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防沉醉——评《哪只眼睛看见我是你弟》
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是专属于你的,即使目前他还没出现,可是他肯定在地球上的某个角落呼吸着! ——阿白白
喜欢在静静的下午,晒着太阳,暖暖地一边捧着花茶一边慢慢细细品味书中的种种,于是点点情愫,萦绕于心头,挥之不去,直到生根发芽。
少女情怀总是诗呵!虽然有好多人不屑于言情小说,满纸荒唐言,无一价值,但我总会堆砌起小女生的种种瑰丽的假想,萌生许许多多奇奇怪怪的思绪,让我发现原来言情也是那么让人心动。
书中自有颜如玉,小说中,美人如玉,各自芳华,一笑倾城;至于男子,玉树临风,气宇非凡,笑傲江湖。原来美丽是不分男女,还有美丽的童话。
喜欢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爱情,当男女主角老的时候,回眸一笑间,眉角眼帘出的微微颤动最让我感动,刹那即成永恒;“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一场没有结局的爱情,再深沉的爱再努力的挣扎也逃脱不了天意;梦里花落知多少,记得当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情愫应该就在那时无法遏制的蔓延滋长,不是冤家不一家。就像有人说的,在书中的游离,总有梦遇和渴盼的种子,当开花的那个瞬间,心中的喜悦或者悲伤,亦如烟花绚烂或是遥远。
“偶入言情深处,沉醉不知归路”,呵呵,何防沉醉啊。
第一次喜欢阿白白的时候(因为我打算一辈子爱下去)是因为看到她写的《哪只眼睛看见我是你弟》,于千万人中遇见所你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无意中的一瞥,就注定了今后的沉沦。
故事很简单却很温馨得让人心酸的故事,轻松的笔调透露着淡淡的悲伤。读的时候就感觉咽喉似乎被何种东西卡住,心里微微发酸,一点一点渗入心脾,直到骨髓深处,无药可救。我想,谁也无法抗拒这样的爱情故事。
意须篇
直到现在我依然认为韩尽欢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孩,幸福得让人抓狂,让人嫉妒!!
于意须,韩尽欢,人生得意须尽欢,一听就知道他们的父母都是白哥哥的Fans。大一的时候第一次点名,两个人都楞掉了,名字能凑的如此实在难得,后来竟发现连生日都是同一天,直接晕倒!
韩尽欢,一个大大咧咧,坦白直帅的女孩,为何你不明白他的心?
第一次于意须请韩尽欢吃东西:
“哈根达斯第一次要留给喜欢喜欢的人啦?”你应该请灿灿。
“你,确,定?”他别开眼,重重地抓住她的手,痛。
第一次不欢而散!
也许只能说韩尽欢太特别,让人无法生气。于意须扯开笑容,“尽欢,你什么时候才会长大?”
第一次接吻:是在2月14日,也就是他们共同的生日。
“好漂亮。”是一只猫眼戒指。“可是我好象忘了送你礼物。”
“那么亲我一下好了。”好温柔的吻,就好象像是宣布着她是他的一切,暖暖的,是一种叫做幸福的味道。
第一次看流心雨:韩尽欢一个人站在学校操场上,刚打了电话叫丁冕来。突然,有人静静地抱着她,是于意须……不经意间看到那个孤独的人影,淡灰色大衣,长长刘海下是惊呆的表情,是丁冕。“是我傻,居然真的相信你一个人……”一场没有结局的流心雨。
最后的告白(书信)
记得有人说过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离死别,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一段暗恋的故事,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两颗相撞的心,不能永远贴在一起…
尽欢:
你是什么时候看到这封信的?冬天,春天。夏天还是秋天?
……………………
可我的身体,就像一个不知何时会爆炸的定时炸弹,不敢爱不能爱不忍爱,每次看见你和其他男生说话都是煎熬,多想拥着你的肩告诉他们:你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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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滴拥抱大地的雨是我爱你,
第一颗出现在夜幕的星是我爱你,
每天看到的第一个微笑是我爱你,
甚至你每天碰到的第一个红灯、第一场堵车都是我爱你……
所有最初的最后,都是我爱你!”
我知道我自私。不该说这些让你困扰,但我不要你忘了我,
我要你一辈子记着我,即使你从来没有喜欢过我。
暗恋的滋味是那么的酸涩与甜蜜,当意须在默默品尝的时候,幸福不知不觉在这个时刻擦肩而过。这一场注定没有结果的爱情啊,再深沉的爱再努力的挣扎也逃脱不了天意——绝症,成了横亘在他俩之间的巨大鸿沟。意须的爱变得深邃而内敛,他满腔的热情都被禁锢在心中,宛如河水,其下的深沉和暗藏被覆盖其上的宁静完美地遮掩住,教人看不见之下的强烈波动。所有的一切都一个人扛起来,眼睁睁地看着花开花谢,其花落地,终碾碎成泥!有心痛,有无力,也有不可或觉的快乐。最后的最后却只能以拥抱和叹息结尾。
张晓风曾说过,生命中那些个美好的刹那,有着深深的牵挂和想念的彼此,已是绝美……也许对于意须的爱,终究是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是一场心伤.
