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兄弟,世界上最亲近的人。我们相互依靠,生死与共,唇齿相依。(好像混进了奇怪的东西啊…
你是我的半身,我们谁也离不开谁。今生有缘,我们是兄弟,来生……
来生,你做我妻,我必宠你、爱你、护你、敬你,就像,你对我那样……
——楔子
第一章
我记得,那时候的上海,混子到处都是,年轻人都浮躁的不像话。每天在街上惹事生非的大有人在。他们希望能砍死那么一两个老大,一夜成名。
所谓老大,也不过比常人狠了点,就那样而已。
当时我才刚从警校毕业,上级分配我去了青帮卧底。
我跟着带我进帮的大河路过那间房,然后就看到了他。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他。
一见钟情。
这是我从来都不相信的词语。
但是我清楚的知道,我爱上他了。
一直到三个星期之后我才知道他的名字—黎峰。和他的人完全不般配的名字。
其实我和他统共见了不到十面,他偏偏就有那能耐让我这辈子都那能忘了他。
第二次见面的时候,我在杀人。
锋利的刀划过脖子时溅出的血泼在了他身上,洁白的西装被绘上了红梅,有种窒息般的美感,他淡淡的瞥了我一眼,然后转身离开。我爱死了他那种淡然的感觉。
第三次见面,我被压地趴在地上,旁边地刑事人冲老大讲我的罪行,我心下惨然,知道自己这就要死在这里,无奈的闭上眼什么也不去想,他轻轻开口,只一句话便救了我的命,他说:“我相信他不是那种叛徒。”
这句话在后来的这几十年里,一直是我活下去的动力。
第四次见面,在港口的仓库,又是他救了我的命,虽然废了我一个手指……
第五次、第六次……
我一共被他救了七次。应该是。
最后一次见面,他至身于火海之中,带着不停反抗的老大一起,死在了我第一次见到他的那个房间。
青帮被警察毁了,我是卧底。
我一直以为是我害死他的,事实上,并不是这样。
上司告诉我,他是我的学长,警校的高材生,在青帮卧底了十二年。他是烈士。我在青帮的一切都是他掩护我的,如果当时我没有出现在那里,他不会死。
最终,还是我害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