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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通史] 清朝的贵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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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ai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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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9-02-28 0
清朝的贵族制度
现在的言情小说里有很多是以清朝为历史背景的,但提到的头衔很混乱,我就我所知的大约介绍一下。


清朝贵族的女儿一般称格格,分为三等,从低到高分别是固山、多罗、和硕,只有近支亲王的女儿才能封为和硕格格。皇帝的女儿分为两等,和硕公主和固伦公主,一般只有皇后的女儿才能封为固伦公主,当然也有例外,比方说乾隆的十公主的封号就是固伦和孝公主,因为乾隆是老来得女,非常宠爱,后来下嫁和绅之子丰绅殷德。皇帝的姐妹称长公主,姑母称大长公主。



皇帝的妻、妾也有不同等级,从高到低分别为皇后、皇贵妃、贵妃、妃、贵姘、姘、贵人,以下就是没有名分的宫女,比如什么答应、常在的。顺治时的董鄂妃人们以前一直认为是董小宛,其实她的闺名为乌云珠,父亲是满人,母亲是汉人,后来封为贤皇贵妃,身份也已经很尊贵了。董鄂妃详细的介绍如果大家有兴趣可以去看《少年天子》,就是董鄂妃和顺治的故事,比较接近史实,写的不错的。



官员的等级分公、侯、伯、子、男五级,每级分三等,汉人除非军功,很难得到伯爵以上爵位。康熙朝时的周培公和施琅,一个平定三藩,一个收复台湾,最多也只封到侯爵。只有雍正朝时的年羹尧平定西北,才被封为一等公,但是当时朝廷内忧外患,他的爵位有一定的历史背景,就不多说了。清朝的封赏以军功最厚,尚且如此,汉人文官更是很难有出头之人。


清朝的皇族爵位大家比较熟知的有亲王、郡王、贝勒、贝子,这些一般是近支皇族的头衔,比较远的皇族或者母亲地位比较低下的皇族还有其它封号,比方说镇国将军,柱国将军等,统称为“八分辅国公”。很少有非皇族封王,我记忆里只有福康安因为众所周知的缘故封为贝勒,死后追封郡王,他的儿子世袭贝勒,但后来嘉庆上台后随便安了个罪名剥夺了他的封号。


最后提一句,清朝的贵族娶妻(福晋)或纳比较有地位的妾(侧福晋),都会由宗人府审核并登记造册,发给玉碟,身份比较低的女子很难有这种机会,所以我不太喜欢清朝北京的小说,虽然知道是小说的杜撰,但看到写的太离谱的小说还是会不舒服。像以前看《梅花烙》,一个歌伎地位那么低下,根本不可能成为侧福晋,更不要说取侧福晋而代之了,那样也就不会有后续的故事了。

不错,而且皇帝的后妃嫔的人数也有规定,皇后一名,皇贵妃两名,其余记不清了。而且她们日常所用的金银器皿的数量也是有限制,甚至死后的坟地亦的规定,皇贵妃以下,便不可以有独立的陵墓了,一般都是开劈一片地方群葬。

冬天用的炭也是有规定的,皇太后的定额最多,好象是500斤吧,以下依次递减。每位后妃都有规定的月例银子,有些失宠的、品级比较低的后妃的月例用完了,就只好做针线活送出宫去变卖换钱,日子过的很惨的。


中国古代的等级制度真是非常的严格。在后宫里除了皇帝外皇太后的待遇是最高的,毕竟她是皇帝的妈。然后就是皇后了。清代地位高的嫔妃是有数量限制的,一般是皇后一位,皇贵妃一位,贵妃两位,妃四位,嫔六位。贵人、答应、常在地位不高就没有数量限制,不过到了清朝后期,对数量的掌握就不是那么严格了,乾隆好像拥有妃、嫔封号的嫔妃就有几十位。各级所享有的待遇也不一样,细到每级日常用品的质地和数量都有不相同。

