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看过作者的北宋生活顾问,觉得挺好看的,又看到好多读者对南宋生活顾问的评价挺高,就看了。
开头的时候看到作者写女主用现代的一些休闲游戏引领所谓的南宋潮流,就让我雷了一把,好在没有详细些,我也就直接忽视了。本文的男主角,因为母亲被害的缘故,一直不待见庶出的姐妹,这也情有可原,任谁看到自己杀母仇人的孩子,恐怕都不会喜欢到哪里去。
可是,当我看到女主处心积虑避免自己的孩子帮助那个叫素娘的女孩时,女主在我心里的形象就蒙上一层灰了。当年女主自己被嫡母苛待的时候,不就是靠男主的帮助才脱离苦海的?为了她,男主赔上了几乎三分之一的家产,轮到自己儿子想对别的女孩儿好的时候,她就嫌弃人家出身不好了。她自己跟男主在后院私会、递手帕子,叫青梅竹马两情相悦,人家小女孩送给她儿子一个自己缝的书包就叫勾引。女主什么都是好的,不会刺绣把鸳鸯绣成鸭子也是特色,男主无论如何也是要珍惜的。她的儿子不懂事,把别人送的礼物一脚踩在地上,那是人家女孩儿不好,不是她的家教有问题。没过多久,女主的儿子就把童年的玩伴忘得一干二净,女主还很开心,那种穷人家的孩子,本就配不上她的儿子。
女主“好心”收养男主的幺妹,因为供给她吃喝,所以就千方百计的断绝程家幺女跟亲生母亲的联系,连四娘孝顺亲娘也是错,说她“养不熟”!就因为她给了别人几口饭吃,所以吃了她的饭的人就因该感恩戴德,就应该视亲生母亲为无物,反之就是白眼狼!最后女主把程四娘嫁给一个倒夜香的,将她的亲生母亲卖给一个人贩子,真的是非常的“善良”!她也不想想,当初男主对她那么好,再瞧不起女主的亲娘,有没有让她不认母亲?!男主为女主的母亲赎身,女主自己也很感动,为什么就不懂的推己及人,四娘要用自己的嫁妆为母亲赎得自由身,她就说四娘忘恩负义,有这么不要脸的人么!女主的公公因为不待见这个庶女,死的时候一分家产都没有分给这个尚未成年的女儿,所以女主也很不要脸的认为,老头子所有的财产都应该归他们夫妻所有,愿意给四娘一口饭吃已经是格外开恩了,丝毫没有四娘也应该有继承遗产资格的意识,几十年现代生活读的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口口声声说自己对四娘有多好,嫌弃四娘不记恩,一旦犯了一点小错就赶出家门。我就不信,如果犯错的是她自己的女儿,她也会把他赶出家门,还有脸说自己对四娘视如己出,真真是脸皮厚过了长城的城墙啊。对于此事,女主的解释是四娘是母亲离开程家没法生活,可是,如果她真是好心供养,将卖身契还给她们也不是不可以吧?毕竟奴才的身份跟自由身还是有区别的。说到底,女主骨子里已经是一个非常自私的人,对自己没有好处的事情,她是不会做的。
女主是小儿子喜欢表妹千千,女主作为一个现代人,懂得近亲结婚的危害,(现在想起来现代社会学的知识了?分财产的时候怎么没想起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未成年子女是必须分到足够的抚养费的?就算是死者本人都不能剥夺未成年子女的继承权,懂不?法盲。)不同意两个人的婚事再正常不过。可是,对于一个才7岁的小女孩,男女主夫妻俩却是这样嫌弃的:她没上过学,不会管家,不会算账,会让人瞧不起。而且,她没有礼数,没有气度,还不如女主会赚钱,虽然还算懂事,可是懂事顶什么用?看到这里,我笑了。我觉得,他们挑剔的不是一个7岁的小女孩,二十个27岁的小妇人。才7岁,以上哪样是来不及学的?各位看官扪心自问,你们7岁的时候在干吗?至于跟女主的对比,我想说:一个披着小孩外壳的老妖精,你这么跟人家一个小孩儿比,你也不害臊?!后来千千与别人订了亲,女主的小儿子跑过去阻拦,三娘不让千千见他,在女主眼里,这就是攀附权贵,生怕好亲事被他儿子破坏了。她就不知道摸着自己的良心想想,当初自己是怎么对待别人的,凭什么人家还要巴着你不放?你的儿子去破坏别人的因缘,人家还要敞开大门欢迎?
通观全文,只有女主一家是好人,其他全是坏人。就连那个对女主照顾有加的三哥,都他妈的不是个东西,老婆留不住就罢了,对自己的孩子都没什么爱心,真不知道他哪里来的那么多无聊的爱心,都献给了女主。对妹妹跟自己女儿的态度,跟男主正好形成对比了,不知道作者怎么想的,好像人人都应该围着女主转。总之一句话:此女主已经玛丽苏到了神一般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