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天哲通过真实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轰动的一系列情书上网官司来创作这部题为《锤根爱情书》小说,并把围绕官司而产生的大量的新闻纳入到小说情节中去,无疑是在当代小说创作的的创新上做了一种独特的尝试。(2005年12月3日《三秦都市报》)西安、南京、北京、广东四地的媒体都多次报道过陈天哲的情书上网官司,该官司被媒体称为全国首例,涉及情感、网络、隐私等多种社会敏感话题。不少媒体在报道中都提到这一点----陈天哲在有意识地利用这一事件大肆炒做新闻,目的是为他的《情书》小说做前期宣传(2006年7月21日的《南方都市报》。根据媒体的这一观点,我们可以把陈天哲的这部小说当作小说的新品种-----“策划主义小说”(2007年1月29日的《三秦都市报》)。
陈天哲在小说未动笔前,已经具备超前的宣传意识,并且付诸于行动;“策划”是说他在人为的利用官司运作新闻,并且让新闻为自己服务(2005年6月13日的《扬子晚报》)。我们用“策划主义小说”这个文学界闻所未闻的名词来定位陈天哲的这种文学尝试,不是说陈天哲的“情书上网事件”是假的,而是说他一直在利用这一事件,迎合媒体猎奇的胃口,制造轰动效应,吸引公众眼球。
他在事件发生时就意识到(据说,陈天哲曾经做过几年报社的编辑)“情书上网”的新闻价值,从而根据这一事件打起四地官司,西安告员工,南京告网友,北京、广东告网站,新闻延续两年时间(2006年12月2日的《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他在这两年时间里顺藤摸瓜创作这部小说,自己钻进官司里,钻进新闻里,钻进小说里,是官司的原告、新闻的当事人、小说的主人公。他在官司、小说这两个现实和文化的圈子里摸打滚爬,早分不清其间的界限了!陈天哲硬是通过新闻炒做把自己逼上了小说创作的道路,把自己逼成了一个作家,还一不小心在文学领域里有所创新,有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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