十三王爷允祥直到清朝灭亡前还没有绝嗣,有记载的最后一任有记载的最后一任怡亲王好象叫端华。
怡王端华为同治朝的辅政八大臣之首,在恭王和慈禧联合发动的政变后被勒令自尽于宗人府。但怡亲王这个爵位是世袭罔替的铁帽子王,所以仍旧由他的儿子承袭。


清代在崇德皇帝(皇太极)以前,统称皇上的女儿为“格格”,后来确定:中宫出生的女儿
封为“固伦公主”,在爵别上相当于亲王;偏妃出生的女儿封为“和硕公主”,相当于郡王。到

这个时候,皇上的女儿就不再叫“格格”而称为“公主”,“格格”就成了亲王以下所生女儿的

尊称了。

因为宗室男儿还分和硕亲王、多罗亲王、多罗贝勒、固山贝子、奉思镇国公、奉思辅国公、

入八分镇国公、入八分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奉司将军等12个等级。

为了显示爵别尊卑不同,对他们的女儿也有不同的叫法: 亲王 的女儿 叫郡主
                               
                                郡王 的女儿 叫县主

                                贝勒 的女儿 叫郡君
                                         
                                贝子的女儿 叫县君

                              入八分镇国公 辅国公的女儿叫乡君

为了叫起来方便顺口,在平常里不管是什么“主”什么“君”统称“格格”。在大雅场合就又有了尊卑的区别:郡主---和硕格格
   
      县主,郡君---多罗格格

      县君---固山格格

清代封爵很严。
第一;清代皇子不封王爵者大有人在,而且越是早期,低爵皇子越多。天命朝,努尔哈赤之子有阿拜等六人都未封爵,直至皇太极称帝后,有的已经五十多岁了,才得了个第七等的镇国将军。皇太极的八个成年皇子,一个继帝位,三个封王,四个封五、六等的公爵,这四个人中又有三个开始只封镇国将军,公爵是后来才晋升的。而且低爵者能否晋升,还要凭皇帝的恩赏。乾隆对皇子迟迟不予封,有几个皇子死在他之前,一生未得爵,弥留之际或死后才予追封为王或贝勒。所以,《清史稿》评论清代的皇子分封是“揆诸前 ,至谨极严”。



其次,清代皇子即使受恩封为王,他的后裔除非奉特旨,也要世降一等,而且二世以后即退出王爵阶层,再降为贝勒、贝子,直至公爵,所以清朝并没有所谓的“王世子”。通计有清一代,封、袭王爵以及晋为王爵者才182人,与明相比,清代高爵阶层不滥这一特点是非常明显的。也正是由于清代皇子封王世降,自乾隆三十九年制定此制,到乾隆四十三年为多尔衮昭雪复爵,只有清初所封之礼亲王、睿亲王、郑亲王、豫亲王、肃亲王、庄亲王(由承泽亲王改)、克勤郡王、顺承郡王八家保持世袭罔替,宗王中才有了本来不特殊的特殊称号——“铁帽子王”。值得一提的是,清宗室封爵制中还有一项特殊内容——考封,即袭封或受封者需要先经过马射、步射、清语三项考试。三项全优者,方能袭、受应得之爵,否则,根据优劣降封一至三等,最劣者不封。此制从康熙二十七年开始实行,直到清末。乾隆中期以前执行较严格,对控制封爵人数确实起到了一定作用。



第三,清代封爵较严的另一表现是,严格控制王公嫡长以外诸子封爵的等级和人数。清初,曾规定亲、郡王嫡长子以外的嫡子分别封以郡王、贝勒,即降一等授封,这是仿照明制的封授原则。但康熙二十三年、雍正八年,两次对具有这种身份的宗室之封爵降等,分别压至不入八分公、一等镇国将军,按当时的爵等,已分别下降五级。贝勒以下爵等嫡子的封授,也按这一降等办法递降。乾隆初年,又进行了一次旨在缩小封爵范围、减少封爵人数的改革。主要措施是,针对王公的妻妾成群生子众多,而限定王公所封侧福晋、侧室、“别室所居妻媵”的人数,以减少这部分人所生之子的封爵数量,其他不在封,不在数的妾,称为妾婢,无论其夫爵位多高,所生之子也不封爵,作为闲散宗室。后来又规定八分公的别室所居妻媵之子、不入八分公以下至奉恩将军嫡室以外之子,皆不授封,为闲散宗室。


