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明末清初的狗血剧
家破人亡汉族美少女与夷狄仇人的孽恋,颠覆多铎和多尔衮
节选:
“姐,我饿。”钱旭伏在钱昭的背上有气无力
同样饥肠辘辘的钱昭将弟弟放下,在捆于腰际的包袱内摸索一会儿,掏出个馒头,她想了想,掰了半个,递于他道:“给,慢些吃。”。
馒头既硬且干,若是从前钱旭哪肯吃这样的食物,现在却狼吞虎咽,连沾在指上的末子也吮个干净。钱昭看他一边咳嗽一边强咽,忙拍着他后背道:“慢点,小心呛着!”她随手折了田埂边的圆叶子,卷成斗状,到溪边舀了些清水喂弟弟。
她自己也喝了两“斗”溪水,却怎么也浇不灭肚中饥火,几经挣扎,从剩下的半个馒头上掰下一块,塞进嘴里,舍不得囫囵咀嚼,只用唾沫含化,一点点吞咽回味。又灌了几口溪水,摸着肚子,觉得腹内似乎咣当作响,才终于好过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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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理由:
话说我是个死心塌地的獾獾迷,平日里的爱好就是用JJ的搜索引擎输入“多尔衮”来搜索有他出演的小说看。去年一月份的某一天,用“多尔衮”配角来搜索,意外地发现多了这么一篇新文。一看书名很简洁,很有力道,就像天外飞仙一般地击中了我的萌点,所以我毫不犹豫地点开来看看。
嗯,文案非常好,非常满意。“明末清初狗血剧,愤青勿点。”再看看配角栏目里华丽丽的“多尔衮,多铎”兄弟,愈加坚定了我跳坑的决心。点看来看了几章,我只觉得一股荷尔蒙从身体的某处悄然升起,然后以绚烂的烟花一般在身体的各处爆开,全身的每一个毛孔无不洋溢着无尽的激情和兴奋。最后,竟然兴奋到腰疼了。
就是这样一本令我的身体出现奇异反应的书,令我留了下来。每天过来刷新五六遍,看看作者有没有更新。那种心情,简直就是血气方刚之年的毛头小子,偷偷下载□来鉴赏学习。我目光如炬,在群里对我一死党说,看这本吧,文笔老辣,故事精彩,绝对是大神的马甲文。事实证明,我的确是个目光如炬的家伙,老白果然没有辜负我的期望。
胡诌八扯了这么多,以下议论议论剧情问题。
有多氏兄弟出场的小说,我看过不知道多少,但是绝大多数都无法令我满意,可以说,我在看这类小说方面,口味已经刁钻挑剔到非常邪门的地步。而很白这本书,在人物塑造,器物描写,对话及人物的言行举止方面,的确是颇具匠心的,值得我慢慢阅读,慢慢品味,甚至将短短的几百字反复品读几遍,每一次都忍不住发出会心的微笑。
钱小姐这个人物,起初我很喜欢,因为她是个性格非常独立的女主,这在封建社会,尤其是汉族大家里着实罕见。她很有自己的想法,也有非常坚韧的性情,难能可贵的勇气,的确是个令人佩服的女子。
然而后来我又不喜欢她了,为什么呢?就是因为她嫌弃多铎,尤其是多铎给她吃水果,她暗中思忖油菜是不是没洗手的那段,我着实被虐到了。
我突然觉得油菜很可怜,这么不被女主待见,真是个没人疼的孩子。他生而王子,从小到大都过着优越的生活,虽然谈不上纸醉金迷,起码也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一直被人伺候着,千万百计地讨好着吧?可是到了钱小姐这里,他就吃瘪了,被鄙视了。
我一直很喜欢油菜这个人物,他可以很粗俗,很好色,很凶悍,是个草莽武夫,又是个总能找到快乐,让自己的生活很惬意很滋润,一个很善于生活的男人。他永远不会悲伤春秋,永远不会自怨自艾。可以说,他比多尔衮要潇洒许多。
这样的男人会有爱情吗?他的脚步会为哪一个女人驻留吗?我不知道。可我想他就像一阵风,从白山黑水,从草原大漠,从大江南北,一路上自由自在,信马由缰。他可以卷起昏天黑地的沙尘暴,将几十万生命一并吞噬;他又可以在三月里化作温暖的春风,在金粉之地留下无尽风流。
如果他能够爱上钱小姐,该有多好?
我不知道结局会是什么,也不敢轻易猜测,以免干扰老白的思路。但是我不希望女主看到他在她之前死去。这样一个男人,如此精彩的人生,怎忍心让它嘎然而止?
起码,让他们在生命的终点之前彼此爱上吧。让他这样一个粗糙如塞外城砖的男人,一个勇武并风流着的硬汉,也拥有如春风一般柔软的爱情;让她这样一个坚强并骄傲着的女人,能够找到她人生中最宝贵的爱情。
最后警告:此文为大坑,据说作者此名是夜安大人的马甲,不怕死的就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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