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政治家耶律楚材 (公元1190年—公元1244年),蒙古帝国大臣。字晋卿,号玉泉老人,法号湛然居士。蒙古名为吾图撒合里。出身于契丹贵族家庭,生长于燕京(今北京),世居金中都(今北京),是辽太祖耶律阿保机的九世孙。
耶律楚材秉承家族传统,自幼学习汉籍,精通汉文,年纪轻轻就已“博及群书,旁通天文、地理、律历、术数及释老医卜之说,下笔为文,若宿构著”了。初仕金,为开州同知、左右司员外郎。成吉思汗十年(1215),蒙古军攻占燕京,成吉思汗得知他才华横溢、满腹经纶,遂派人向他询问治国大计。[2][3]他早已对腐朽的大金王朝失去信心。面对干戈四起、生灵涂炭的神州大地,他决定以自己的才华辅助成吉思汗,拯救水深火热中的人民。十四年,随成吉思汗西征,常晓以征伐、治国、安民之道,屡立奇功,备受器重。二十一年,又随成吉思汗征西夏,谏言禁止州郡官吏擅自征发杀戮,使贪暴之风稍敛。
窝阔台汗即位后,耶律楚材倡立朝仪,劝亲王察合台(太宗兄)等人行君臣礼,以尊汗权。从此更日益受到重用,被誉为“社稷之臣”。初执掌中原地区赋税事宜,建议颁行《便宜一十八事》,设立州郡长官,使军民分治;制定初步法令,反对改汉地为牧场;建立赋税制度,设置燕京等处十路征收课税所。窝阔台汗三年(1231),任中书令(宰相)。此后,他积极恢复文治,逐步实施 “以儒治国”的方案和“定制度、议礼乐、立宗庙、建宫室、创学校、设科举、拔隐逸、访遗老、举贤良、求方正、劝农桑、抑游惰、省刑罚、薄赋敛、尚名节、斥纵横、去冗员、黜酷吏、崇孝悌、赈困穷”的政治主张。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殚精竭虑,创举颇多。主要有保护农业,实行封建赋税制度;改革政治体制,提拔重用儒臣;反对屠杀生命,保护百姓生命;禁止掠民为驱,实行编户制度;反对扑买课税,禁止以权谋私;主张尊孔重教,整理儒家经典。使新兴的蒙古贵族逐渐放弃了落后的游牧生活方式,采用汉族以儒教为中心的传统思想和制度来治理中原。使战争不断的乱世转为和平的盛世,使先进的中原封建农业文明得以保存和继续发展,也为后来忽必烈建立元朝奠定了基础。
[6]耶律楚材不仅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而且多才多艺,是一个在文化艺术方面有卓越修养和多种贡献的人。他是我国提出经度概念的第一人,编有《西征庚午元历》,还主持修订了《大明历》。他酷爱诗歌,写过不少诗作,现存于世的有《湛然居士文集》共14卷。
耶律楚材在成吉思汗、窝阔台汗两朝任事近30年,多有襄助之功。后脱列哥那称制时,因屡弹劾皇后宠信之奥都剌合蛮,渐被排挤。公元1244年的5月14日,悲愤而死。 “砥柱中流断,藏舟半夜移”,消息传出,倾国悲哀,许多蒙古人都哭了,如同丧失了自己的亲人。汉族的士大夫更是流着眼泪凭吊这位功勋卓著的契丹族政治家,他们的良师益友。蒙古国数日内不闻乐声。正如其同时代人暮之谦在《中书耶律公挽词》中所言:忽报台星折,仍结薤露新,斯民感天极,洒泪叫苍旻。
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忽必烈遵耶律楚材的遗愿,将他的遗骸移葬于故乡玉泉以东的瓮山,即今北京颐和园的万寿山。卒后追封广宁王,谥号文正。
