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牵着你的手,养你一辈子——读peta大人的《双簧》
如果要我用一个字来概括看完《双簧》后的最强烈感受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累!在我看来,这个故事给我的是一种阴郁的、被压抑得几近窒息的钝痛感,让我看完之后有种即使很难受却又不能放肆哭出来的无力感,可是脑子里又偏偏不依不饶地反复回放这里面的片断内容。于是,我尝试着将这些混乱的情绪一笔一划地勾勒出来,好减轻一下大脑的负担,为那种似乎渗进了四肢百骸的思绪找个发泄口。
《双簧》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之一的便是里面对人物个性行为的淋漓尽致的刻画,以至包括众多配角在内的各个人物都鲜明地浮现在读者的脑海中,活像是现实生活中真实存在过、挣扎过的人。
温庭玉
温庭玉这个人物形象的成功塑造——私以为——完全因为作者大人够狠。首先,狠心地把五岁的温义一脚踢入戏班,并用10年的时间磨尽他的天真和明快,以至于他再次出现在读者面前时——尽管还仅仅15岁——便已经染上了一层与年纪不相符的圆滑、世故的外表。然后,再毫不犹豫地将刚和他心意相通的李顺踢到美利坚——呃,当然这脚踢偏了一点最后落到了天津——长达七年之久!在这七年当中,温庭玉在委曲求全、自我放逐、放浪颠覆的生活环境中迅速成长/堕落,貌似风光地游走于色欲熏心的显贵之间,俨然一个风流放荡的戏子形象。
然而,温庭玉吸引人的并不在于他的圆滑和风流,而在于他在这表皮面具下一直保持得完好无损的对李顺的一片冰心。在爱情面前,温庭玉是勇敢、坦率而执著的。在那两次与李顺的长久分隔之后,都是温庭玉第一时间主动去找李顺的,不管当时的李顺是贫困的瘸子还是拥有光明仕途的协统,温庭玉对李顺的依恋都是自然而发自内心的。为了李顺,他可以连自己的性命都赔上去;可同时,为了李顺,他又时时刻刻地保重自己。这样的情真意切,让人动容!
当然,温庭玉这个人物形象还有一个十分值得注意的特点——他的女儿心思。自他五岁被送入戏班之后,他便在师傅的教导下学着以女孩子的心思和行为去生活,去爱男人。我不知道这样是否可以被称为“平胸小受”,只是,每次想到五岁时温义那忽闪着纯真的大眼睛时,都觉得心里一阵紧过一阵的难受和刺痛。
李顺 PK 林玉堂
之所以要把这两个小攻放在一起说,是因为…咳咳…今天一大早我还躺在床上的时候忽然得出的一个结论:李顺和林玉堂是将我们心目中完美小攻形象一分为二的产物——李顺对庭玉的深情和义无反顾和林玉堂的几乎无所不能的决断力和巨大的保护羽翼;当然,就像硬币的两面一样,一半的完美形象背后,是各自的缺憾,即李顺三番四次让庭玉身陷险境的、让人读者咬牙切齿的莽撞,和林玉堂那视庭玉为玩意儿的居高临下的自我优越感。
林玉堂这人物是挺具争议的,他的冷静、决断和冷酷以及对庭玉的执著,都是很多人心目中强悍小攻的必不可少的特质,而且,他对庭玉确实是有情,所以看到有不少读者说希望庭玉和林玉堂一起,因为林可以保护庭玉。反观李顺,这个傻小子居然可以在与庭玉心意相通、私定终身之后的第二天留下纸条便狠心地要离开五年(为了去资本主义国家的美利坚赚钱回来养庭玉——私以为这是沙猪的本性作祟);在听说庭玉与林玉堂的“风流韵事”后因妒生恨而三番四次躲开庭玉,白白让庭玉受尽了七年的苦!(啊啊啊~~~请让我痛快地扁李顺一顿吧,否则我会疯掉的>0<)
