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手指遍地开的年代,你能不炒股不?你能不买房不?你能不抄袭不?你不能。
ok。
一上来,女主11岁的时候,就开始自己动手做包。而且在一个小镇上,以60元大洋的价格卖给了市长的女儿。
(说到这里,不得不表扬下作者,人家还是很严谨的设定了市长千金是因为市长升官后不愿转学才留在小镇上的。)
要知当时的物价作者限定的是1毛钱买一根绿豆冰棒,换算成现在的市价,这个包大概是600-1000元。嗯,而且,女主做这个60大洋的包的材料是三分钱一斤从收旧衣服的邻居家批发来的。不得不说市长女儿真的很有品味。
女主12岁,更不得了了。开始买包的设计图,据说全是抄袭LV的。可是作者不是设定女主前世很穷吗,为什么能画出至少50款的LV包包?人家lv设计师重生能不能记得还值得商榷呢。。。
然后就是通过市长女儿认识她的表哥堂哥,都是帅哥+官/富二代。而且都喜欢女主。作者你真是亲妈。
然后就是女主成绩特好,从前世都没上高中变成文科状元,能考北大清华。
然后就是女主还有个前世都没见到面的又有钱又有文化又有涵养的太叔公,太叔婆。从此女主就变成大家闺秀,连真正的大家闺秀都没她有气质。女主跟太叔公学了4-6年中医,就已经能继承衣钵,自己做美容养生之类的药品给自家人了。女主,你的智商起码180,真的。要不你怎么能天天学那么辛苦还能变成神医传人呢?
女主和男主也好的莫名其妙。男主莫名其妙就看上女主了。反正亲妈都是这样的。整篇文的富家女配都会倒霉,而且一个个又猖狂又没气质又不受人欢迎,女主动动小手指就把他们搞定咯。
其实,以上皆可接受。最最最让人受不了的是,女主前世明明是个近30的大饼脸水桶腰嫁不出去的女人,这世居然变成人人嫉妒的大美女,让每个美女女配看了就羡慕嫉妒恨。看来,真的没有丑女人,只有不会动金手指的笨女人~~~
最后,其实,我想说:我准备把这个文章看完的。。。。雷雷更健康。。。。。(顶锅盖闪人)
[ 此帖被nuaallw在2011-07-29 12:50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