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你说,若不是因为我母亲,你都懒得看我一眼。所以你对我的种种宠爱,只不过是爱屋及乌。然而我想要的,又岂止是你的注目而已。
《听风》的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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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得不承认,只要看过叶喜欢父母故事的人,任何好的作品在我们眼里,都是逊色的。那是我看过的最纯粹的言情的故事,从始至终,就只是两个人相爱。缠绵缱绻到沉沦。可是,这不一样,这是另一个故事,另一个童话。
这是一个漂亮的洋娃娃追逐优雅大叔的故事,尽管这个大叔深爱着自己的母亲。
叶喜欢,叶听风喜爱冷欢。就连她自己的名字,都在向李乔示威,她的母亲,李乔注定得不到。而她,从小时候见到他的时候起,就喜欢他,而原因是因为看到他为母亲去世时流下的眼泪。
就像是文案里最简单的叙述,那样的字句,说出来,哪怕也需要一生的力气。
引用
幼时迷路,倔强地抱着玩具熊坐在马路边等,是他先找着了她,带她回家。
贪玩忘了作业,求着他熬夜帮她做题,懒得抄直接把他的原稿交上去,结果被老师发现,两人一起被她母亲骂了一顿。
隔壁班男生写给她的情书被他发现,他硬是跑了趟学校帮她考察,然后皱着眉对她说,这个不行。
母亲去世那天,她站在角落里,看着他在月光下无声落泪。
他生日那天,依偎在一起等待极光,当动人心魄的绚烂绽放在冰雪之上时,彼此激动地抱成一团。
他挽着那个高挑靓丽的女人和她在街头偶遇,他笑着说,喜欢,这是我的未婚妻。
——叶喜欢,我受够你了。
——若不是因为你母亲,我都懒得看你一眼。
他和她的故事里,有童年的娇憨,有少女的倔强,有长大后的执念,也有一切尘埃落定的心死。
她一路追随他,幼时天真的自己,不断想要长大的心情,花了七年时间,却只是变得让他更加铭心刻骨;
而自以为忘记那个精灵身影的他,看到彼时蹲坐在他家门口,然后站起身向他微笑,说:李乔,我回来了的女生,他连自欺欺人都困难。他原来从来都是挂念她的。
她在人群里总是那么耀眼,豆蔻年华,傲然绽放。当他渐渐衰老,她还是青春活力,娇柔灿烂。小时候她还仰着头和他炫耀:“因为我美。”这时已经长大,带着刺探,小心翼翼,不过是想得到他的,爱。
他无论去往哪里,总是会问,“喜欢,你想要什么?”那么温暖柔和,仿佛后来那些年的伤害都像没有存在过一般。而她,明明知道那些残忍,还是放不开。
他用最蔑视的方式革除她一点点的希望。他的眼神如冰。他说,叶喜欢,若不是你的母亲,我都懒得看你一眼。
可是,还是忘不了那年和他一起的拉普兰德,那一年的极光,温暖了许多年后冰冷的心。他占据了那么多,她的生命。她那么多的甜蜜,只给了他一个人。
他不是不想相信她,而是不相信自己。这一生,她不该,也许也不会只爱他一个,就如他自己——也已变心。
那些太过明显的答案,呼之欲出,不过是真相前的迷雾,直到她冷下心,恨了情,他才终于找到她。叶喜欢,那么缱绻缠绵的名字,他用了那么久,才终于拥有。
好吧,我承认,因为太过喜欢,所以显得很煽情。这篇故事读起来其实不像《听风》那么虐,可是那么晶莹透彻的女孩子,那么天真单纯的喜欢,那么多年,受到的伤,像是细针扎下的痛楚,一点一下蔓延开来,酝酿下去,确实伤得离谱。所以心疼,叶喜欢,在做注定没有答案的数学题,这道题也许就是一道错题,也许她根本做不出答案,但她想都不敢想,不敢想失败,只想着成功。可是,几乎没有人告诉她,该如何做出,只告诉她,这是错题,这题无解。她比冷欢坚强,却也脆弱。最后结局是皆大欢喜的吧,李乔其实比叶听风幸福,即使他和冷欢相爱,可是时间那么短,他只能怀念。而他,因为从没有和冷欢在一起,所以没有失去。在他陷入那么久的阴霾后,终于有一个人,带他走出伦敦的迷雾,来到拉普兰德最美好的风光。
好的书总是从文案开始就打动人心,于是这本书毫不疑问地落进了我的心里。你喜欢我也许只是对我母亲的爱屋及乌,而我其实早就知道,最悲哀的是,就连爱上你,都是因为你对我母亲始终如一的坚持。这世界何其辽阔,我却只想要你对我的瞩目罢了。
[ 此贴被沉蔹在2011-06-12 16:27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