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极爱此文,大概因为作者是女性,文笔非常清新婉约,让人手不释卷,不过此时再度却有些乏味,好像口香糖,最初咀嚼香甜满口,再品却有些涩意。
吸血鬼是西方文化中极具魅力的魔幻形象,地位大概等同于东方文化中的狐仙,吸食人血的习性、惧怕阳光的缺憾都是他们哥特式魅力的来源,作者笔下的吸血鬼更像是变种的超人,他们不怕阳光不惧银器不敬十字,而且每个人都有天赋技能,虽然设定迷人,但也没有了传统吸血鬼被诅咒的美。
所以说我一直不知道主角爱德华在纠结什么,没了阳光的诅咒,没有背叛上帝的罪孽,为啥就不能让痛快的让女主成为能和自己匹配的生物呢?这是女主贝拉自己的选择,他却总是用吸血鬼没有灵魂这个理由拒绝,当初觉得挺有爱,现在细品却有“你丫吃饱了撑的”的感觉,他们的烦恼纯属庸人自扰。
再说爱德华为了贝拉抑制猎杀的渴望,我就不明白了,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吸血鬼难道没有办法不伤人命拿到人血?外国那么多的血站是开假的啊?不想花钱一只针管足以,用得着喝动物血然后弄得自己欲/求/不/满似的吗?我想就是吸血鬼也不是时时刻刻都需要鲜血的吧,就和人一样,吃饱之后就是端上鲍鱼鱼翅诱惑也不是抵挡不了的事情,第一部里男主扭扭捏捏忽冷忽热的纠结个毛啊。
再说女主的感情,那个糟糕,既然决定和吸血鬼共度一生那就离狼人远点,他们可是天敌。可女主半推半就的在发小的身上享受吸血鬼身上没有的温度,好在外国分级比较严谨,不然这本书说不定得成NP文。就算这样咱也忍,只能说明女主魅力十足,狼人傻得够呛。可是为毛最后要让狼人爱上女主的女儿,这不是乱/伦又是什么?
我承认女主变成吸血鬼之后描写的很美,只有小小的一点儿疑问:既然转化成吸血鬼如此美好,那小说前面被吸血鬼咬了之后让爱德华把毒液吸出来是调情吗?这不是白费功夫又是什么。
所以说暮光之城这套小说个人浅见初看可以,俊男美女式的魔幻故事,可以满足少男少女们的幻想,细品欠缺,无非就是两个闲人拉扯倒霉的家伙(雅各布狼人)琼瑶式的泛酸。
顺便说一下电影,我的审美和大伙儿不知不觉间差这么多了?女主贝拉的扮演者尚且漂亮,男主左看右看都没有小说中描写的魅力啊,总觉得脸有点儿扁,西方不是讲究深刻五官吗?眼睛也没有百年积淀的沧桑,反倒有点儿斗鸡眼(我也许眼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