他曾随从成吉思汗和窝阔台远征四方,写下了大量诗歌,其《湛然居士集》收录了660余首诗。他的诗应酬之作颇多,往往流于率易,缺少锤炼。他曾随蒙古大军西征万里,熟悉边疆的风土人情、山川景物,在诗中生动真实地描绘了奇瑰壮丽的西域风光。其西域诗有50余首,其中《西域河中十咏》尤为人称道,如:“寂寞河中府,连甍及万家。蒲萄亲酿酒,杷榄看开花。饱啖鸡舌肉,分餐马首瓜。人生唯口腹,何碍过流沙。”“寂寞河中府,遐荒僻一隅。葡萄垂马乳,杷榄灿牛酥。酿酒无输课,耕田不纳租。西行万余里,谁谓乃良图。”这些诗篇是后人研究西域历史的重要参考资料。耶律楚材尤其擅写律诗,诗文集中尤多七律。如《庚辰西域清明》:“清明时节过边城,远客临风几许情。野鸟间关难解语,山花烂熳不知名。蒲萄酒熟愁肠乱,玛瑙杯寒醉眼明。遥想故园今好在,梨花深院鹧鸪声。”如《阴山》:“八月阴山雪满沙,清光凝目眩生花。插天绝壁喷晴月,擎海层峦吸翠霞。松桧丛中疏畎亩,藤罗深处有人家。横空千里雄西域,江左名山不足夸。”如《和移刺继先韵》:“旧山盟约已愆期,一梦十年尽觉非。瀚海路难人去少,天山雪重雁飞稀。渐惊白发宁辞老,未济苍生曷敢归。去国迟迟情几许,倚楼空望白云飞。”他的律诗韵律流畅沉稳,风骨雄健豪放,境界开阔,情调苍凉。耶律楚材也能填词,如《鹧鸪天·题七真洞》:“花界倾颓事已迁,浩歌遥望意茫然。江山王气空千劫,桃李春风又一年。横翠嶂,架寒烟。野花平碧怨啼鹃。不知何限人间梦,并触沈思到酒边?”词中化用黄庭坚的诗句表达了对世事变迁的感慨。耶律楚材作为契丹后人,十分重视保存辽代文化。现存辽代篇幅最长的契丹语诗篇《醉义歌》就是由耶律楚材译为汉文七言歌行体长诗并保存于《湛然居士文集》中。即使抛开其政治上的贡献,仅就其文化上的贡献而言,耶律楚材也是一个足以彪炳史册的巨人。
蒙古人入主中原之后,统制地域扩大了,统制所面临的新问题也产生了:应当怎样改变草原游牧民族的统治方式来适应中原的农业社会呢?成吉思汗在世的时候,已经找到了一个“治天下匠”,名叫耶律楚材,他帮蒙古贵族完成了这一转变。耶律楚材是个精通汉族文化的契丹人。他是辽朝开国皇帝耶律阿保机的九世孙。父亲耶律履在金朝做过尚书右丞。他从小博览群书,天文、地理、历法、数学、医学,三教九流,无不精通,他也做过金朝的校官。公元1215年成吉思汗攻下中都,听说耶律楚材很有才能,就下令召见他,让他在自己身边做事。
耶律楚才归附成吉思汗后,跟随他南征北伐,深得信任。
成吉思汗去世以后,窝阔台继位当了大汗。他重用耶律楚材,耶律楚材在改变蒙古国的统治方式的剥削方式方面发挥了更大作用。大蒙古国里虽然有贵贱尊卑之分,但是从来没
有像中原地区封建王朝那样有严格的君臣之别。窝阔台被选为大汗之后,耶律楚材使察哈台(窝阔台之兄)率领其部族向大汗下拜。从此,蒙古国才有了尊汗的下拜礼。
蒙古建国之初,实行军政合一制度,只有万户、千户、百户等统帅军队的长官,,没有治理政事的长官,攻下城镇后不派兵镇守。耶律楚材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提出建议:“地方上应设置官吏统制老百姓,另设万户总管军队,使军政相互遏制,防止独断独行。”窝阔台采纳了。窝阔台还根据他的建议,在中央设立了最高行政机构中书省,任命耶律楚材为中书令。
蒙古军队侵略亚欧各国和征服国内各民族的时候,曾执行残酷的屠城政策。在耶律楚材的劝说下,屠城的事渐渐少了。成吉思汗并没有制定完整的法律,“札撒黑”只是一种适用于草原的习惯法。蒙古统制范围扩大到中原以后,刑事案件大大增加了,情况也复杂得多了,耶律楚材提出《便宜十八事》作为临时法律,严禁地方官吏擅自滥杀老百姓,不准商人财主贪污公物,打击地痞流氓杀人盗窃,禁止地主富豪夺取农民田地,这样,社会秩序就渐渐安定了下来。
此外,在耶律楚材的建议下,窝阔台改变了过去“裂土分区”的分封制,在各地设立十路征收课税使,并定下“五个丝”制(5个人缴纳1斤丝),把征税的权力收归中央,耶律楚材还主张用孔孟之道作为治国之民的原则,还用儒士来担任各级官吏。耶律楚才不愧为“治天下匠”,为蒙古国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是促进蒙古贵族接受中国传统文化的第一人。人们为了纪念耶律楚材的功劳,专门为他修建了祭祠,至今还保存在北京颐和园里。
