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我在呢,我会保护你的,永远。
说着这样话的那个人,不知道是去了加拿大,还是新加坡。
已经记不清了,好像是很久远的记忆了。
只是这句话却越发清晰,提醒着什么是现实。
所谓誓约,在现实面前,根本一文不值。 现在想想,如果一定要用一个词来形容当时的自己,应该是幼稚吧。
我本以为我是相信他的,相信他给的誓约。
直到那一天,并不是没有伤心,只是没有想像中的肝肠寸断。
才明白,从一开始,我就是不信的。
爱这种东西,何其可笑。
我曾经说,什么时候,我对你的感觉,已经复杂到用爱来解释。
我现在说,挺对不住你的,猛地就发现其实我从来没爱过你呢。
不过就是这么一回事罢了。
他也说过会保护我一辈子,不过人却不知去哪了。
反正是走了。
我也无所谓了。
骗我的借口也好,是真的也好,都与我无关了。
那些承诺,我就当作从来没听到过,反正一开始就是不信的。
以后也再不会联系了。
谁叫我有精神洁癖呢。
既然断了,就要彻底,什么也不留。
做朋友?说笑呢吧,我们连陌生人也算不上了。
陌生人好歹也是碰了面不认识才是陌生人,而我们连碰面的机会也不会有。
然后早晚有一天,就算是见了面,也认不出你是谁。 曾经对我许诺一辈子的那个人,其实也做了一件好事。
至少证实了我一直以来坚持的观点。
那时想,如果我们在一起一辈子,那就是我错了,这世上爱是存在的。
可惜,果然我是对的。
你看,那个说保护你的人,不是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