只是,李顺从开始到最后,都是以胜利者的姿态站在林玉堂旁边作对比的,庭玉心里面由始至终都只有李顺一个。
印象很深刻的是,李顺还是穷小子的时候重遇庭玉,看着庭玉哭得梨花带雨地伏在自己胸膛时,心里想的是——庭玉还是个15岁的孩子啊。这是李顺可贵的地方,在那些垂涎庭玉美色的狼虎争先恐后地要将庭玉吃下肚子里去的时候,在连读者都快要忘记庭玉的年岁、被他的世故和圆滑骗过去的时候,只有李顺真心地痛惜他、爱护他,一直把他放在对等、甚至高于自己的高度去爱着。他能带着庭玉到两人母亲的墓前成亲,他能为了庭玉甘愿冒险对提携他的段祺瑞甚至是袁世凯的提亲说不,他能在得知庭玉身陷险境的时候不顾一切地赶回来、又抛下一切地带庭玉远走高飞。这些都是林玉堂怎么也比不上的,正如庭玉指出的那样,林玉堂最爱的是林家,在处理好了林家的一切、闲暇下来的时候,庭玉才会出现在他脑海里,即使在后来,林玉堂已经陷得越来越深的时候,他仍然是把自己放在一个居高临下的位置来看待庭玉这个玩意儿。在我的记忆中,他对庭玉最多表现出的表情是冷笑。或许,他对庭玉是有情的,只是,这种情不只更多地表现为情欲,还夹杂着太多的冷酷和控制。因此,他只能是众多觊觎庭玉的狼虎之一,最终也只能输给李顺。
印象深刻的情节
这几天不停地反复咀嚼下来,其实印象深刻的情节还真多,peta大人在安排情节方面真是舍不得让读者稍微休息放松一下,我可是差不多从故事开始就紧张、提心吊胆到最后!不过,个人觉得最让人为之揪心的是李顺“不辞而别”后,庭玉最终落入林玉堂手中的那一段!和很多有感情洁癖的读者一样,即使在李顺离开之后,我仍然保留着一丝奢望,希望庭玉能保持其完璧之身等待李顺的回归(我在鄙视自己这么迂腐!),因此,当那天晚上林玉堂因北京即将沦陷的消息而被急急召回林家,从而放过(暂时)庭玉时,当第二天早上北京沦陷、人心惶惶,庭玉马上便要与四儿逃离北京的时候,我真的以为作者大人最终还是舍不得让庭玉受辱,即使怎么制造危机也会让他侥幸逃过。可是,就在我稍稍为庭玉喘了一口气的时候,林玉堂却以不可挡之势完全占有并控制了庭玉,将他拖进了长达七年的噩梦!而我的心情也是在这样突如其来的起伏锻炼之下,变得开始有点钝钝的、麻麻的,就好像小时候打了麻药拔牙时那样,虽然明显地感受到自己的牙齿所遭受的疼痛和撕扯,却无力地麻木着,直到麻药过去后才渐渐回味着、痛惜着。
在看这个故事的过程中唯一一次大笑是发生在庭玉假扮小乞丐去找林家副管家杨兴的时候,听着杨兴满脸堆笑地对即将出门的洋人字正腔圆地说着“送您全家的终”,我真的是不能自已地暴笑起来(大概是压抑得太久了= =、、、)。在那个时候,我真的觉得这个副管家可爱得不得了。当然,事实证明,这个人一点也不可爱,他只是林家的走狗而已。可是,谁又能怪他呢?他和这个故事里的几乎每一个人物一样,都生活在不能掌控自己的生活和自由的年代,都一样的身不由己。包括让我们魂牵梦萦的故事主角庭玉和顺哥在内,他们都只是在乱世中挣扎的蚁民而已。
“我牵着你的手,养你一辈子”,这是《双簧》番外二的最后一句话,是借别人口中得知的李顺对“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解读。在我看来,这句大白话也正正高度浓缩概括了李顺和温庭玉之间的故事,他们的过去,他们的未来。正是这个小时候的或许是无心的承诺,支撑起了本是孤苦无依的庭玉,让本是一无所有的李顺振作起来、成长起来;正是这句承诺,为这个一直笼罩在阴霾压抑氛围中的故事最终洒下一缕阳光,让所有的苦与痛最终酿造出的是幸福而不是遗憾!
真的很感谢peta大人,最终还是大方地给了伤痕累累的庭玉和顺哥一个美满的结局!
