露出来的浪漫和性感,才是最可宝贵并值得回忆的。[/s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