清朝的等级制度非常森严,皇帝或亲王贵族娶妻都是先看地位是否相配,像是侧室的子女地位都第了一个档次,不能与正室的子女婚配,否则就是越级,皇帝挑选妃子尤其如此,美貌反而是次要的。


清代皇帝选妃,都来自三年一次的选秀仪式,从13到16岁的满族、蒙古和汉军八旗的女子都要参加,否则便不能嫁人。选出的秀女则是为了给皇帝选妃和给皇亲国戚拴婚。至于皇妃的选择,皇妃的父亲必须是四品官以上,皇后的父亲则身分更为高贵。
其实选秀很多时候都是和政治相关的。为了给康熙皇帝选后,当时有正黄旗的赫舍里氏和镶黄旗的纽古禄氏,孝庄皇后为了保持辅政大臣和八旗之间的平衡,选择了赫舍里氏为皇后。(其祖父为索尼,叔父为索额图。)
一般秀女入宫后,品级都在贵人以上。慈禧太后入宫时封号便是“兰贵人”。


除了以上说的是清朝的贵族,
别忘了还有八旗也是,他们可是满清不容忽视的一部分,再说那些什么宫中的女子可都是从他们族里选中来的。


——————八旗制是清代兵民合一的社會組織制度,由太祖努爾哈赤在女真人牛彔制基礎上建立的。明萬歷二十九年(1601年)始建四旗,正黃旗、正藍旗、正白旗和正紅旗。明萬歷四十三年(1615年)增設四旗,稱鑲黃旗、鑲藍旗、鑲紅旗和鑲白旗。定三百人為一牛彔,五牛彔為一甲喇,五甲喇為一固山(固山即旗)。滿族人按八旗制分隸各旗,平時生產,戰時從征。初建時,不但在軍事上發揮重要作用,而且具有行政和生產職能。清朝統一,太宗皇太極為加強對旗人的束縛,增強了八旗制的軍事職能,并為擴大軍事實力和唤j人心,又建立了漢軍八旗和蒙古八旗。各旗有軍營、前鋒營、驍騎營、健銳營和步軍營等常規伍,司禁衛,雲梯和布陣等職。另外,設立了相禮營、虎槍營、火器營和神機營等特殊營伍,演習摔跤、射箭、刺虎和操練檢槍等。由於清初諸帝很重視槍炮武功等實戰本領,八旗軍在平定三藩,收台灣各抵御沙俄侵略等戰斗中都取得了輝煌戰績。八旗兵分為京營和駐防兩類。京營是守衛京師的八旗軍的總稱,由朗衛和兵衛組成。侍衛皇室的人。稱朗衛,且必須是出身鑲黃、正黃和正白上三旗的旗人,如紫禁城內午門、東西華門、神武門等由上三旗守衛。駐防是指駐防全國各要地的八旗。京營總兵約十萬,駐防兵人類也在10萬左右。



根据清朝定制:"太宗以下支派称宗室,用黄带;其疏者,称觉罗,用红带。"凡皇帝所生子均称为皇子,待赐名后才开始按位次称皇长子,皇次子,皇三子等。皇子长至十五岁就由宗人府题请封爵,所封爵高低由皇帝钦定。

  清宗室爵位,崇德元年定为九等,顺治六年定为十二等级,据《大清会典》记载,最高一级称和硕亲王,以下为多罗郡王、多罗贝勒、多罗贝子、奉恩镇国公、奉恩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奉恩将军。其中镇国将军至奉国将军又各分为三等。再往下,则为闲散宗室,用四品顶戴。

