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十年》BY 暗夜流光_派派后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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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评论] 评《十年》BY 暗夜流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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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nge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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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牙牙学语
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9 0
— 本帖被 °○丶唐无语 从 品书评文 移动到本区(2013-03-18) —
[ 内容简介]

       密密的心绪疯长成深蓝色的森林,在其中徘徊来去的只有我。除了忍耐,还是忍耐,我看到自己的心,在黑夜里孤独的盛开、腐朽和颓败。
  耗尽整个青春,我一直在问什么是爱,即使在十年后的现在,我仍然弄不明白。我们还活着,你还在我旁边,还可以触摸,还可以依偎,这不是生活的全部,却让我们沉溺得永不超生。
  又何必再问,我和你都没有说过的那个字,冷与暖从此只由身体感知。

    http://www.jjwxc.net/onebook.php?novelid=379903

       看了写这篇读后感的时候我没有看番外,甚至没有认真去读结局。因为从一开始我就给这样的两个孩子留下了最后的结局:陌路行者。
一个敏感、一个粗砺;一个孤独、一个风流。
天残地缺一般。注定是悲伤的结局。
是作者的仁慈吧?给了这个十年的缠绵一个童话一般的结果,为了相信爱,为了坚持,为了信仰,为了对这两个孩子的痛惜,让他们在一起。
或者,仅仅是一种祝福。
对现实中破碎的爱一个故事中的完整。

高郁和李维森是基于共同的朋友赵平川(小川)而认识的冤家。从开始的看不顺眼到懵懂的爱,李维森是高郁的初恋,也是这份爱,告诉了高郁:他是个同性恋。在自我厌弃中对李维森的爱是高郁少 年时代最朦胧而美好的情愫和最肮脏黑暗的罪恶。把这样的爱深埋心底,高郁决定做李维森一辈子的朋友。
高中毕业,三个好友分离四方:小川去了外省念大学,高郁留在本地,李维森落榜后去了兵营。在兵营的李维森为了发泄性欲学会了把男人当女人来“玩儿”,于是在一次回乡的夜晚借着酒意,他强上了高郁。因为有爱,高郁勉强自己接受着李维森粗暴的对待,却在他一次次无爱的性中更加自我厌恶,为了逃避他告诉李维森自己是个GAY,在李维森惊慌的离开后以为一切都会回去当初。令他惊讶的是,百无禁忌的李维森却对他说出了“喜欢”。高郁TOP了李维森,唯一一次,李维森很满足,高郁也是,但高郁的满足更多是一种心灵的满足,一种“曾经相爱”的满足。
再后来,高郁又开始躲着李维森。再然后李维森订婚了,高郁借着“进修”的名义远走他乡,在远离李维森远离小川远离亲人的一个北方城市,孤独的GAY高郁度过着自己的堕落生涯。他认识了一些年轻的孩子,他们大多有着和他相似的心境,却要更年轻更决绝。在这样一群孩子里面长着美丽面容的高郁没有因为GAY的身份而被厌恶,反而有了很多次的露水情。高郁说,他能感觉出自己在堕落。
因为李维森的婚礼而回乡的高郁明白自己一定会再见到那个人,但心中笃定一年的时间足够让彼此留有“貌似正常”的余地,何况,他已经有妻……但现实是,不久之后,已为人夫人父的李维森再一次向高郁提出了肉体要求,并不惜用高郁的父亲和小川来威胁,望着面前这个长着熟悉容颜的陌生人,高郁在绝望的***中让初恋灰飞烟灭……
如是者半年,小川告诉高郁其实李维森早在几个月前就离婚……
……

说实话这个故事不是很新奇,甚至有点俗。
但充斥全文的那种孤独的忧伤让人的心总有一种缠绵不断的空洞,仿佛是一眼望不到边的茫茫草原,或者是令人窒息的深海,没有人,只有那份爱,一点一点,一点一点,泄露出来,没人懂,也没人能珍惜——那是一个人的,孤独之爱。


