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何以笙箫默》
首先,我要说,《何以笙箫默》是部温馨而有爱的小说。
故事从一对分别七年的情侣在超市里偶遇开始。彼时的何以琛已经是背上亮闪闪黄金的精英,而风尘仆仆的赵默笙只是个多了“海龟壳”。他们看见了对方,却同时错开了目光。
“我不准备在大学里找女朋友。”
“那我现在先排队,等你大学毕业了,可不可以有优先录取权?”
瞧,七年前的赵默笙就是这样一个“勇”字当先的孩子,对喜欢的东西永远充满了热情。譬如,何以琛。在那个明媚的夏天,树影斑驳的林道间,何以琛一抬头,就看见她脸上跳跃的阳光。
相比其他失去双亲的孩子,何以琛的境遇是不差的,父亲昔日的好友再度给了他家人般的温暖。只是那一层保护色是无论如何少不了的。就这么一位看似冰山性子一样的以琛,遇到赵默笙就像南极冰川遇到全球变暖,任你熔点再高也只得化作一汪春水。
直到很久以后,赵默笙也不敢相信真的成了他的女朋友了。毕竟他只是说:“如果你注定成为我的女朋友,为什么我不提早行使我的权利?”从此,默笙变成了一颗不知道自转的地球,以琛成了她的太阳星。
故事到这里必须要提到收养以琛的那家人的女儿——何以玫。你应经猜到了吧,以玫爱上了这位青梅竹马的“哥哥”。于是那个喜欢一手牵着哥哥,一手拉着自己,笑起来没心没肺的女孩显得如此碍眼。我想,以玫并不是想伤害默笙的,胆小的她只是想借默笙之口告诉以琛:我爱你很久了,你知道吗?
……
后来,默笙逃去了美国七年。
后来,以玫听到以琛说:“如果世界上曾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那个将就,我不愿意将就。”
后来,以玫从以琛那学到一个词:死水微澜。
后来的他们怎么样了呢?
一直记得赵默笙的一段独白:“如果减掉这七年多出来的忧郁,眼满张扬的天真——那么,它她就变成了出上大学时何以琛认识的赵默笙。”那时候呀,我怀念那时候的我们。
但是七年的时间并不会凭空消失,虽然时间证明赵默笙的这七年不知道长到哪里去了。我最喜欢的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如何以琛一样守得住漫长的和寂寞”,所以,他们理所应当要幸福。要不然呢,还有人在苦苦的等着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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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没有哪部能让我像爱《何以笙箫默》 那样的深爱了。我深爱的坚持着最美好的爱情的以琛和默笙,爱着他们张扬的笑容。正如何以琛所说:“我是如此迫不及待的渴望着幸福。”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 此贴被麒麟伴月在2011-06-19 15:24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