  典章规定,一般爵位均为降级世袭。而在乾隆四十三年,高宗为了褒扬八家入关有功的王爵,恢复礼 、肃、郑、睿、豫、承泽六亲王,克勤、顺承两郡王的原封号,并决定其子孙可以"世袭罔替",俗称"八大铁帽子王"。

  清代分封爵位方式有:一功封,宗室中因勋劳显著而受封,如太祖、太宗诸子中大部分人。二恩封,宗室近支或皇子成年,即皇帝兄弟子侄。三袭封,亲王以下,奉恩将军以上,病故或因罪革爵,由宗人府从其子嗣中,选拔一人承袭。四考封,亲王以下,至辅国将军中,除有一子袭爵外,其余诸子年及二十岁经期考后,亦可减等授爵。

清代满族的社会组织形式。满族的先世女真人以射猎为业﹐每年到采捕季节﹐以氏族或村寨为单位﹐由有名望的人当首领﹐十人或三十余人不等结伴入山﹐这种以血缘和地缘为单位进行集体狩猎的组织形式﹐称为牛录制。其制规定:“凡遇行师出猎﹐不论人之多寡﹐照依族﹑寨而行﹐满洲人出猎开围之际﹐各出箭一枝﹐十人中立一总领﹐属九人而行﹐各照方向﹐不许错乱﹐此总领呼为牛录额真(牛录意为大箭﹔额真﹐亦称厄真﹐意为主)。”
 

八旗的建立 清太祖努尔哈赤曾经在明万历十一年(1583)以祖﹑父“遗甲十三副”﹐起兵攻打尼堪外兰﹐开始统一女真各部的事业。邻近满洲的各部皆称王争长﹐互相战杀﹐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各部的战争中﹐取得节节胜利。随着势力扩大﹐人口增多﹐万历二十九年﹐努尔哈赤将招来的人口编入自己的队伍﹐建立黄﹑白﹑红﹑蓝四旗﹐称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旗皆纯色。四十三年﹐努尔哈赤为适应满族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原有牛录制的基础上﹐创建了八旗制度﹐即在原有的四旗之外﹐增编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镶﹐俗写亦作“厢”)。旗帜除四正色旗外﹐黄﹑白﹑蓝均镶以红﹐红镶以白。把后金管辖下的所有人都编在旗内。其制规定﹕每三百人为一牛录﹐设牛录额真一人﹐五牛录为一甲喇﹐设甲喇额真一人﹐五甲喇为一固山﹐设固山额真一人﹐固山额真左右置副职称梅勒额真(美凌额真)。据史籍记载﹐当时编有满洲牛录三百零八个﹐蒙古牛录七十六个﹐汉军牛录十六个﹐共四百个(一说二百三十一个)。此时所编设的八旗﹐即后来的满洲八旗。八旗制度建立后﹐每旗所辖的牛录数和牛录下的丁数时有变化﹐但旗制终清未改。
 

八旗组织中蒙古旗与汉军旗的建立比满洲旗稍晚。清太宗皇太极天聪三年(1629)时﹐已有蒙古二旗的记载﹐称为左右二营。八年改称左翼兵和右翼兵。九年﹐后金在征服察哈尔蒙古后﹐对众多的蒙古壮丁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编审﹐正式编为蒙古八旗﹐旗制与满洲八旗同。汉军单独编为一旗﹐据考证是在天聪五年正月(一说天聪七年)。皇太极崇德二年(1637)分汉军为二旗﹐旗色玄青﹐四年分二旗官兵为四旗﹐七年正式编为汉军八旗﹐旗色与满洲八旗同。从明万历四十三年八旗制度建立﹐直到清崇德七年才完成八旗组织三个部分二十四旗的组织建设﹐八旗每一旗下都包括满洲﹑蒙古﹑汉军三个部分。
 

