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看这篇hp同人文的题目我也被雷得不轻——其实我是在找海带烧猪蹄的菜谱时无意中看到的,囧。
读友们的板砖先别往我头上拍,看过之后就知道这其实是一篇可以和《hp同人之格林童话》媲美的文章,当然了《格林童话》的排行要高于《穿过你的黑发我的手》,但是就个人观感来说,我喜欢后者多于前者。
《hp》本文是一篇童话,漏洞百出并不奇怪,童话不就是描写不合理的吗?我真正想吼的是:JK女士,咱将童话进行到底好不好?明明一篇童话却干掉了半数朝上的可爱重要配角你有没有搞错?
而这篇《黑发》(名字长的让人崩溃我简化一下)最初打动我的是文笔。作者描写V殿和哈利最初的相遇时寥寥数笔就勾画出了一个让人心痛心醉的哈利:他始终记得,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一个神色疲倦又强打精神的男人走进他的视线,宽大的巫师袍似乎要压垮他瘦弱的身躯,脸上却露出坚韧的仿佛无人可以打败的微笑。男人有一头凌乱的黑发和粼粼湖水般翠绿的眼睛。与法国作家一脉相承的精致描摹一下子就抓住了我的心。
通读全文后,我认为作者比罗琳女士更会讲述故事(顶个锅盖,预防hp铁粉拍砖),这是一个合情合理的故事。
最初的心动始于最不堪时的拥抱,在黑暗中穿行的人知道那一盏孤灯带来了什么,没有被爱过的人才知道温暖的可贵——无论那温暖是多么的微小也足以让卑微的孤儿铭刻心扉。
哈利给年幼的V殿留下的是宽容(战争打响近十年,好友们纷纷倒下,最后自己没有倒在战斗中却倒在了阴谋诡计下),对V殿来说这是多么的可贵,从来没有人想过他也需要被原谅。(偶的某篇长评被一位读友批的满头包,理由是V殿不缺爱,上学时除了邓布利多教授其他老师学生都喜欢他,偶在这里要说,他们爱的都是一个假象,一个“彬彬有礼”的好孩子,要是知道V殿本性里的残忍、自私,他们还会爱吗?只有哈利,在经历了V殿制造的重重苦难已经身心俱疲的情况下仍然愿意原谅年幼的他)
在有了足够的人生阅历之后,对弥足珍贵的温暖的贪恋发展成了占有的执念,V殿固执的寻找属于自己的那盏灯火,不是作者主观的美化臆想而是对人性深刻了解之后的必然。
此时哈利已经回到了父母的少年时期,如果说谁是《hp》中哈利最对不起的人那非斯内普教授莫属,他选择成为斯内普教授的朋友而非与挚爱的父母、教父发展友情也是情理之中,明辨是非勇于担当的哈利才是我们的所爱。
哈利的不作为(部分读友认为哈利可以和凤凰社合作,利用先知先觉打赢战争)也不是不能理解,作为一个知道战争结果,经历了战争的残酷,在战争中失去了一切的男人,想要平静的生活保护珍爱的人是人之常情,被“大爱”束缚了一生的哈利想要在这里偷的一点点平静(成为麻瓜联络处的职员),弥补自己的遗憾,看过有种会心一笑之后的酸楚。
最后哈利对V殿征服计划的妥协不是爱昏了头,而是无奈的选择,经历过和麻瓜联合(文章设定)的哈利太了解麻瓜的贪婪与强大,为了魔法界文明不被磨灭,他只能默许V殿的计划,并且尽力影响爱人保存麻瓜的文明,他已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做到了最好,哈利不是神。
文中V殿一如既往的冷酷,但是对哈利却是柔情万千,他纵容哈利的逃避,让他生活在阴谋诡计之外,体谅哈利对邓布利多的仰慕之情,这如何不让总是体谅别人(体谅罗恩的嫉妒,体谅德拉科的无奈,体谅邓布利多的算计,体谅西里斯的不负责,体谅世人的误解)的哈利心动:我爱上了魔鬼,因为魔鬼比天使爱我。
说完情节的精巧设计不得不顺口说说文章的又一优点:那就是主角形象设定很漂亮(我有很长时间郁闷于电影中的哈利长大之后竟然走形了,少年汤姆的形象也很挫)!好吧,我承认我是外貌协会的成员,当年拜读《巴黎圣母院》的时候就很纠结,别说艾丝美拉达看不上心灵美的卡莫西多,就是穿越一众也受不了这种口味啊(也看不上绣花枕头孚比兹队长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