一代名相耶律楚材蒙元时期是一个民族纷争的时期。蒙古族的兴起使中原文化又一次与异族文化发生了碰撞。蒙古作为一个草原游牧民族,其文化是落后的,它的金戈铁马征服世界之后,其本有的落后的制度文化能够使一个地跨欧亚、包括各种各样文化的庞大帝国正常运行吗?在逐步的扩张与统治中,蒙古统治者明白只有适应各个不同统治区域的风俗与文化才能巩固统治,所以在这个庞大帝国的内部,有很多汗国,有多种统治方式。对于中原文化来说,情况略有不同。蒙古统治者很重视中原地区,这块土地可以供应其所需而其本身又制造不出来的东西,并且由于长期的交往,中原在他们的心目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位置,这就是为什么蒙古把统治的重心放在中原而不是其他汗国。但这不意味着蒙古人会主动并且全面的接收中原文化。首先是因为两个民族的文化背景差异太大了,汉族是典型的农耕民族,而蒙古族是典型的游牧民族,在民族差异上有着不可调和的部分,如果他们要自觉接受外族文化的话,一般是会选择与他们自身有很多相通处的文化因素,比如推崇喇嘛教、大量吸收色目人的文化;蒙古族又是以一个征服者的身份临尊中原的,他深深的以自己的文化为荣,这是一种胜利者的心态,蒙古人带着这种优越感实行了民族等级制度,在这个等级中,金朝人和南宋人处于最后,如果他要推崇儒家文化的话,那么南人和汉人的地位就不可避免地要提高,面对这个矛盾蒙古人采取了形式上的运用,也就是说在蒙古贵族有意识的采用汉制的时候他们是把它当作权宜之计的。但历史有她的必然性,在文化上蒙古人又不可避免地要被先进的中原文化所征服。这就使得蒙古人在历史进程中渐渐有了汉化的倾向与发展。我认为所谓“汉化”不是汉族把其他民族完全同化,这个 “汉化”是一个异族吸收汉族文化因素的过程,是个量变的过程,程度有深有浅。我认为与辽金夏相比蒙古族的汉化程度显然并不深,并且蒙古族的汉化道路实在是曲折而又艰难的,特别是在蒙元时期。在这个时期有一个人物对蒙古族的汉化做出了突出贡献,他就是耶律楚材。本文试从政治文化方面来论述他是如何使蒙古接近汉化道路的。耶律楚材之所以能推动当时的汉化是因为他是个汉化的辽贵族并且他在窝阔台时期主持了蒙古国对中原地区的行政事务,借助蒙古军国主义政府的力量从文化和政治上推动了汉化。耶律楚材的改革在当时并没有取得完全的成效,但他对后来忽必烈及其后代的具有汉化性质的政策的推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下面从四方面来论述。
汉化的辽贵族 辽金在与宋朝的战战和和中先后被中原文化同化。蒙古人征服他们后起用了其贵族官僚,这些官僚是最先让蒙古贵族接触汉制的先驱,其中耶律楚材是最具代表性的。
耶律楚材是契丹皇族的后裔,辽朝东丹王耶律突欲的八世孙。耶律突欲是契丹皇族中最早接受北宋文化的人之一,他治理东丹,一概采用汉法。他对中原文化十分推崇,有很厚的汉学功底,契丹贵族内部动乱时他逃到中原度过了其后半生。他的后代有一段时间也是在中原生活的,后来才辗转回到辽国并成为金朝的贵族。汉学的影响一直在这个家族延续下去。自耶律楚材的祖父起他们家世代为金朝的达官贵族,常居燕京。当时燕京是北方封建社会的经济文化中心,这里有深厚的汉文化的基础。这使得耶律氏世代受到汉文化熏陶,形成了读书知礼的家风。耶律楚材从小就受到了儒家思想的熏陶,他的理想是按照儒家的学说来治理天下。
耶律楚材还曾师从曹洞宗宗师行秀,受到佛法的影响。王国维在《耶律文正公年谱余记》中评价说:耶律楚材“虽洞达佛理,而其性格实与儒家近。其毅然以天下生民为己任,古之士大夫学佛者,从未见有此种气象”。他的一生在思想上一切以佛祖为归依,在行动上又遵循儒家的济世安民之道。他自己说:“以吾夫子之道治天下,以吾佛之教治一心,天下之能事毕矣。”这使得他的思想另有一番特色:他虽崇尚汉文化,却没有汉族士大夫的狭隘的民族情绪和偏见。在他看来,没有什么华夷之分和华夷之防,他的政治理想是华夷一统,共享太平。
