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
一看到师生情,这篇文章就欢快的从我脑海中蹦跶出来。
这是一个长达七年的爱情故事。它温馨,搞笑,如同一幅现实童话,不隐藏社会的险恶---那是对少数群体的不认同,亦不否认爱情的美好,更重要的是它清水。
其实清水文很多,大都用什么“被翻红浪”“一夜无眠”这样的词语来代替那激情的一夜,但像这文这般,从头到文也就牵牵小手,亲亲小嘴的还真是不多。当然,我推崇这点的原因并不是它的完全清水,毕竟少不等于完全没有。我所看重的是,作者让一篇清水文不平淡的缘由。
大部分人都是从言情看到耽美的,应该有感觉,言情和耽美有一个最大的不同。言情文若是清水,那没什么大不了,就当是一片纯情的故事,写到结婚什么的好像就完满了。可是耽美文不同,应该是本身社会的问题,同性的相爱不被法律认可,没有那么一纸婚约的束缚,会给人一种不爱了就分手的错觉,仿佛之前的一切只是一场笑谈。所以,两个男人来一场比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想想也觉得可笑。很多时候ML对于两个相爱的男人而言,与其说是单纯的感官需求,不如说是一种相互承诺,以此来建立一种堪比婚约的契约。也是因为这样的原因,耽美清水文总是给人一种不真实感,似乎随时都可以Say bye。而《不疯魔不成活》很好地避免了这个问题。
首先么,自然是因为它巧妙地故事安排。
守候七年的导师用自己的方式追求那个有点毒舌的小白兔学生,插科打诨,该调笑时调笑,该深情时深情,步步紧逼,渗透进陶可的生活。正是这种渗透,让他们有了一种不可忽视的感情基础。爱情退去激情的外套,总会慢慢转化为一种亲情类似物。很多恋人会因此失去相爱的能力,经历七年之痒。而叶臻一开始就用七年的时间让陶可,也让自己去习惯适应一种平凡到柴米油盐的生活,如同一起生活了很多年的老夫老夫。这种从平淡开始的爱情,会让人对感情越发期待。
接着么,自然是因为成功的人物塑造。
关于叶臻,印象最深的是作者引用的关于女鬼和书生的故事。女鬼选择书生的原因是“知君深情不易”,而这,也正是陶可接受叶臻的原因。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心甘情愿等另一个人七年。毕竟,七年,接近一个人一生的十分之一,用那么漫长的时间,去投资一份连自己都不知道是否有回报的感情,这要的是怎样一种摄人的魄力?单恋暗恋都不可怕,可怕的是深情爱着的那个人不给予一点的回应,不管是拒绝还是接受,就那么硬生生的拖着。不管叶臻再怎么有能力,在爱情面前他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男人,也会害怕被伤被忽视,他也控制不了别人的爱情,这场感情追逐,于叶臻而言,更像是一场尽人事听天命的豪赌。他可以毫不后退的坚持下来,真真是令人震撼。这个外表斯文,肚子黑黑,接案子专捡钱多的导师,用了七年的时间走了他和陶可之间的99步,终是等到小陶可小心翼翼的迈出最后一步,可喜可贺。
叶臻,臻是渐臻佳境的臻。
关于陶可,一开始的印象是:哦,一个有点小滑头的学生【唔,代课老师?】后来,随着故事的发展,他的善良,他的那种人格魅力一点一点打动我。或许,相比于叶臻而言,陶可就像是一个被人保护得很好的瓷娃娃,他知道社会黑暗,却从未见识过那种黑暗。他的心里很干净,所以才会不求回报的帮助燕阳,帮他换宿舍,给他鼓励,大半夜的出去找他【叶师公是主要劳动力】,一直担心关心他。也正是这份单纯,让他不会恃宠而骄,不会无视叶臻的付出,他会遵从自己的心学着去回应叶臻,让这段长长的爱情画上一个完满的句号。
陶可,可是可乘之机的可。
七年.
叶臻的深情七年,陶可的犹疑七年,一半一半,融合成一个无限适合的圆。我想在第二个七年,第三个七年,及至第N个七年后,叶臻还是会揉揉陶可的发,宠溺的说:“这个红着脸的小家伙就是陶可。”而那时,阳光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