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爱只是擦肩而过——评《樱殇》》_A级授权_派派后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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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若爱只是擦肩而过——评《樱殇》》_A级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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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司薄汐

ZxID:13382319

等级: 文学大师
没有戒不了的毒,只有戒不了的爱。
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01-24 0
        灵樱与灵婴同音,原谅邪恶的我吧,阿门。
  是父女?
  嗯,其实很多血淋淋的教训都告诉我们,但凡是捡回来或者被捡回去,一定不能首先就形成一种名义上的亲属关系,不然以后若是萌生了爱意,那就会被世俗定义为乱伦,而能够蔑视世俗的,真没几人能够做到,要防范于未然,干嘛要弄些个父女嘛,就养在那儿,有名字就行,要什么父女关系。作为一家之主,不用向旁人解释那么许多,世间的事,哪能都说得清呢?
  要遇到一个两情相悦的人,多么不容易,如果相爱,那就绝对不要放弃,不管有什么艰难险阻,只要不是人心改变,那么还有什么,是值得我们为其分开的呢?
  也只有在知道受伤后,还有另一个怀抱属于着自己,等待着自己,才能更加肆无忌惮吧。如果有那样一个异性,你能够毫无顾忌地在TA面前醉得一塌糊涂,醉得放心,知道对方会料理你醉后的世界,那么,那个人不管是不是你的另一半,都绝对值得珍惜。
  如果可以,只愿肝脑涂地粉身碎骨,也要一直爱下去,爱到不爱为止,绝不放弃,就算对方不接受也好,觉得讨厌也好,爱本身是没有错的,爱本就是身不由己的,除了不再爱之外,还能有什么理由说放弃呢。如果连努力过都没有,那就没有资格说放弃。
  一个远走天涯,一个空留遗憾,不知道这样的结局,究竟是好是坏,无论什么事物,好的背面,一定也有着坏的。每一个读者心中,都有自己想要看到的结局。
  那么,若爱只是擦肩而过,只愿曾两心相属,让爱在遗憾中完美。
      
原文链接:http://www.paipai.fm/r5882467&keyword=%D3%A3%E9%E4

[ 此帖被草司薄汐在2013-01-24 21:58重新编辑 ]
笑颜已变微凉

ZxID:16671105

等级: 文学俊才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3-02-18 0
谢谢薄汐为我写的长评,我觉得乃的见解不错昂!
qpalzm5012

ZxID:22782704

等级: *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3-02-18 0
让我想到了好多往事
云柒梦筝

ZxID:19554057


等级: 内阁元老
举报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3-07-04 0
像这样的文章、赶脚是养成文啊、我觉得这类的文要么就是有爱、那么就是很虐、相爱相杀、
我看到很多这样的文章、其实吧、本来就没有血缘关系、偏偏就因为有了这层表面上的关系、
而让事情边的很纠结、这又是很苦、日久深情就是这样的哎、
以漠

ZxID:14141364


等级: 内阁元老
配偶: 濡呴
还是要保持微笑:)
举报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3-07-30 0
乱X确实在现实中很难以让社会接受,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
一个是舆论一个是法律阿,所以还是要搞清楚的。
虽然有些文看起来还是不错的。
宁宁

ZxID:999


等级: 热心会员
举报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3-07-30 0
乱伦是。。。这么说呢?我觉得乱伦其实都是任何观点来看都是不太好的,尽管小说写的好但是也只能在小说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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