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钝冒失女主+深情完美男主……
这个设定乍一看就是一篇小白文,所以,7年了,我一直在思考为什么这么一篇看似小白、情节几乎没有任何波澜起伏的看似平淡的《何以笙箫默》能够那么令我迷恋呢?
是因为她看上去是那么的合情合理,那么的令人向往吧。
我也无数次像何以玫那样质疑:为什么,在这个世界上,赵默笙,对何以琛来说是那么的不可替代?
在又一次细细品味她后,我终于想明白了——
赵默笙,她永远像何以琛所专属的太阳似的,在何以琛需要的时候,以自己特有的方法,温暖熨帖着何以琛那颗看尽世态炎凉、少年老成的心,使得何以琛渐渐拥有了同龄人所应该有的喜怒哀乐。
赵默笙,其实很聪明。
她不迟钝,反而,她很敏感……
例子:
“以琛。”黑暗中默笙静了一会,低声说,“我有没有和你说过我妈妈?”
以琛把手放在她背上,沉沉的:“没有。”
“爸爸和妈妈很奇怪……”停顿回忆了一下,默笙说下去,“小时候就感觉妈妈似乎不喜欢我,好像是因为爸爸的缘故,可是也没想太多。……”
……
“的确。”裴方梅轻蹙眉头,叹息着说:“小笙从小到大,我从未尽到母亲的责任,一方面是忙于事业,另一方面我和她父亲感情并不是很好,难免疏忽了她。幸好这孩子没有那么敏感,总算是健健康康长大。”
她不吵闹,反而,她很安静。
以琛端着空茶杯从书房出来的时候,就看到默笙抱膝坐在沙发上,抱着食谱发呆,不知在想什么。
现在时间是周日下午一点多,以琛在书房忙了一上午,草草吃了午饭,又专注于工作。
默笙看到他,立刻扔下手里的书从沙发上跳起来,“我来泡。”快快乐乐地抢走他的杯子,跑去厨房。
她知道该怎么样是自己获得幸福,该独立的时候可以很独立(我真不相信默笙在美国7年都是这么糊里糊涂的,而且要真糊里糊涂的,杂志社可能派她去香港谈判么??),事事亲力亲为;该依赖的时候就依赖,绝不逞能。永远呆在以琛的身后,每当以琛需要她时,她第一时间出现,给以琛力所能及却是他所需要的温暖。
在这一场爱情里,以琛,才是坐享其成的那一个。
赵默笙,其实是扮猪吃老虎的典型啊……
小女子拙见,各位看官轻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