另一篇评论:
二看《双簧》——春樱冬雪
这是第二遍看PETA的《双簧》。从排版上来看,字间的间隔比同类其他书密了许多,也间接地反映着故事的繁复程度。记得最早看《双簧》时,不知是出于对配对、结局的抵触,又或是不太爱看以清末民初为背景的文,总之并不是太喜欢。想要重温,源于作者的另一篇《风筝》,文笔情节安排人物塑造上都合自己的口味,于是,不免怀疑起当初对于《双簧》的感觉来。
大致上,这是上演于老北京城的一出戏。以戏相喻,只是觉得十数年间的起起落落、红墙黄瓦内外的人事变迁,其实也与那戏台上的演出差不了多少。有些人放得开,能够平心相对,也有些人放不开,沉迷其间,任爱恨恩怨纠缠一生。当然,所谓“放得开”、“放不开”之说,无关对错。
年幼时,李顺因温庭玉而受伤瘸腿。因生计所迫,温庭玉被送去戏班学戏,李顺则入京城大户林家做工,两人自此分别。十年后,温庭玉成为戏班红角,在天桥与唱双簧的李顺重逢,两人暗生恋慕。其后不久,李顺因为得罪宫中太监,被抓入宫伺候妃子。温庭玉受辱求助于权贵黄公公,更为解毒委身于对此一无所知的李顺。经此一出,温李二人定情。时势动荡,李顺为生计拟去美利坚,托人留信,却被温庭玉身边的小厮四儿错当戏文烧毁。温庭玉误以为李顺不辞而别,伤心之下,接受林府大少林玉堂包养提议,以做乱世中的靠山。不久之后,洋人入侵北京城,温庭玉熗杀去贪图林府财产的十三贝勒,虽然事情被林玉堂掩盖于世,却在温庭玉心里留下阴影,致使之后七年间,以福寿膏来压制心底的恐慌。七年之后,因缘际会成为协统的李顺与温庭玉再次相遇。当年的真相与误会相继澄清,虽有之后逼婚、杀皇亲之事暴露、被袁氏政府作为弃子等等的事,李顺与温庭玉却终能隐姓埋名、携手共度。
……果然还是讨厌这样正儿八经地讲述情节。其实,上面只是一个概要,毕竟这样厚实的一本书,想要在区区数百字之内给出详尽的介绍还是挺困难的。而且感觉,具体的过程还是有心者自己去看为好。这里么,只是想说说那几个人物。
温庭玉是个红角,也是个极有味道,可以称之为“美人”的人。虽然没怎么看过戏剧,但却能从异境的插画上看出那么一些风情万种、我见犹怜。天生的皮相加上长久浸淫于戏曲的历练,想必是让人很想拥为己有。当然,这也该是个聪明人,也该有着不错的手腕,毕竟十数年能长红不衰、成功游走于众多达官贵人之间,这并不是只靠那把嗓子就能换来的。虽说戏子无情,但这温庭玉却硬带着七分的痴傻。终于有些想起当时的心情,我偏帮着那个极有能力的商人林玉堂,却将李顺定位为一个四肢发达的武夫。于是,当时怎么看都觉得这对不相配,也不免为花了那么多心思的林玉堂委屈。现在看下来,却并非是那么一回事。
我想,温庭玉对于李顺的感情并非只有爱情那么简单。那是幼年的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十年后的恋慕以及乱世中作为亲人、作为依靠种种感情的混合。只是也许爱情的因素在其中占第一位吧,所以有着当年宫里宫外相救的那一出、有着对不辞而别的心伤、重逢后一心地相聚相守。种种种种,用一路见证着这一切的仁和堂坐堂常二爷的话来说,只因这温庭玉偏偏是个“痴的”。
再说李顺,大体来说,算是个武夫,但也并非是五大三粗那一型。从京城说双簧的开始,到后来受段祺瑞、袁世凯赏识的武将,该说,这人有着高于普通人的决断力。又从他送林玉宏的那一个“听”字,可以看出这也是有着一定谋略的人。只是,我想,他终究并不适合于官场,虽然也能应付权贵间的尔虞我诈,但也并不是天生好这口的人。最终与温庭玉相携隐居也算得上是个不错的结局吧。至于这人本身,现在看来倒也有着许多不错的地方,拥有着温庭玉想要的真心和安心,所以才能让一代红角痴心相随。从文中七年之后的言行来看,倒确是将爱人放在心上、视若珍宝,也并不执着于很多俗礼教条,大约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与经历过种种事非的温庭玉安然相守吧。