上三旗与下五旗 八旗又有上三旗与下五旗的区别。顺治七年(1650)底多尔衮死后﹐清世祖福临为了加强对八旗的控制﹐对八旗的顺序进行了调整。由皇帝控制的镶黄﹑正黄﹑正白三旗﹐称为上三旗﹔由诸王﹑贝勒统辖的正红﹑镶红﹑正蓝﹑镶蓝﹑镶白五旗﹐称为下五旗﹐此后终清未改。上三旗较下五旗为崇﹐是皇帝的亲兵﹐担任禁卫皇宫等任务﹐下五旗驻守京师及各地。清世宗胤禛为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削弱诸王﹑贝勒对各旗的控制﹐严格区分下五旗中的旗分佐领(俗称外佐领)和府属佐领(俗称内佐领)的隶属关系。下五旗中的主要部分旗分佐领﹐实际上也由皇帝直接控制。诸王及贝勒仅能控制其府属佐领。又以镶黄﹑正白﹑镶白﹑正蓝四旗居左﹐称为左翼﹔正黄﹑正红﹑镶红﹑镶蓝四旗居右﹐称为右翼。
 

八旗制度的特点 是以旗统人﹐即以旗统兵。凡隶于八旗者皆可以为兵。实际上﹐清代兵有常数﹐饷有定额﹐随着满族人口的不断增加﹐并非所有满族人都能披甲﹐而到后来披甲的人数占满族人口的比例愈来愈小。清太祖﹑太宗时期﹐八旗组织有较快的发展。入关前满洲八旗共三百零九个佐领﹐又半分佐领十八个﹔蒙古佐领一百一十七个﹐又半分佐领五个﹔汉军佐领一百五十七个﹐又半分佐领五个。八旗满﹑蒙﹑汉佐领共五百八十三个﹐又半分佐领二十八个。清统治全国之初﹐由于统一全国的战争需要﹐以及平定各地的反清斗争﹐满洲八旗发展迅速。康熙时满洲佐领达到六百六十九个﹐嘉庆时增加到六百八十一个。此后维持在这一水平上。蒙古佐领顺治时增加十一个﹐康熙时又增加七十六个﹐雍正二年(1724)定制为二百零四个。八旗制度建立时有蒙古人编在满洲八旗内﹐直到清末亦有蒙古佐领三十五个﹐又半分佐领两个﹐编在满洲八旗下。顺治十五年有汉军佐领二百零六个﹐又半分佐领三个。康熙五十一年(1712)增至二百五十八个﹐又半分佐领一个。雍正十二年定制为二百七十个。此后﹐因八旗生计愈来愈困难﹐一部分汉军出旗为民。干隆五十五年(1790)汉军佐领减少到二百六十六个。此后终清不改。八旗官兵的额数﹐清末光绪﹑宣统时﹐实存职官约六千六百八十人﹐兵丁十二万人。
 


八旗初建时兵民合一﹐全民皆兵﹐凡满洲成员皆隶于满洲八旗之下。旗的组织具有军事﹑行政和生产等多方面职能。入关前﹐八旗兵丁平时从事生产劳动﹐战时荷戈从征﹐军械粮草自备。入关以后﹐为了巩固满族贵族的统治﹐加强对全国各族人民的控制﹐同时为了解除八旗官兵的后顾之懮﹐更好地为清王朝效命﹐建立了八旗常备兵制和兵饷制度﹐与绿营共同构成清朝统治全国的强有力的军事工具﹐八旗兵从而成了职业兵。八旗兵无论满洲﹑蒙古或汉军﹐均以营为单位﹐由都统及副都统率领﹐称作骁骑营﹐用于驻防或征战。并有炮营﹑熗营﹑护炮藤牌营﹐附属于汉军骁骑营。
 