对人才的保护 耶律楚材为了保持汉文化并使蒙古上层接受汉文化,利用蒙古贵族的实用主义思想,名为因俗而治之,主要从保护和任用儒才、传播儒家礼教的方面入手。
蒙古征服了中原地区后出现了一个问题:该如何治理这个文化先进的地区?耶律楚材上奏说:“天下虽得之马上,不可以马上治。”他深知要统治中原非用中原的制度不可,而熟知汉法统治之道的是汉儒士。于是他在得势之时大力保护汉儒士并引荐他们进入仕途。 1230年耶律楚材在中原辖区设十路,每路都任命正副课税使,皆由儒士担任。详情如下:
路名 课税使人名
燕京 陈时可、赵肪
宣德 刘中、刘桓
西京 周立和、王贞
太原 吕振、刘子振
平阳 杨简、高廷英
真定 王晋、贾从
东平 张瑜、王锐
北京 王德亨、侯显
平州 夹谷永(女真人)、程泰
济南 田木西、李天翼(《元史·百官志》)
这是蒙古最高统治集团大批任用汉人之始。
在蒙古灭金国、吐蕃、大理和征伐南宋时,许多名士如元好问、赵复、窦默、王磐等人都被保护并起用。这对于北方学风的兴盛有很大的影响。1237年,随着金朝的灭亡,统治地域的扩大,国家需要大量的人才来治国。耶律楚材上奏说:“制器者必用良工,守成者必用儒臣。”窝阔台听从了他的意见,“乃命宣德州宣课使刘中随郡考试,以经义、辞赋、论分为三科,儒人被俘为奴者,亦令就试,其主匿弗遣者死。得士凡四千三十人,免为奴者四之一。”(《元史·耶律楚材传》)这次选中的有许多人才,如杨奂、张文谦、赵良弼、董文用等人,他们后来都是忽必烈时代的名臣,[4]为完成蒙古国的汉化做出了巨大贡献。这次考试使大批儒士得到身份的提高和课役上的优待,在文化、教育、政治、经济各领域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耶律楚材还向蒙古贵族传授儒家思想。他先从尊孔开始,金灭亡后,他“遣人入城,求孔子后,得五十一代孙元惜,奏袭封衍圣公,服役林庙地。”他还向统治集团讲经,“命收太常礼乐生,及召名儒梁陟、王万庆、赵著等,使直释九经,进讲东宫。又率大臣子孙,执经解义,俾知圣人之道。”于是讲学之风渐起,在京城还设置了国子学。
在文献方面他也做出了贡献,由于与论题的联系并非十分紧密所以下面只是简单叙述一下。耶律楚材在平阳设置经籍所,在燕京设置编修所,整理编辑经籍;保存了关于辽史的重要文献。
政治制度上的汉化 蒙古是个游牧民族,处于奴隶社会。他的各项制度和社会组织形式都是以部落酋长制为基础的。这种种制度对于统治先进的中原地区来说无疑是极为落后的,也无法适应当时的社会要求。耶律楚材看到了这一点,于是在各个方面开始了改革。
礼制:判断一个文化的先进程度,重要的因素之一就是看它的礼制是否完善与先进。
1229年秋天,蒙古国的宗王和大臣们在曲绿连河曲雕阿兰地方举行忽邻勒塔(大会)。在大会上为了继承问题讨论了四十天,直到第四十一天,才得出了结果,由窝阔台即位。
在窝阔台大汗即位时,耶律楚材依照中原王朝的传统,制定了册立仪礼。这种仪礼要求皇族尊长都就班列拜,这与蒙古的习俗是大相径庭的。耶律楚材从亲王察合台入手开始做工作。他说:“王虽兄,位则臣也,礼当拜。王拜,则莫敢不拜。”“王深然之。及即位,王率皇族及臣僚拜帐下,既退,王抚楚材曰:‘真社稷臣也。’国朝尊属有拜礼自此始。”(《元史·耶律楚材传》)
蒙古帝国以前并没有什么正式的君臣之礼。忽邻勒塔大会实际上是部落联盟的议事会议。大汗相当于部落联盟的首领,虽然拥有至高的军事权力,但在礼仪上与各部落酋长仍然以兄弟相称,不存在严格的君臣上下之分。拜汗礼的实施是对中原礼制的继承,它表现了大汗至高无上的地位和不可超越的权力。这种制度即使是在元朝灭亡蒙古人退回草原后,也仍然保存着。