说到这里,不能避免地要提及文中的第三人,掌着林府实权的林玉堂。老实说,即使第二遍看下来,感情上仍然有些偏向于这个人。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吸引了自己,也许首先是那种复杂感吧。手掌着家大业大的林府,林玉堂当然也不会是什么简单的人。记得洋人入侵前,林玉堂那一番上下打点的话,真得让我感觉这是一个很有能力的人。处事井井有条,沉稳不乱,遇事也很聪明圆滑。当然,也许这本该是个商人所必需的素质。那么,来说说这个人的感情吧。也许最初是图着温庭玉的色相,但我相信七年的相处,留给林玉堂的还有着其他一些东西,让他放不下,想把温庭玉留在自己身边。只是,他林玉堂并非只代表他自己一个,他所要顾及考虑的事还有很多。忘了是在什么地方看到的,有人说,有一种人,比起自己本身,他更爱自己的姓氏,而林玉堂正是属于这样一类人。现在想想,为什么属意把温庭玉留给林玉堂,觉得林玉堂也付出不少之外,大约也是有些可怜他吧,一家之主所要做的牺牲很多,如果感情上能得到一些补偿,守着那沉重姓氏的时候,也会觉得快乐一些吧。当然,温庭玉所选的只是李顺,于是,只能意味着林玉堂毫无意外的败局。另外,我想,作为商人,林玉堂让人不能轻易了解的心思,以及作为主事者的身份,恐怕也是始终无法获得温庭玉感情的障碍吧。毕竟因着这两重原因,真心与全心相对又岂是容易看得、得到的。
写着上面这些话的当儿,感觉自己对于这文并不是那么有热情,但PETA的文字却有着不一般的诱惑力,还是想看第三遍,想看到另一些不同的东西^_^
这是本人最喜欢的耽美小说之一,文中最感动我的是李顺和温庭玉之间的相互信任与关怀,两人都能本能的做到为对方着想,基本上没有欺诈与相互伤害,这一点使他们的爱情显得纯粹而完美。
文中印象最深的有两点,一是他们之间的相互信任,当温庭玉和李顺由于一场误会而分开七年后,温庭玉没有丝毫犹豫就去找李顺,李顺也没有故作姿态避而不见,正是两人相互间的信任才使他们在三番两次遭遇变故的时候作出了最有利于他们的选择,避免了不必要的伤害与分离并最终走在了一起。
另一个印象是两人之间的相互关怀,温庭玉为替李顺解毒不惜受屈辱折磨,为了李顺戒毒不惜伤害自身,更另我感动的是他为了李顺而时时处处记得保护和爱惜自己,为了李顺喝药养身体,为了李顺在中了砒霜毒后坚持活了下来。他没有象一般书中人一样故意装病生病来博取李顺的关爱与同情,而是相反的千方百计的保重自己,让李顺能不为自己担心,让自己能活的长久一点陪伴在李顺身边。同样的,李顺对温庭玉的关怀也是方方面面无微不至,知道温庭玉好使小性子钻牛角尖,他就对他时时开导事事包容,知道温庭玉的身子不好,他就对他问医用药,呵护备至。最感动的是他也能想到要少做些抽烟喝酒之类会伤身体的事只为了能活的长久一点,因为“这生还长的很,我总不能比他先走”。
总之整个《双簧》看完后只有一个感觉就是温馨,他们之间的相处处处都透着温馨,这一点从番外《执子之手》《老夫老妻》和《雨过天晴》中都可以感受的到,他们之间的相处很自然,很平淡却给人很温暖的感觉,从中我们毫不费力的感受到了他们的幸福,就好象最后一篇番外《雨过天晴》这标题一样,在经历了那么多的风雨漂泊后,他们的生活终于雨过天晴,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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