八旗有一套完整的制度。如封爵﹐天命﹑天聪时期定王公爵止于贝勒﹐崇德元年始定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九等。顺治十年(1653)增奉恩将军为十等。亦有异姓封王﹑公﹑侯﹑伯﹑子﹑男的﹐但汉人甚少。清代世职﹐太宗时与官名本多相同﹐顺治四年成为荣誉称号。干隆元年定民爵精奇尼哈番为子爵﹐阿思哈尼哈番为男爵﹐阿达哈哈番为轻车都尉﹐拜他喇布勒哈番为骑都尉﹐拖沙喇哈番为云骑尉。八旗按引军旗色定户籍。壮丁原则上三年编审一次﹐分正户﹑另户﹑另记档案及旗下家人等。八旗兴办宗室觉罗学﹑官学等﹐课其子弟。八旗宗室王公及官兵的婚丧等均有规定。清初定满汉不通婚﹐直到光绪二十七年(1901)才取消禁令﹐实际上民间早已通婚。
 

禁卫军制 清朝定都北京以后﹐绝大部分八旗兵丁屯驻在北京附近﹐戍卫京师的八旗则按其方位驻守﹐称驻京八旗﹐俗称京旗。另抽出一部分旗兵派驻全国各重要城市和军事要地﹐称驻防八旗。驻京八旗负责皇宫和京师的安全﹐实即禁军。清禁卫军制大类有二﹐即郎卫和兵卫。郎卫即指御前近卫﹐专门负责皇帝及后妃等的警卫与服务﹐其内部又根据具体任务的不同﹐设置侍卫处﹑銮仪卫﹑善扑营等不同的机构。侍卫处初选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分班入值﹐掌上三旗侍卫亲军之政令﹐供宿卫扈从之需。銮仪卫亦系侍从武职﹐掌管帝﹑后车驾仪仗等机构。宣统元年(1909)避溥仪名讳﹐改为銮舆卫。善扑营﹐顺治初年曾设善射鹄﹑善强弓﹑善扑等侍卫﹐各有专管﹐统在三旗额内。康熙八年为惩治鳌拜专横乱政﹐选侍卫中一部分年少有力者练习扑击之戏﹐鳌拜入见时﹐即令侍卫等掊而絷之﹐于是有善扑营之设。该营专习掼交﹑射箭﹑马等技艺﹐供皇帝游玩宴乐时表演。兵卫即指京师及宫禁的警卫﹐也根据不同的任务及防卫的需要﹐分设前锋﹑护军﹑步兵等不同的营制。
 

八旗的驻防 入关以前﹐已有八旗驻防之设。清统治全国以后﹐分为畿辅驻防﹑东三省驻防和各直省驻防。畿辅驻防为守卫京师附近地区﹐包括保定﹑张家口﹑热河﹑察哈尔及木兰围场等地。各省驻防多为省会或重镇。八旗驻地及兵额﹐视各代而有增损﹑裁并﹐但变化不是太大。清末全国驻防共有八百一十七个佐领。
 

八旗在全国各地驻防﹐一般不设都统。在重要地区如盛京﹑吉林﹑黑龙江﹑江宁﹑杭州﹑福州﹑广州﹑荆州﹑西安﹑成都﹑绥远等处设将军。凡设将军处下设副都统。将军为该地区的最高军事长官﹐但不理民政。后热河﹑察哈尔由副都统升为都统后﹐即为该地区长官。
 

八旗的旗务管理 无论满洲﹑蒙古或汉军﹐均由固山额真管理。顺治十七年﹐固山额真一律改称都统。各旗均设都统一人﹐副都统二人。雍正元年﹐设八旗都统衙门﹐由上述各旗都统二十四人及副都统四十八人组成﹐掌满洲﹑蒙古﹑汉军八旗之政令﹐稽其户口﹐经其教养﹐序其官爵﹐简其军赋。凡八旗之方位﹐京师及各地之驻防﹐陵寝守卫﹐壮丁编审﹐选子弟充执事﹐选送秀女﹐以授地方法定八旗世业﹐奴仆管理﹐田租定额﹐房产购置﹐红白赏恤﹐选送俊秀入官学出具考试名册﹐会选旗营官员﹐功过劝惩﹐世职袭废﹐稽户丁﹐定兵额﹐选马甲等等﹐无不统一管理。
 