行政制度:自秦汉以来,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一直存在着矛盾。要巩固一个地域广阔的封建王朝,必须有切实可行的行政制度以便于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耶律楚材也不例外,他进行行政改革的一个最大目标是:削弱地方势力,加强中央集权。
1231年,耶律楚材被任命为中书令,受命全权筹设中书省(中书省在金朝没有,在唐朝只是专管颁发诏令文书的机构而无行政权。在金朝与唐朝,管行政的是尚书省。)蒙古帝国开始有了中央的行政机构。中书省虽然只是秘书处一类的班子,但因它关系到发放文书、处理文件等重要事务,实际权力还是很大的。
在蒙古兴起、征伐金国的过程中,有一大批金国官将和地主武装的首领归附了蒙古,主要是汉人,也有契丹人和女真人。从13世纪20 年代起,他们逐渐成为蒙古政权下新的权贵,形成了专制一方的地方势力。蒙古国时期还实行分封制。统治者把北方的一些州县分封给诸王、功臣、驸马作为“投下”。这些权贵的官职和地盘是世袭的。在其辖区内,他们集军、民、财权于一身,既是军事长官,又是行政长官,他们可以自辟衙属,任命属官,自定赋税,进行征收。这很类似于唐代的藩镇。虽然他们的献纳和军队是蒙古国财政和军事的主要来源,但其独霸一方的状态从根本上说是不利于蒙古国的统治的。并且各汉人世侯拥有一批兵农合一的依附人口和大量驱奴,这种人生依附关系强化的现象实际上是一种退步,是部落酋长制及奴隶制式的管理方式,也是蒙古早期分封制与中原封建生产关系的一种特殊的结合。
1230年,耶律楚材上书建议:“凡州郡宜令长吏专理民事,万户总军政,凡所掌课税,权贵不得侵之。”这样就使军、民、财政分开,是实行汉法的又一尝试。但这项政策受到了权贵的抵制,并且当时蒙古仍处在四面征伐的情况下,所以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只是基本做到“课税所掌钱谷”,而民、军分职的方案则不得不搁置。
1235年,大断事官失吉·忽秃忽检括中原户口,得110万余户,他按蒙古传统,把76万户分给诸王、贵族,这种户称作“位下”或“投下户”其余属各级政府。耶律楚材竭力反对说“裂土分民,易生嫌隙,不如多以金帛与之。”窝阔台说:“已许奈何?”对曰:“若朝廷置吏,受其贡赋,岁中颁之,使毋擅科征,可也。”于是定下“五户丝”制,即每五户合缴丝一斤给受封者。另外,每二户出丝一斤作为国税给政府。于是把征税权夺了回来。防止了地方势力的强大。
赋税制度:蒙古向外扩张,其目的是为了掠夺。到某一地后总是把财产抢劫一空,把掳来的人民和工匠充作奴隶,按功大小分给贵族、将领。这种掠夺方式对社会生产力破坏巨大且不适合农耕经济,不利于对中原地区的统治。当时对于蒙族统治者来说,不知赋税为何物,更不知赋税对于经营中原地区的巨大作用。但是耶律楚材已经看到这一点并有了初步治理的计划。
作为一个游牧民族,蒙古统治者还不知道农业经济对经济的重要性,一些大臣提出:“汉人无补于国,可悉空其人以为牧地。”耶律楚材坚决反对,抓住窝阔台想增加财政收入以更好地推进军队扩张的心理,他说:“陛下将南伐,军需宜有所资,诚均定中原地税、商税、盐、酒、铁冶、山泽之利,岁可得银五十万两、帛八万匹、粟四十余万石,足以供给,何谓无补哉?” (《元史·耶律楚材传》)
于是窝阔台采纳了耶律楚材的意见,把全国分为十路,每路设正副课税使,他们直接隶属于可汗,与各地管民政的文官、管军政的万户鼎立而三,各不相干。这十路分别是:燕京、宣德、西京、太原、平阳、真定、东平、北京、平州、济南。收税的制度一直在不断的完善中,到1236年以后,中原税制大致确定:
地税——上田每亩3升,中田每亩2升半,下田每亩2升,水田5升
丁税——验民户成丁之数,每丁每年纳粟1石,奴婢5升,新户奴婢各半,老幼不纳。
凡田多人少者按地税计,田少人多者按丁税计。
