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的文件传输靠的是驿站,一般每隔20里有一个驿站。一旦需要传递的公文上注明“马上飞递”字样,按规定要求每天300里,如遇紧急情况,可每天400里、600里,最快达800里。“六百里加急”、“八百里加急”用来表示情况紧急程度。
按唐朝政府规定,快马要求一天行180里左右,再快些则要求日行300里,最快的要求则为日驰500里。天宝十四年十一月九日,安禄山在范阳起兵叛乱。当时唐玄宗正在华清宫,两地相隔三千里,6日之内唐玄宗就知道了这一消息,传递速度就达到每天500里。
据《大唐六典》记载,最盛时全国有1639个驿站,专门从事驿务的人员共2万多人,其中驿兵1万7千人。邮驿分为陆驿、水驿、水陆兼并三种,各驿站设有驿舍,配有驿马、驿驴、驿船和驿田。
有人问:“执行‘八百里加急’这样的重要任务,被敌人或强盗半道劫去了怎么办?”唐律规定,假如耽误的是紧急军事文书,则罪加三等,因书信延误而遭致战事失败则判处绞刑。《唐国史补》曾记载一个负责签发公文的员外郎,他处理一从河北发配到岭南的囚犯的文书,本应向河北、岭南两处发文,因夜间疏忽,只发了岭南一地,河北未发。事发之后,这个员外郎遭到了免官的处分。而泄露重大机密者处以绞刑。从这样严厉的法律看,一般强盗不会去劫这些重要文件,免得招致官方的拼命剿杀。而在交战时,应早料到敌方或会打埋伏拦截情报,至少会多途径多人携带文书以防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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