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鄙人是个书虫,从初一开始看书至今已有近二十年的历史。看书很挑剔,以前从看金庸古龙到琼瑶,席绢,全是经典,自己在书店借个书,也是东捡西挑,务必找到一篇自己喜欢的好书。那时租书店、图书馆和书店那些地都被我摸熟了。作为一个资深的小言,在网络小说刚刚兴起时就加入了阅读大军。当然因为囊中羞涩,至今买了珍藏的小言也是不多。但是《何以笙箫默》却是一本让我的大学生活生动起来的小说。
看小说的这十年,《何以》是一本其他书难以企及的一个高峰,我看过很多的书,很多写的很棒的作者,但是因为《何以》是第一本温暖系类的书,其他的书再好看,总觉得比不上了。就像谈恋爱的感觉一样,喜欢上了就会一直喜欢,其他的花呀草呀再好看,也已经入不了眼了。
最近《何以》的七年珍藏版问世,里面有了新增加的内容,恍惚间觉得时间如水,我的大学,我的前三十年就这样飞快远去。《何以》已经七岁了。书里的内容对我来说还是历历在眼,那个时候看了快有一百遍的书呀,怎么能忘记。那个时候疯狂的寻找同人和番外的书呀,怎么会忘记。最早琼瑶出来的时候,就有人说琼瑶祸害了一代人,现在好多的剩女就是受了琼奶奶的影响,男人要是白马,要是绅士,要多金,要温柔,得浪漫。所以好多女人剩下了。我觉得《何以》也有这样的影响力。好多女人的择偶标准,会定的像以琛吧。我也是坚持了N年,然后顿悟,那些美好的人物还是留在小说里,现实里有个一二三分就好了,不可苛求。现实里还是酱醋茶的好。
默笙勇敢单纯可爱,以琛深情坚持能干,真的是一对璧人,速配指数达到五颗心,是百分之百的完美恋人吧。那句,“如果那个人出现过,其他的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让我觉得那么一个优秀的人, 他爱着你,因为你是你,你可以不优秀,你可以不聪明,但是你是他的那根肋骨,匹配的,不可更换的。我想如果真的可以穿越,我多想能够穿越成默笙呀。或者我自己可以再优秀如默笙,也遇到一个以琛呢。
那句“赵默笙,我是疯了才这样让你践踏”看的我的心很酸,要怎样的深情,才能够放下那一切的包袱,只为爱而爱。
小笙很可爱,一定是我太傻了,怎么追了别人这么久,别人还不知道我在干什么。让我们感到她的聪明,虽然也很迷糊,不通世故,却是那么可爱。后来的纷纷效仿者,都是、形有而神无吧。还有那句我先排着队,等你想找女朋友时,优先考虑我。这样的小笙让以琛心动了吧,要不然也不会说反正都是你,要先行使男朋友权利了。哈哈,逃不掉的宿命呢。
作为一个中文系毕业的没有天分的学生,我的文笔让我自己汗颜,那样一本小说被我写的很枯燥。
,乌龟漫附身那该多好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