户税——以户为单位缴纳科差,有丝料、包银两种。(《元朝简史》邱树森)
要使赋税制度顺利推行,在兵荒马乱的时代必须注意到两个问题,一是要尽可能保留足够数量的人口,二是要这些人口安定而不是到处流亡。在保留足够数量人口方面,耶律楚材主要改变蒙古军队[5]对反抗者进行屠城的老习俗。在速不台即将攻下汴梁时,向窝阔台报告准备屠城。耶律楚材上奏说:“得地无民,将焉用之?”于是窝阔台下令免屠,保住了147万人的性命。汴梁的例子一开,此后许多抗击的城市都免于一屠。人口的保存使得中原没有出现千里无人烟的惨境,中原经济发展的潜能得以保留。另外,当时的贵族地方势力乱征税役,高利贷者盘剥百姓,大量人口逃亡。耶律楚材借用中央力量控制地方税收,重整高利贷债务,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矛盾。
但是在实施中,蒙古人的税收很不规范,往往一年征收很多次或是临时征发摊派,弄得人民苦不堪言,大量农民逃亡,流民数量大增。耶律楚材其间又不得不采取措施编收流民,就地安置或遣送原籍;重整赋税征收制度,加强对地方征收赋税官员及各位王公大臣在投下征役的监督。
法制:蒙古国落后的社会组织形式决定了它的法制必然是极其幼稚的。随着蒙古国统治地区的扩大,社会治安、吏制等问题日益严重。成吉思汗生前定下的类似于部落联盟内部规矩的“扎撒”根本不能适应复杂的社会形势。当时州郡长官贪暴肆虐,富豪任意兼并土地,地痞流氓杀人越货的现象十分严重。耶律楚材针对社会现实,本着中原的若干法律原则提出了《便宜一十八事》作为临时法律。对地方官吏擅自科差、商人侵吞官物、蒙古色目贵族不纳税、贪污官物、死刑判决等方面的问题做出了具体规定。这使得当时的社会情况有一些好转。
蒙古人的文明程度决定了他们无法制定出合乎中原地区的法律,加上金朝由于汉化的程度较深,其《泰和律》是比较完善的法律并且比较适用于中原地区,蒙古人就偷了个懒,在占领的中原地区内采用《泰和律》。后来,元朝建立,忽必烈几乎没有重新制定什么法律,而是在《泰和律》的基础上改动了一下,颁布了《元典章》,这里面除了有汉法的结构外,还加入了适应民族等级制度的法律条文,其规定有着明显的蒙古族本有的习惯法的痕迹。
耶律楚材的政治愿望在忽必烈汗时期的实现
忽必烈在位时重新确立了封建的中央集权制统治体系以及相应的各种典章制度,中统、至元间的创制,奠定了有元一代的制度。
中央和地方官制:中央政府的军、政统治机构,主要由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构成。中书省相当于金朝的尚书省,领六部,掌全国政务。枢密院“掌天下兵甲机密之务”。御史台“掌纠察百官善恶,政治得失。”中央机构还有翰林国史院,大司农司等,特设机构还有宣政院、大宗正司等。
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在忽必烈时为十路宣抚司,他们各自为政,有较大的自主权,当然这种自主比起各个汗国来要小得多,但是比起汉制中的中央地方关系来又要大一些,一些官员(主要是汉人)希望能加强对地方的控制,便向忽必烈提出建议(当然这符合忽必烈的意愿)。于是中央“委重臣到各地署事,行使中书省职权,简称行省”。后来成为固定的机构,成为地方与中央的有效连接。行省以下的行政机构分别为:路、府、州、县。诸王、勋戚在内地各行省的封地上仍保留相当特权,但在其行政建制方面同样被纳入郡县制体系。
综上可知在忽必烈时期,中央地方行政机构更加完善了,基本上继承了汉唐以来中原王朝行政机构模式并加入了适应本族特点的一些机构(如宣政院,今西藏、尼泊尔等地)。机构以中书省为中枢,下属各级行政机构都通过中书省而直接隶属于皇帝,可见行政机构的骨架实际上继承了耶律楚材的构想与设置。另外枢密院掌管的各级机构如万户府与地方州府县是分离的,且有专门的监察机构——御使台及其下属单位——考察官吏的得失,这些是遵循了耶律楚材“军政分离、中央集权、司法检查独立”的若干政治思想。这种体制对于对中原的统治来说显然是很有效率的。
