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溪畔、伊人何在。_派派后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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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 桃溪畔、伊人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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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弦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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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博览群书
举报 只看楼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9-04-26 0
桃溪畔、伊人何在。
— 本帖被 逆° 从 原创小说 移动到本区(2016-03-31) —
先要说说这东西的背景,一开始要和同学弄个角色演绎的论坛玩,祈岚国就是架空背景,我扮的是大祭司。然后当时我们每个人都写了一份关于身份背景的东东。接下来就是这无聊的介绍了。然后,我还发展了一个小短篇。
虽然论坛最后被我们废弃了,但是或多或少都发展了一点东西,我同学就把当时取的名字啊什么的弄到她小说去了,我当然没那么大能耐,就写了一个N短的短篇。希望大家喜欢。


桃溪畔、伊人何在。


我是一个弃婴,从小就知道。
                                    ——题记。
“殇儿,切不可让仇恨蒙蔽了你的双眼。”长久以来,一直有个人在我耳边呢喃。
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很疑惑,为什么要恨呢?
我杀了那个将我养大的和尚,因为他骗了我。更可笑的事,我仅以一招就置他于死地。但是,我并不觉得开心。因为那个夜晚,我得知了自己的身世。——祈岚国皇子与鬼界公主的儿子。
一个矛盾的产物。
从我有记忆起,难为通晓天文地理的和尚便开始叫我巫蛊之术。他告诉我:“总有一天,你会用得上的。”每当这个时候,他总是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很久以后,我才真正明白了那句话。
十八岁那年,我成为了祈岚国的大祭司,成为了众人羡慕的神。
也就是那年,我遇上了她,那个双眸清澈,毫无杂念的女子。毫无悬念的,我爱上了她。
很爱,很爱。
可是,她死了。因为不愿意当那老皇帝的妃子,投河自尽了,就在我们初识的桃溪。
我不能忘记那双眼眸,忘不了她娇笑的样子。
祈岚,是么?我会让你们每一个人都付出代价。哪怕,成为妖孽,也在所不惜。

番外:(迦月诸事)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桃溪畔,她是那样安静,安静得像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几乎是一瞬间,我就陷了进去。可是,我不曾后悔。
那双眸子是我见过的最清澈的眸子,没有恨,没有邪念。等我回过神,他已经站在了我面前。
她说:“大哥哥,你知道落岚殿在哪么?”落岚殿,那是我的寝宫。我挑眉,问:“你,为什么去。”“去看大祭司呀。”她甜甜的娇笑着。“你今年几岁?告诉我,我就带你去落岚殿。”“大哥哥,真的?那,不可以反悔的!我今年十二岁了。”
十二岁,还有三年就及笄了。三年后,你一定是我最美得新娘。
那天,我真的很开心。
我喜欢以各种理由缠住她,陪她捉迷藏,玩泥巴…这辈子都不曾想过的要做的事,都陪她做了。但,我从来不后悔,因为,我从来就不后悔爱她。
依旧在那棵桃树下,我抱着她,对她说:“迦月,嫁给我好么?”
我看见她甜甜的笑着,然后点头。那一刻,我真的以为自己触摸到了幸福。
我感觉到了迦月的劫,但是我却不知道是什么劫,更没有办法化解。我感到无力…不久,圣上派我去边疆之地修筑祭台,我知道我不该在这个时候离开,可是,我是祭司,迦月告诉我:“我会等你。”我看到她眼中的坚定。所以,我走了。
等我回来的时候,一切都变了。没有了迦月…我彷徨,我无力。我找遍了整座皇城却没有砍价她,只是找到了位于桃溪畔桃林里她的墓。
你,为什么不等我?
迦月,你为何要寻死呢?纵使你在深宫,我依旧可以救你,现如今,阴阳相隔,我去何处寻你?你,为何如此傻,如此决然,是怪我的离去么?
如此,我便是最不可原谅的人。迦月,我会来陪你,但不是现在。我要以祈岚之血来祭你之命!即使,沦为妖孽,即便,为天下不容,在所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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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内阁元老
举报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9-04-26 0
不错,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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