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似乎还有另一层含义,即,“明则独善其身”,然后好多时候,正是由于这份独善其身的基础,使得事情更加简单、趋于合理的正常。
从多年前张华救人开始,到近几年“感动中国”人物评选,随处可见某某奋不顾身、见义勇为,使得众多媒体争相炒作,当然有人质疑,有人吹捧,从简单事件直接上升到公民道德伦理规范,颇有一些你方上罢我登场的劲头。但我却不以为然,从张华说起,不管当初是什么样的动机,自己都不能保全,用一个年轻的生命去换取另一个生命的存在,我没有看出这种社会价值体现在哪里?记得小时候的救火英雄赖宁,当时整个社会沸沸扬扬,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看到的是在紧急事件处置的同时,未成年人的许可范围和保护措施在哪里?近几年的儿童落水事件频频发生,媒体也不约而同地将矛头指向公民伦理道德,我不禁想问,那些围观者报警了,但自己都不会游泳,如果救人只能是死路一条,为什么要质疑他们的自我保护,再有,如果发这些文章的人就在现场,难道他能保证自己会救人?
我有一同事,周末带孩子去陶然亭公园,湖边逗留时,不慎入水,她本人是会游泳的,但我问,“有人下水了吗?”,她说,“有”。其实这只是我身边人生活中的一个小事,我却感受到真正的君子应在保护自己的范围内,有所为,有所不为,方显豁达从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