赋役制度:忽必烈即位后,基本上秉承了耶律楚材时期的赋税制度。只对赋税数额有所调整,并在旧制的基础上明确规定输纳时期、收受之式、封完之禁、会计之法,使之更趋完善。赋税制度的完善标志着蒙古统治者对农业经济(中原经济模式)的认同,也可见耶律楚材在赋税上的贡献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
但是在蒙古人的领地中,经济成份是多元的,有农耕经济(主要在中原)、商业经济(遍布全国,主要有色目人管理,皇室和王公大臣都乐于投资)和游牧经济(主要在蒙古高原和草原地区),蒙古贵族并不看重农耕经济,而是热心于海外贸易给他们带来的丰厚利润,这与各朝的农本思想大不相同。
元朝时期,上述的那些乱征收的情况依然严重。
铨选制度:铨选制度即官吏选拔制度。中统初(忽必烈年号),“定都省及左三部、右三部之制,吏、户、礼为左三部,工、兵、刑为右三部。至1264年,诸侯世守,裁并各路府州县官吏,行迁转法。”至此,任命、迁调各级官员的权力始收归中央,初定一代铨选制度。
元朝科举的最初尝试是“戊戌选试”(上文有介绍)。但是元朝始终没有真正的推崇儒家思想,就如上面所说的那样,推崇儒家思想就要提高金朝人和南宋人的地位,这不是蒙古贵族愿意的事情。所以他们采取了应景的方式,延佑年间(仁宗,元中晚期)始定式设科取士,主要内容都是儒家经典,其规模不如唐宋,只不过是统治者安天下民心的一种形式罢了,南人要想入仕大为困难。于是我们不得不说,元朝的科举制之不过是一种形式,并没有在耶律楚材的基础上走多远。
人才的作用:耶律楚材曾经网络了许多人才,他们在忽必烈时期都是改革的贤士能臣。其中著名并且作用较大的是张文谦和王磐。
张文谦任中书左丞,“建立纲纪,讲明利病,以安国便民为务。”主要参与赋税之务,又“以乙未岁户帐为断,奴之未占籍者,归之势家可也,其余良民为奴之理,议遂定,守以为法。”(《元史·张文谦传》)防止了大量人民沦为家奴的情况出现。
王磐人参议行事,翰林学士。“是宫阙未建,朝仪未立。凡遇称贺,臣属杂至帐殿前”,王磐上书曰:“宜令宣徽院,籍两省而下百惯姓名,各依班序,听通事舍人传呼赞引然后进。于是仪制始定。”并且他还在朝廷裁减机构时奏疏谏按察使不可罢。又“臣以为有功者,宜加迁散官或赐王等爵号,如汉、唐封侯之制,可也。不宜任以职位。”(《元史·王磐传》)反对因人设官、贵族因门第轻易入仕。
另外还有许多人才:如董文用致力于地方行政的规范化;赵良弼乃是当时的大将,东征西讨;窦默在文化教育方面有一定的作为,曾任翰林侍讲学士,对皇族内学风大盛有极大的影响。
说元代政治家耶律楚材耶律楚材是元代著名政治家,先后辅弼元太祖、太宗父子30余年,担任中书令14年之久,调和鼎鼐,燮理阴阳,举凡军国大事,皆由他经营擘画。“其得君之专,行政之久,实古今所希见。”(王国维《耶律文正公年谱余记》)
蒙古人崛起于朔漠,从弓马锋镝中取得天下,重武功而轻文治,掠地虽广,但因无人治理,往往弃而不守,不少人认为平天下靠的是武力,儒士无用。耶律楚材反驳说,天下虽得之马上,不可以马上治。制造弓箭尚须良匠,治天下岂能不用治天下匠!他所说的治天下匠就是儒士。成吉思汗采纳了他的建议,从此才重用儒士。正如王国维所说:“蒙古入主中夏,武人专横,其君臣又绝不知有治民之术,若此时无文正人之类,正有不知其何如者。”蒙古军攻破金都汴京,耶律楚材多方寻求孔子后人,得五十一世孙元措,封为衍圣公,并建孔子庙,以示对儒学的推崇。又召耆宿硕儒进讲东宫,“由是,文治兴焉。”太宗九年,耶律楚材奏请开科取士,四方饱学之士联翩而至,得儒士数千人,充任各级官吏,许多被俘为奴的儒士得以脱身于缧绁之中,使他们得以施经纶,展抱负,成就了有元一代90余年的统治。
