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是人的一种天性,私为爱也。自私说到底就是爱自己。谁敢说自己不爱自己,或许只能说爱的程度不一样罢了。
而自我中心和自我意识都是其表现的一钟方式,越是受不到别人爱护的人反而在自我意识和中心意识也就越强,往往会在自己所说的话语中加上“我觉得”“我认为”,像是一场争辩赛为了强调自己立场,只不过在现实的争论的双方,只为强调自己的存在而强调自己的想法,而人有时又是极其奇怪的,因为爱自己所以希望所有的人也爱自己,自我中心的意识也自然强了许多,往往会在人群中用着各种方法强调自己形成了众多意见大体统一,从而形成了以某个人为中心的效应,也就是所谓的意见领袖。
但同样的在这场情况下也会产生第三种人,也就是墙头草,而这种人也可以分的更细一点,一种是无意识纯爱自己的,一种是受人煽动为爱自己,无论怎样也只是自私的表现,只是这种自我意识往往显得薄弱,也就会衍伸许多无法预知的悲剧。而悲剧的产生势必是有些人会受到伤害。
自私是人的一种天性,既是天性,所以没有办法根除,也不可能根除,因为只有自私的存在才能选择去爱别人,自私尚可,只是若自私过了头也就形成了一种伤害。反之,受伤的便是自己。适当自私可以让自己正确知道自己所选择的路。我不反对什么意见领袖,因为大英雄主义,也是自己的一种表现方式,而博爱主义所谓爱众生的理论,所谓的无私,只是将自私的范围扩展到了无限,无私也自然建立在自私的基础上,将自私成就了而不是仅限于个人英雄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