故事以高郁为视角,用第一人称来叙述故事,故事的进程大多伴随着高郁大篇大篇的内心独白。应该说,高郁细腻的心理描写是这部小说最吸引我的地方。

少年时候的高郁,年轻,青涩。初初明了禁忌的爱,那种挣扎,自卑,隐忍,那种少年的敏感和现实的逼迫常常让我看得一阵一阵的心疼。
我还记得高郁发现对李维森的动情是因为“爱”的时候,他用了一个词语来形容自己——“变态”( 对于他,我不但不逃避,反而很乐于接近,怀着死亡的觉悟去分享一点他的气味,能体验到真实而绝望的**,我的脑际一次次浮现那个词——变态。用不着拼命遗忘它,我就是那种人,就算否认也只是一种伪装。)社会教会我们对待异端的方式就是“抹煞”,在异性恋成为主流的当今时代,少数的同性恋者被给于不公平的待遇,久而久之,连他们自己都不在相信自己,觉得自己是“变态”或者“某种病患”,如同我在网络和其他途径认识的一些同性恋者自己所说的:“只会对同性产生性欲,但却必须和异性结婚是一件矛盾却必须的事情。”
他们大多不相信爱情——其实也有些坚持的人是愿意相信的,但总是喜欢上“直的”对他们来说不是一件容易避免的事情,而大多的同类又仅仅为了身体需要,真正的“爱情”在这样的少数人群中很难产生。
因此,少年高郁把这份爱深深埋在心底,他对自己说:“
我将永远是他的好友,陪他走过很长很长的路。
十五岁那年的冬天,我过早的为自己的人生画好了蓝图,一张卑微然而已经是最渴望的蓝图,上面有我、有小川、有他。

如果说少年时代李维森只是作为一个“暗恋的对象”而出现在故事里的符号,在离开兵营后的李维森就开始常常出现在故事中,而每次,几乎都是“与性有关,与爱无关”,不过在我看来,这样的李维森才符合他的性格:“任性的、天真的、风流的、粗砺的”有时候还有点“笨笨的、顽固的”,即使是很少的几次出场,我却对这样的一个男孩有种很复杂的感觉,他不是美好无瑕的,甚至没有一点儿说得出口的优点,但他却是“真”的,这个“真”是“真实”是“真诚”是“童真”。
李维森是个活生生像现实里的人一样的人,也说着粗口,也会在深夜对暗恋的姑娘痴痴凝望,也会拿些小手段哄女朋友,也会因为情欲而肆无忌惮……
李维森是个真诚得不懂欺骗的笨蛋一样的人,喜欢钱喜欢性喜欢女人喜欢高郁喜欢朋友……他喜欢的就是用掠夺也决不懦弱后退……
李维森是个天真的像永远长不大一样的人,天真的……不懂得怎么去爱人,怎么被爱……
我相信李维森是爱高郁的,不管是在他在说“喜欢”之前还是之后,因为爱是一种感觉,如果不爱就是不爱,而爱无论是否被承认,依然存在。可是如同我坚定的相信他们有爱的存在,我更加坚定地相信如果在现实李维森和高郁一定只能是陌路行者,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是能够“相守”的爱人。
或许,陈奕迅唱的《十年》更像这篇文的隐讳的结局:
“十年之后,你不属于我,我不属于你……”


