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他风流倜傥外加气度不凡,
是全城最受欢迎的戏子没错,
可没想到有“铁麒麟”之称的女将军,
居然也会跑来凑热闹,
还在听了他的戏之后送了一枝簪子给他。
拜托,他最喜欢的是白花花的银子好吗?
一个大男人要这玩意儿有什么用?
还是说,这是她送给他的“定情信物”?
她该不会是真的看上他了吧……
首发地址:无(晋江上没有这篇文。。。)
白白絮语:
当年追藤大,把她的书几乎都买了。这次回家,又把这篇《露从今夜白》拿出来看了一遍,依旧哭的稀里哗啦。
故事的风格不像文案那么欢脱,很正经。女将军叫陆长钗,从战场上回来之后不经意看见戏子花离离演的慕容冲,突然感触颇深,到后台把随身的簪子送给了他,只说,你唱的很好。陆长钗这个在军中长大的人,没有太多的矜持,同样,神经也很粗,只知道自己喜欢听花离离唱戏,花离离高兴自己也高兴。尽管后来花离离骗了她那么多银子,她也从来没有在意过,总觉得只要花离离开心就可以了。后来突然发现自己这样错的离谱,斩断情丝之后毅然奔赴边疆,上战场。衣锦还乡,愕然发现花离离骗银子只是为了救人,他捡了太多东西回来了。。。这时的花离离才露出了自己本来的面目,他觉得自己已经掉入了这个火坑,他不想长钗陪着他一起,他觉得长钗值得更好的。他拒绝她,他对她冷眼相待,他用各种伤人的语言希望她能放弃,可是,她发现,她仍旧喜欢他。她问他,你愿不愿意娶我?花离离断然拒绝。之后陆长钗被逐出家门,她浪迹天涯,他重新做人,还清自己骗的银子,只为重新做一个干干净净的人,等她回来,问她,愿不愿意嫁他。历经万苦,两人终于在一起了。
为什么会喜欢这篇文,我觉得每篇我喜欢的文都有触动我内心深处的point,这篇文是在结尾时,陆长钗的爸爸到他们家里去的情节
引用
陆永还第一次推开这扇爬满青藤的房门。去年来访的时候除了堕落和颓废没有感受到任何其它的东西,这一次打开门首先探出头来的不是女儿,却是一只狗。
一只小小的黄色的狗,可能才两个月大,探出头来歪歪地看着陆永还,乌溜溜的眼睛好奇极了,发出“呼噜”的声音。
“大豆!我告诉过你狗不是那样叫的!你再给我‘呼噜呼噜’地乱叫……”里面传来陆长钗警告的声音,接着惊呼一声,“爹!您怎么了?”说着奔了过来。
面前的人围着沾满酱汁的花裙,双手上都是葱花和大蒜的碎末,围裙的兜里还塞了只可能只有一个月大的小猫,满脸笑容,竞然是陆长钗。
“长钗……”陆永还惊诧地看着她,她才嫁出去一个月不到,怎么就变成了这副模样?“你在干什么?”
“我?”陆长钗愣了一下,笑着说,“我在做饭啊。”
“做饭?”陆永还皱起眉,“爹不是派了厨子给你吗?他竟然要你下厨房做饭?花离离人呢?”
“他教附近的孩子们唱戏去了。”陆长钗拍拍满手的葱花大蒜,“中午才回来。厨子被我遣去慕翠楼了,我们……那个养不起他。”她有点儿尴尬地笑着,“离离教附近的孩子们唱戏拉月琴,赚一点儿银子。我什么都不会,所以……”
“你没钱可以对爹说,干什么在这里熬苦日子?”陆永还对花离离还是一肚子不满,“这房子里就你一个?”他今日独自前来,第一次上女婿家的门,这女婿还是他不喜欢的女婿,所以有点儿尴尬。
“不是,还有八个孩子,但七个都跟着离离出去玩了。”她简单地一捋头发,“还有个很小的在房里。”
“八个孩子?”陆永还愕然,“他已有了八个孩子?”
“他捡回来的……离离他喜欢捡东西回家,我也喜欢。”陆长钗很无奈地说,“像这个,”她指着兜里的小猫,“这是我捡回来的,但大豆老是找它玩我怕它还太小被咬坏了,所以只好走到哪里带到哪里。”
“长钗,你真的觉得在这里很愉快?”陆水还深深地看着她,“不觉得委屈?”
“委屈?”她嫣然一笑,“有什么好委屈的?他很好,和我想的一样。”微微捋了一下散乱的头发,“我们毕竟认识快要三年了,他是个很体贴的人。”
“三年了……”陆永还悚然发现,真的已经三年了,从陆长钗第一次遇到花离离开始,从那一年春天的邂逅开始到如今已经三年,她始终是没有放弃过,所以她在最后得到了他。
“爹,到房里坐吧,虽然房里有点儿乱,但是勉强还能见人,孩子们都很听话。”她带着陆永还从大门口进来,推开大厅的门,突然有些好笑地瞟了一眼墙头,“我从前拼命地想进来,离离关了门要把我赶走,次次都是翻墙进来,现在想起来真可怜。”
“他没有——费尽心思骗你吗?”陆永还皱起了眉头。
“骗我?”陆长钗开门之后映入陆永还眼帘的是三只猫和一只大狗,见了生人都低低地嚎叫,她拉着陆永还的手,警告地说:“这是我爹,爹你们懂不懂?”
从她四岁以后就没有再拉过他的手了,女儿长大了便是长大了,他曾以为那种温馨的时光一去不复返,但在她出嫁之后竟然能重温。陆水还抬起头仔细打量这个家,宅子很大,但并没有什么东西。地上干干净净,大厅里一张大桌子上摆着许多纸笔,出乎意料的有许多书静静地放在一边的木头架子上,那架子上就睡了一只猫。里头有许多 房间,有个很小的女孩子怯怯地扶着墙壁看着外面。
这种很温馨的感觉,总是让我忍不住微笑。明明很平淡,但是却满溢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