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医事制度在唐代达到了一个相当高的水平。传统史籍中,对唐医事制度有记载的主要是《唐六典》、两《唐书》、《唐会要》以及《唐律疏议》。总体上来说,记述较简,许多细节不清楚。目前医史学界的研究,也基本上止于对这些材料的认识。
天一阁藏《天圣令》之《医疾令》篇共存令文35条。其中不见于唐代其它史料者17条,不见于任何现有史料者4条。它们扩充了我们认识唐代医疾制度的视野。
这些令文中值得研究的问题很多。选择从“女医”条起步,首先是考虑到女性医者这一身份的特殊性,其次是有关女医制度的明确记载,在宋代以前的史籍中极为稀见,而从制度上明确规定女医教育,这是绝无仅有的一条史料。到目前为止,学界对唐代女医的认识尚十分不够,对女医制度的认识就更加近乎空白。因此,这条令文就尤显珍贵。
这里仅拟从制度史的视角来考察女医选取的问题。台湾学者李贞德《唐代的性别与医疗》一文,根据一条日本史料推测唐代宫廷女医制度与日本所存相类,则唐代“女医一如乳母,选取自官奴婢,惟年纪较轻”。
今案《天圣令》,“女医”条在复原的唐《医疾令》中居于第16条。其首句“诸女医,取官户婢年二十以上三十以下、无夫及无男女、性识慧了者五十人,别所安置,内给事四人,并监门守当”,规定了女医的选取之制。
从数目上来说,女医取50人。案唐代太医署学生员额(以下所述太医署学生员额,以开元年间为准)医生20人、针生20人、按摩生15人、咒禁生10人,四科学生加起来也不过就65人。而女医50人,也接近于太医署医学生的规模了。可以足见当时对女性医者的需求。
从来源上来说,女医取自“官户婢”,李贞德理解为“官奴婢”,认为女医取人同于乳母,取自官奴婢中的女性,即官婢。案唐代有官户,有官奴婢,虽皆属官贱人,但并非同色。官奴婢“一免为番户(即官户),再免为杂户,三免为良人”(《唐六典》卷六《尚书刑部》),官户较官奴婢的身份要高一级。官奴婢、官户、杂户,构成唐代官贱人的三个阶层(参见李天石《中国中古良贱身份制度研究》)。则此处所说“官户婢”,很可能是官户和官奴婢两个阶层中的女性的简称。
又官奴婢,“凡初配没有伎艺者,从其能而配诸司;妇人工巧者,入于掖庭;其余无能,咸隶司农。凡诸行宫与监、牧及诸王、公主应给者,则割司农之户以配。其余杂伎则择诸司之户教充”(《唐六典》卷六《尚书刑部》)。而女医取“官户婢”中“年二十以上三十以下、无夫及无男女、性识慧了”者,显然与“工巧”无关。司农寺中“无能者”又主要供给诸行宫与监、牧及诸王、公主所需,似乎也不会是女医从自选取的对象。剩下就是配于诸司的有伎艺者,医术既属“杂伎”,则最可能就是这类官奴婢中的女性了。且教育取人,也与“教充”扣合。另外,也许是女医取人须“年二十以上三十以下、无夫及无男女、性识慧了者”,条件限制较繁,官奴婢取用不足,又要扩大从官户中选取。
又,对有资格充作女医的“官户婢”的条件限制:“年二十以上三十以下、无夫及无男女、性识慧了者”。对资质的要求是为便于教习的进行。从年龄上来说,女医教育取学生似乎比太医署取学生的年龄偏大。据唐《医疾令》第20条,药园生取人“年十六以上二十以下”,则第1条太医署学生取人应该也是这个年龄段。另要求是“无夫及无男女”者,即未婚嫁,或者即使婚嫁也不曾生育的女婢。这和唐代以前女性助产者的情况有很大不同。据李贞德对王焘引录崔知悌的助产故事的分析,其中亦暴露男性医者缺乏实务经验。若李贞德分析不误,则女性的经验便成为其担任助产者角色时胜出于男性的优势。而涉及经验,恐怕婚嫁生育过的女性比之未曾生育的女性更占优势。也就是说,唐代以前的女性助产者,应该相信一般来说是经历过生育的女性。为什么唐代女医反要取“无夫及无男女”即未曾婚嫁或即使婚嫁也不曾生育的女性呢?
注意到唐代女医要“别所安置”,即不和太医署医学生安置在一处。而“别所”又是何处?日本《养老令》“女医”条义解曰:“谓,内药司侧,造别院安置也。”案日本内药司相当于唐代的尚药局。若唐代女医亦是在尚药局侧造别院安置,则至少可提示两点:一是女医确不在太医署医学教育系统中,二是女医教育培养的人才主要是供后宫驱使。
令文又曰“内给事四人,并监门守当”。从女医由宦官看管且看守严格来看,则女医教育是在一种相当封闭的管理体制下进行。从这一点来看,说女医主要供给后宫驱使也比较说得通。因为她们业成后要直接面对后宫嫔妃提供服务,属于皇室成员的贴身仆从,自然也就不可避免地知悉一些宫中内幕。在这种情况下,对她们严加看管也就在情理之中。
至此,再解释女医为何要选取自“无夫及无男女”的“官户婢”这一问题,似乎就好说得通了。因为一旦被选为女医学生,也就意味着将专属于后宫驱使,而且极可能将终身服务于后宫之中,以至老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们的命运近似于宫女。宫女都是没有家室的。与之相类,女医也最好是没有家室的女性,即使有丈夫,至少也要没有子女才好。另外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这些女医既然要直接面对后宫嫔妃提供服务,很可能就被加之于洁净的期许。而在汉唐时期,女性生育通常会被认为是秽污之事,被视为是不吉的(关于生育不吉与秽污的论述,参见李贞德《汉唐之间医书中的生产之道》),未生育的女医自然就是干净的和吉利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