人总是对自己的初恋有一种说不出的留恋和美好化。
《十年》写的就是这样一个十年的初恋。高郁一直沉浸在这场初恋中,一直没有出来。
即使他说李维森变了,不再是他曾经深爱的人。但在记忆里面一遍一遍重复的是那种爱恋的感觉,苦涩的甜蜜的,一年一年沉淀下来,只会越来越浓郁。
因为那个人,已经刻在了心上,不是一句忘记就可以抛弃的。
高郁一直的希望是“像阿飞那样“忽然想通””。但其实他没明白古大侠的“爱情”理论,爱情不是表象而是心灵。阿飞忽然想通的也仅仅是“怎么会爱上那样一个人”,而不是“我从来没有爱过那样的人”。在爱的表象上看,结果是一样的“分开”,但实际却是截然不同,“怎么会爱上那样的人”而分离是因为爱的不值得而离开,爱却依然存在,实际上大多数的分开总是因为这样,人活一世从来不是单纯为自己而活着,有些遗憾避无可避。
高郁其实已经做到“心存爱而人分离”,他是个敏感又纤细的男孩,如果是这样的人,一定可以做到他自己所谓的“不婚”的决心,即使是在堕落的时候,他也是温柔而清澈的,身体的堕落只是因为心灵飞翔的欲望。
离开深爱的人,最痛苦的是自己。

这个故事里面还有很多即使是配角也有个性有味道的人,温柔的小川、毒舌的小毕、凌厉的林东……
其实我很喜欢小毕,喜欢他懒洋洋的妩媚,喜欢他对高郁和鼓的“痛苦抉择”,喜欢这个总是做着“坏小子”的模样的“纯洁的小孩”——当他说着“因为扯谎而得到家里人的原谅”并且露出疲惫而高兴的笑容的时候,当高郁问他“你卖过的东西包括你自己?”,懒洋洋地给于肯定的答案的时候……我真的难过得想要哭。
他们的青春,到底是太美丽还是太残酷?
高郁不知道,我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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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jrtdj

ZxID:381312

等级: 热心会员
举报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5-06-08 0
今天看到说这部要拍电影了所以想找来看看,目测很虐于是翻书评,楼主的故事梗概把我吓哭了……
天啊攻君也太渣了……………………
kfhdasih1234

ZxID:11238423

等级: 热心会员
举报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2-01-13 0
十年,有些虐。
很现实,对于同性恋的偏见,害怕被当做异类看待,当时的堕落和理想。
当时看的时候,原因是精文的关系。
看下来,太残酷了。
就再也不想回看了,但是给人的感觉却一直都在。
所以,耽美不仅仅只有美好,也有残酷。
遥回心神,望穿秋水。
锦绣花残

ZxID:14306544


等级: 热心会员
举报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1-12-30 0
又见《十年》书评。。高质量书评,表示很兴奋
唉,最后他们能守着也不错了。
这一生总要有一个人陪着,他们对彼此都是真心的,可能性格上很多不同,可能很多需要磨合,可能会有更多争执、痛苦,但就算无法离开吧,这样也不错= =
李唯森最开始路灯下的回忆的身影,他的那一点“真”总是还留着的。
小田同学smart

ZxID:16997778

等级: 牙牙学语
举报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1-12-30 0
这本书的结局。。。算是写实派?我喜欢这种感觉,但是两个人之间这样的争吵,还不如分开,何苦一直在一起
太,安于现状

ZxID:13050111

等级: 职业撰稿
举报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1-12-30 0
好熟悉的书名,好像看过,嘿嘿,记性不好啊,不过会再来看看这本书的
linkaiyin

ZxID:7410607

等级: 略有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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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1-12-30 0
又何必再问,我和你都没有说过的那个字,冷与暖从此只由身体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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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berlele

ZxID:13702733

等级: 牙牙学语
举报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1-12-30 0
经典老书威武!!!!!!!!!!!!!!
菜叶上的菜菜

ZxID:11561780


等级: 内阁元老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1-12-29 0
对每一个评论或是吐槽N字的人表示很仰慕啊
咱实在是语言无能

cindyzzf

ZxID:4596352

等级: 读书识字
親愛的...米修米修...天蝎座の`绝世大魔王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1-12-29 0
       X幸好不是吐槽的````姐太爱这本书了````每次姐书荒```心情不好都会捡老书来看```真不想这些书会给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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