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ign=center][table=420,#ffffff,#000000,1][tr][td] 25张信用卡引发的思考[/td][/tr][/table][table=420,#ffffff,#0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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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一个节目报道,有一个男子办理了25张信用卡,无力偿还卡债,最后父母卖房替其还债。
不清楚一个人为什么能够办25张信用卡,很明显一个普通人没有偿还25张卡债的能力,他的消费也达不到25张信用卡的高度。这个人确实不孝,自己没有能力还钱,却透支那么多钱,最后让父母替其还债。但是为什么他能办25张信用卡呢?信用卡的办理不是应该考虑用卡人的还款能力吗?
其实那个男子的父母在发现自己孩子办理了12张信用卡,并替他偿还了卡债后有打电话给银行,要求银行将其拉黑,停止为其办理信用卡,但很多银行置之不理,致使他又办了后面的13张,最终造成父母卖房子给他还债的惨剧。为什么银行会热衷对无偿还能力的人办信用卡呢?为什么大街上,超市中处处可见办信用卡送礼品的小摊呢?为什么信用卡的推销像极了超市中推销过期奶的场景,给点蝇头小利吸引顾客?
因为它能带来巨大的利益。
1、年费。这个算是一小部分,但积少成多。
2、手续费。消费者到超市等地方刷卡消费,商家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但买的没有卖的精,这部分钱肯定要通过商品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3、循环利息。举例说明:
李先生借款10000元
信用卡消费在到达还款日(例如4月23日)之前还款则无利息。4月23日利息=0
若4月23日还最低还款额1000元,在对账单生成日5月5日的循环利息为10000*0.05%*24(3月30-4月23日,共24天)+(10000-1000)*0.05%*12(4月24日-5月5日,共12天)=174
超期12天就要多付174元利息。
最低还款1174元
若在5月23日依然偿还最低还款额1000元,则对账单生成日6月5日的循环利息为10000*0.05%*30(4月24-5月23日,共30天)+(10000-2000)*0.05%*13(5月24日-6月5日,共13天)=202
最低还款额为1202元
。。。。。。
只要未在还款日之前全额还款,则每天都要支付全额的万分之五的日息及余额的万分之五的日息。
日息万分之五,累计下来年息超过18%,算得上高利贷了。
4、分期付款业务,这是银行通过信用卡赚钱的主要手段。看起来免息,免收费,但其实是变相收取手续费。一般分期付款都是指定某一种商品,价高高于市场价,就像是超市里先涨价后打折一般,这部分钱足以充当高额的利息了。
我们永远占不到银行的便宜,信用卡是用将来的钱满足现在的消费,期间你还要支付高额的利息。看起来信用卡带来有很多优惠,像电影半价,给积分,送礼品等等,但为了这些使用信用卡的我们,就像是曹操评价袁绍那般,干大事而惜身,见小利而忘命。我们就为了那些蝇头小利,去消费,去购买一些并不是十分必要的产品,满足消费额度。而其中那些有优惠的商品一般都是商家指定好了的,或清理货底子,清理库存,或提高价格从中赚钱。我们看起来占了便宜,实际上是吃了大亏。
也许你相信自己足够理智,但信用卡这个东西,一旦用上了很难抵御它的诱惑。刷卡看不到钱不心疼,掏钱一下出去那么多就心疼,信用卡变相的增加了你的消费,好像钱不是你的一般。就这样一步一步成为了卡奴,在台湾每个月有四十个卡奴因为还不上卡债而自杀,台湾将其与熗支、毒品合称台湾三大害。你的意志力,就像温水煮青蛙般一点一点的消逝。
如果你经常需要用到它,或者为了方便消费,或者款项周转不及时用它救急 ,银行占点便宜很正常。但是我们要切记绝对不能这里办张卡,那办张卡,拿这张卡带出来的钱缓解那张卡的还款压力,这样我们永远还不上,利滚利,最终只能是像那个一开始的例子一样,付出高昂的代价,受害的还是自己和家人。银行自然不担心你是否能还上债务,因为有司法护航。
其实学生和初入社会没有买房、养家压力的人根本不需要信用卡,那只会让自己深受其害而无一利。我们没有那样高的消费,我们更没有资本去偿还,我们消费的场所很少用到信用卡,其实我们有储蓄卡足够了。有多少资本就花多少,入不敷出实在不理智。信用卡确实带动了经济,带来了方便,但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使用它。而信用卡的使用更是应该充分考虑用卡人的经济水平,它体系有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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