八旗的兴衰 八旗制度建立在“兵民合一”的基础上﹐入关前没有兵饷规定。天聪四年皇太极说:“我国出则为兵﹐入则为民﹐耕战二事﹐未尝偏废。”当时﹐兴京(今辽宁新宾)内城居宗室勋戚﹐外城居宿卫亲兵万余。此外远近十余万户﹐散处辽河东西﹐无事耕猎﹐有事征调﹐征调时所发行粮也很有限。清统治全国以后﹐八旗兵饷的主要形式是坐粮﹐包括钱﹑粮两部分﹐从征时发给部分行粮。八旗兵丁按其兵种可分为亲军﹑前锋﹑护军﹑领催﹑马甲﹑步兵﹑炮甲﹑养育兵﹑匠役等﹐其兵饷的数量亦有所差别﹐且时有增损。
 

清军入关﹐满族人口大量涌入北京及其附近地区﹐为了安置八旗官兵和闲散人口的生活﹐从顺治元年底至康熙四年清政府共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圈地运动(见圈地令)﹐八旗满洲﹑蒙古﹑汉军官兵三次共分得旗地二百三十三万五千四百七十七晌零九亩。八旗兵丁的分地为五晌(一晌约六亩)﹐终清没有大的变化。兵丁分地大多数靠本人带同家属从事耕种﹐后迫于生计被典押出去。清初规定旗民不交产﹐几经反复﹐直到光绪三十一年才最后取消禁令。
 


清统治全国以后﹐由于八旗制度的严重束缚﹐八旗兵丁生计日渐拮据。八旗生计问题主要是北京正身旗人的生活问题。康熙﹑雍正时业已出现﹐干隆初更趋严重﹐从而引起清统治集团的严重关注。康熙﹑雍正时曾先后赏赐银两数次﹐但不久即罄尽无余﹐于是增加兵额﹐扩大食饷面。雍正二年始设教养兵﹐后改称养育兵﹐给予钱米。光绪时养育兵共计两万七千四百零八人﹐清末达到两万九千二百零七人。干隆时曾准许京城和各省驻防汉军八旗出旗为民﹐令其各得生计。但直至清末﹐八旗生计问题非但没有解决﹐而且陷于贫困的境地。


八旗制度从正式建立到1911年辛亥革命后清朝覆灭﹐共存在二百九十六年。它是清王朝统治全国的重要军事支柱﹐曾在中国历史上起过积极和进步的作用﹐为发展和巩固多民族统一的国家﹑为保卫边疆防止外来侵略等都作出了重要贡献﹐对满族社会的发展﹐更起到不可磨灭的作用。随着历史的嬗变﹐八旗制度中落后的一面也日益明显﹐严重地束缚了满族人民的发展﹐在征战中的作用也愈来愈小。八旗制度与清王朝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经过了由盛而衰﹑由衰而亡的整个历史过程。
牛牛有鱼

ZxID:4627897

等级: 热心会员
春天,生命怒放的季节!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9-03-19 0
受教了,谢谢.古代的等级制度是很严格的,并不象很多小说里写得那样.统治阶层需要这样来维护他们的利益.
宁静猫猫

ZxID:4934301


等级: 热心会员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9-03-21 0
很好很详细
水涵blue

ZxID:3428131


等级: 热心会员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举报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9-12-13 0
我收藏了……O(∩_∩)O谢谢
人立佟

ZxID:12880626

等级: 自由撰稿
举报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3-04-16 0
收藏了……O(∩_∩)O
dxzhujob

ZxID:18304931

等级: 略有小成
举报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3-05-28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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