丁冕篇
如果说于意须对韩尽欢的爱强烈,无奈而又心痛,那么丁冕的爱就是体贴,心疼,勇敢。
私下里,我个人偏爱丁冕。一直认为他对韩尽欢的爱绝不逊色。也许于意须会因为身体而退缩,但他不会。“病痛算什么?就算是死神马上降临,我也要活生生地站在你身旁告诉你,我爱你。”
在尽欢最痛苦的日子里,是他一直陪着,是无怨无悔,好痴,好傻。可不就是因为他的痴情我才更喜欢他。
他(丁冕)立起身来,抓住尽欢的手:“我可不可以不要不爱你?”
他满是期待地望着她,如此害怕她的拒绝。
“小冕,我喜欢你。”如果退缩让我失去了第一次爱恋,那么我不想再重蹈覆辙。”
“是的,我喜欢你。”我举起右手让他看到我的猫眼戒指, “可是我现在无法忘记意须,所以我给不了你百分之百。”
“没关系。即使只是残羹冷炙,只要是你给的……”
“我可以等,我用一辈子的时间等。”
幸福就像握在手里的沙, 如果不并拢手指间的距离, 沙终归会找到任何一个空隙抽身而去,主动去追求自己的幸福,才不会留下任何遗憾。也许很多人会认为尽欢对丁冕的爱来的好突然,可是我却不这样认为。一个人默默等待了你十多年,静静地爱了你十多年,没有哪个女孩会不感动?又又哪个女孩会不心动?爱情有时候又何尝没有感动的因素在里面呢?对于丁冕,也许刚开始尽欢只是出于感动,但是谁又敢说尽欢从没有喜欢过丁冕?
在尽欢生病的时候,丁冕总是关怀备至;在尽欢喜欢别人的时候,丁冕只能偷偷吞噬着所有的酸涩与痛苦;在尽欢过生日的时候,丁冕特地为她痴痴守候;在尽欢最失意最痛苦的时候,丁冕默默地陪她走过,在她转身的时候随时都会看到他的身影,让她知道她不是一个人;在尽欢对爱情有所犹豫的时候,丁冕勇敢地追求自己的幸福。
我想,丁冕的痴情、执着、勇敢正是意须所缺的,幸福真的要靠自己把握与争取。对于丁冕的爱,应该是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是一种幸福。
韩尽欢篇
喜欢丁灿的潇洒,可是我更欣赏韩尽欢,一个让人无法不爱的女孩。她心痛,意须的死对她而言是另一种折磨;她悲哀,疯狂地找寻于意须的一切,不停用酒麻痹自己;她迷惘,因为那个曾经的小男孩已长大,说爱她;她坚强,勇敢地接受了丁冕对她的爱;她坦白,喜欢丁冕,但需要时间。她毫无做作,也许这就是他们爱她的理由。
也许有人会认为她“花心”,可是难不成一直让她沉浸在过去,痛苦,堕落,我想即使是于意须他也不会愿意,真正爱一个人不就是给她幸福吗?我不认为女人想古代一辈子守节,就是对男人的爱,这样对丁冕难道就公平。过去的不再回来,最主要的是抓住未来,就像她说的“如果退缩让我失去了第一次爱恋,那么我不想再重蹈覆辙。”
况且我想她永远也不会忘记曾经那个爱她的男子,只是把他放在了心灵的深处,直到永远……
上帝为你一个人关上一扇窗,就会为你开敞另一扇窗.
唯美结尾
时光容易把人抛,绿了芭蕉,红了樱桃。
再次经过那家店的时候,似乎已经明白过去,真的不会回来,真的是物是人非。感觉有人紧紧抓着她的手,是丁冕,她抬眼给他一个甜甜的笑,悄悄地哪下了那只猫眼戒指……幸福就在她身边,不是吗?
时间会躲远梦境的边缘/ 不用再去冒险只要有爱就拥有一切有一种淡淡的/ 味道/ 叫做幸福一点点倒进爱的/ 两人世界用心来品尝 /细细想像和你一起慢慢分享这淡淡的味道/ 叫做幸福我们一起分享/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样的结尾,有点点心痛,但更多的是会心的笑,温暖一点一点把我包围。也许在这场男人和男人的较量中,根本没有胜负,只不过丁冕比于意须更幸运而已。
清风满袖,落花聚散,留有书香。。。。。。
PP:这是偶第二次修改这书评了.很老的书哦.偶以前很早看的,当时是觉得很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