蒙古人过惯了幕天席地、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娴于畜牧,疏于农业,不知道稼穑之重要,近臣别迭等甚至主张:“虽得汉人亦无所用,不若尽去之,使草木畅茂,以为牧地。”(宋子贞《中书令耶律公神道碑》)耶律楚材反驳说,大军不日旌旗南指,军需粮秣须早日筹备,而这些皆须依赖农业地区,怎么能废除农耕呢!相反,如果对这些地区的生产处理得当,则银、绢、粟等物品可源源不断地输入军中。成吉思汗半信半疑,让耶律楚材试行之。耶律楚材奏设燕京等十路征收课税使,其长官皆由儒士担任。后来太宗窝阔台至云中(今山西大同),十路课税使均进金帛于庭中。正是这些措施使得蒙古统治者因连绵不断的战争而拮据的经济得以补充,中原农业地区出现了“士民安堵耕盈野,老幼迎郊浆满壶”的局面。蒙古军队曾以嗜杀著称,“旧制,凡攻城邑,敌以矢石相加者,即为拒命,既克,必杀之。”金朝汴京破城时,大将速不台主张屠尽全城居民,耶律楚材谏止说,国家兴兵打仗,就是为了得到土地和人民,得地无民,又有何用!窝阔台犹豫不决。耶律楚材说,奇工巧匠、富厚之家皆荟萃于此城中,若悉数屠戮,我军入城将一无所获。窝阔台这才下令,除完颜氏一族外,余皆赦免,汴京147万生灵始得保全性命。金朝覆亡后,秦(今甘肃天水)、巩(今甘肃陇西)等20余州军民因害怕屠城,皆抗命不降,又是耶律楚材居中调停,窝阔台下诏不杀,于是秦、陇等处皆稽首归附。其后蒙古军攻取淮、汉诸城,也照此办理,遂成定例。
“任是深山更深处,也应无计避征徭。”蒙古兵兴之初,徭役繁苛,民不堪命,罄其所有犹不足以完租赋,不少人被迫辗转流徙,飘泊异乡。老弱之家无力迁徙者只得向西域商人借贷输官,一年之后利息倍之,次年利息又倍之。如此循环往复,利息竟高达数十倍,谓之“羊羔儿利”,百姓卖妻鬻子犹不足以偿债。耶律楚材奏请本利相侔而止,百姓无力偿还者,由官府代偿。后来,耶律楚材又协助太宗窝阔台定赋税,分郡县,籍户口,理狱讼,别军民,使得庶政略备,民稍苏息。
耶律楚材为人刚正不阿,铁骨铮铮。成吉思汗远征西域时,留守后方的官员生杀任情,奴人妻女,弄得人心惶惶,怨声载道。耶律楚材马上奏请:非奉玺书,不得擅自征发;囹圄之囚须有令才能行刑,违者处死,蒙古勋贵这才稍有收敛。燕京盗贼猖獗,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杀人越货,百姓一夕数惊。这些人之所以有恃无恐,是因为他们是燕京留后石抹咸得卜的亲属及故旧。耶律楚材奉命鞫治,将这些歹徒悉数拘捕,石抹咸得卜找人说情,耶律楚材屏而不纳,毅然将罪恶昭著者戮于市曹。石抹咸得卜由怨生忿,向窝阔台进谗言,诬陷耶律楚材举官多用亲旧,必有异志。幸亏窝阔台深知耶律楚材公忠体国,石抹咸得卜的诡计才未得逞。
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宵小奸佞之徒不断诋毁耶律楚材,有时使窝阔台也难免受到蛊惑。一次耶律楚材秉公断案,拘禁了窝阔台的宠臣杨惟忠,窝阔台大怒,把他绑了起来。事后仔细想想,又觉得不妥,忙传旨释放。耶律楚材却不肯解缚,执拗地让窝阔台就此事作出解释:既然逮系,就该明示百官,某人罪在不赦;现在释放,是因为无罪。如此轻易反复,似耍弄婴儿,国家大事,岂可如此!朝中群臣皆为他的出言无状而大惊失色,但耶律楚材硬是逼着窝阔台承认了错误:“朕虽为帝,宁无过举耶?”
耶律楚材久居枢要,但他廉洁奉公,不搞裙带之风。他说:“睦亲之义,但当资以金帛,若使从政而违法,吾不能徇私恩也。”(《元史·耶律楚材传》)他死后有人中伤天下贡赋,半入其家。朝廷派人检查,其家只有一些古琴、字画以及遗文数千卷,其清操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