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天,又是一个新开始。
擦牙洗脸,梳头更衣。嗯,前後左右都无懈可击。
早安,美少年。
我给镜中人一记飞吻,然後开始期待今天的学校生活。
快来接我吧,我深爱的王子。
「伯母早安。阿恒,可以走了吗?」
登登登登。这就是我的王子殿下。
我对镜练习不下千次,练至脸孔抽筋,练出这个可爱含蓄、背景开花的笑容,就是为了这种时刻。
「哥,一大早别笑这麽恶心好不好?」
可恶,林小梅。
我不会承认你这个泼辣没情调兼审美眼光有缺陷的女人是我妹妹。
「怎麽了?阿恒,你再不走我就不等你了。」
「哇哇,别走别走!」
太残忍了,你怎可以夺走我人生十大乐趣之一?
没错,我之所以对那狗眼看人低的学校甘之如饴,就是因为「他」,我的邻居、死党、青梅竹马、红颜知己……呃,虽然我很想找更亲密的形容词,但为尊重当事人,还是罢了。
总之,就是因为他,陶文乐,我暗恋了十年以上的人,一个男人。
我林宇恒,花样年华十七岁,不愧是走在时代尖端的美少年,连恋爱都世纪末过人。不过别以为我喜欢男人,我最讨厌的除了读书,还有另外两样--肌肉和臭汗。只有小陶是特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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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趣的一本书,也是我耽美龄四年所喜欢的为数不多的第一人称文中最喜欢的。幽默风趣的第一人称口吻直让人忍俊不禁!!强推!!!JMS一定要看啊
[ 此贴被路小透。在2010-05-08 17:13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